去年有个12岁的娃儿亲手杀了他亲妈,今年两会就有不知所谓的代表提议将刑责的追责年龄修改为12周岁。没有考虑到特殊情况及小孩的成长过程,不反省造成事情的原因而一味滥用刑罚来管理社会,不通过普法教育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行为,只知道用刑罚来打击违法行为,杀鸡儆猴。没有怜悯之心,没有宽容之心。难道下次有个10岁的小孩亲手杀死他爹,也要将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修改为10岁不成?这是一个永远也不缺少罪犯的国家,更是一个不会同情弱势群体的社会,这就是一个不正常的社会。
《“偷手机判10年,捡到不还判5年”,对于董明珠代表的这一立法建议,网友的评论并不统一,有赞有弹。如有赞之者认为“董明珠的思路很超前”;而有反对者则对此并不认同,甚至认为“身为代表,要珍惜和合理利用人民给你的权利,在自己擅长和精通的领域好好提建议”。》现在代表的提议都很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