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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会计将被取消证书、解聘甚至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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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重点提及:
1、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
建立律师、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人员信用记录。
2、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
其中提到以律师、税务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诚信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实现及时动态更新。
3、《个人信用指标》的具体指标
《个人信用指标》包括四类一级指标:基本信息、执业记录、不良记录、纳税记录。
其中,基本信息包括4项二级指标,分别是:实名信息报送情况、涉税专业资格、接受行业自律管理和所属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
执业记录包括8项二级指标;不良记录包括14项二级指标,另外增加1项——故意扰乱税务机关正常办税秩序;
纳税记录包括1项二级指标,即个人依法纳税情况。
对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实行个人信用记录,是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记录有关要求的具体举措。
二、个人信用积分的计分方式,不良记录将被累计扣分
《个人信用指标》积分采取三种计分方式:基本信息部分采取直接得分方式,执业记录部分采取累加计分方式,不良记录和纳税记录部分采取累计扣分方式。


1楼2018-11-08 17:37回复
    三、违反诚信制度 这些会计将被取消证书、解聘甚至禁业!
    1、职称考试评审中,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一票否决”
    督促会计人员坚持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做假账,不断提高职业操守。
    2、建立会计人的诚信档案,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降职、解聘,甚至禁业!
    前段时间,贵州一女财务干部,工作不到一年,身为财务的她已经贪污了40余万元民生领域资金,利用职位滥用职权,已经收到查处。
    对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作为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列入“黑名单”。
    对于严重失信会计人员,依法取消其已经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支持用人单位根据会计人员失信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降职撤职或解聘。
    3、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对每个企业以及会计人员严查
    拿浙江举例:现行《浙江省会计管理系统》仅仅登记了会计持证人员名单,但无法显示持证人员到底在不在或者在哪个单位从事会计活动。一些单位未签订会计人员任(聘)用合同,也就没办法监管到单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义乌市财政局借助“互联网+”技术,开发了义乌市会计应用管理系统,开展企业会计岗位(税务代理)实名登记。代理记账机构负责登记本单位的代理记账人员和委托单位,地税分局负责登记和排查专职会计人员和任用单位。
    截至目前,已登记委托代理记账单位16222个,专职会计单位882个,代理记账人员774名,专职会计人员1034名,数据全部录入税收征管系统,实现财、税部门的信息共享。


    2楼2018-11-08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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