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正值高考首日。我县蔷薇郡小区的业主群从清早开始便闹开了锅。只因某业主家中老人过世,在小区公共道路上设灵堂、办白事,次日更是在小区里大摆流水席宴请宾客。
此举引起小区其他业主公愤。为此,物业公司多次上门劝阻,当事人毫不理睬。无奈之下,cg、ga、jd接案上门,但均认为当事人做法并未违反治安规定。
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殡仪活动应当文明、节俭,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在丧事活动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在广场、公路、街道、学校等公共场所从事殡仪活动。
那么问题来了,该业主是否违反条例规定?对于这种奇葩业主大家都什么想说的?如果你家孩子正在高考,你会怎么做?
此举引起小区其他业主公愤。为此,物业公司多次上门劝阻,当事人毫不理睬。无奈之下,cg、ga、jd接案上门,但均认为当事人做法并未违反治安规定。
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殡仪活动应当文明、节俭,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在丧事活动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在广场、公路、街道、学校等公共场所从事殡仪活动。
那么问题来了,该业主是否违反条例规定?对于这种奇葩业主大家都什么想说的?如果你家孩子正在高考,你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