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匪帮的结构
匪帮的组织形式与权利登记模仿自中国的传统家庭结构,因此首领和副首领们往往被称作“大当家的”与“二当家的”。这也意味着匪帮类似传统的中国家庭,由族长进行财产分配,而小辈则无权支配家庭财产。但与家庭不同的是,匪帮的权威是兄长式的,而非父亲式的。因此复杂的匪帮的最高首领虽然拥有内政和外事的决定权,但小头目们则提供次一级的控制,在首领死亡的情况下这一组织可以有效防止匪帮的瓦解。但小头目们脱离匪帮的可能性也限制了首领的权力,最终在匪帮内部达成了一种诡异的“土匪的民主”。但这种组织并不十分牢固,因为土匪们往往效忠于各自的小头目而非匪帮的匪首,所以这种有利于游击作战分散聚拢的组织形式也缺乏紧密性,虽然小头目们效忠于最高首领,但他们仍然小心翼翼的控制自己的匪帮以便于在关键时刻做出更有利的选择,比如叛逃或投入另一只复杂的匪帮的怀抱。因此,在匪帮的组织形式中“潜藏着所有成员的个人的自大和野心,这一事实造成首领的行动自由受到相当的限制”
作为“复杂匪帮”乃至“匪军”的首领,匪首的资质也十分关键,他们一般拥有一两手“绝活”,如百发百中、飞檐走壁、徒手撕开铁链等等。但除此之外,匪首们还应当具备天性机敏、具有政治军事经验。与大多数人臆想的不同,大部分匪首都显得文质彬彬、行动果断并且重视纪律。在此之外,匪首们往往还会刻意塑造关于自己的神话传说,以便于增强自身的威势。匪首的晋升相当民主,根据成就和能力便能够进行评比,甚至不需要考虑国籍。除了著名的小日向白朗外,中国的土匪还试图推举一名被他们俘虏的美国共济会成员成为自己的首领,因为他身材高大、膂力过人、英勇无畏、懂得汉语并擅长医疗。
除了首领外,一个复杂匪帮的成员还包括负责军事谋划和前敌指挥的“炮头”或“门神”,他们要对稳妥的指挥负责。负责传递消息、提出声明、提出建议的“白扇”,这些土匪秘书们也兼任顾问,他们大多是曾经穷困潦倒的书生。此外,在匪帮中还有负责财务的会计“账架”和负责后勤杂物的“粮台”。在行军作战期间,还包括负责巡夜的“巡冷子”、负责守卫的“拘捕”、负责破门敢死的“抱火”、负责内部暗中打探情报的“稽查”、负责打探情报的“踏线”和负责绑票谈判的“压水”。有时候在匪帮之中还有一个特殊的位置“老太爷”,一般由匪军中的长者担任,他们并不参与劫掠,仅仅靠自己积累的财富生活或坐镇营地指挥劫掠。
为了维护复杂的土匪组织,土匪集团往往具有严格的条例,而触犯这些条例的惩罚严酷而简单,即死刑。但这些条例并不能时时刻刻遵守,一般来说他们在家乡时候能较好的维持纪律,但在外地劫掠时则难以维持,即使是那些纪律严明的匪首也难以约束手下的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