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教育系统的定义人为因素很大,即使书面的话你咬文嚼字解析出来了,也可能与实际大相径庭,就比如非全研究生在学信网上只是写学习方式是非全,可能很多人都会想那只是学习方式而已吗,你管我怎么个学习方式最后能学会能毕业就行呗,其实好像也不是我们理解的那么简单,成人高考的那种也是学习方式一栏不同(成人教育),那成人教育的毕业证的价值就大不相同了
所以说白了,就是人为的事儿,只是书面表述的准不准确有待商榷,法律条目都年年修改年年完善呢,就比如说某条法律有漏洞我没犯法,然后司法部说“那是文字表达有问题,我马上修改,但是实际的意思是你就是犯罪了……”
不知道楼主明白我的意思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