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
.
戈拉大草原,是荒漠与草原边缘的接壤地带。这里的植被较为稀少,大多是耐旱的灌木,还是扎人的那种。地面上有一簇簇成堆的草垛,因为水源稀少,它们只能扎堆生长,是草原食草动物们的主食。
.
我们生活的大草原被分为三个地段。以最中部为中心,越往西去越干旱,最那端与沙漠交接。而越往东走,绿色就越多,放眼望去都是高高的草丛,比大豹子的肩还高。他们总是告诫我不要往那边走,那地方是狮子的地盘。领头的刀疤狮王最为厉害,据说能单独狩猎大象——反正我是不信的,那样的肉山怎么可能被狮子擂倒呢,一定是传得太夸张了。
.
哦,忘了介绍了,我们一族是大草原上顶级的食肉者之一——猎豹,以强大的爆发力为豪,擅长捕捉小型的、速度快而敏捷的生物。我们一家偏好瞪羚,它们的肉比较好吃。
.
猎豹是不群居的,因为不到的食物不够两只分。一般家庭中在有小豹子后公豹会离开,留下母豹独自抚养小豹子。但我家却是个例外,从小父母就和我住在一起,所以食物足够,我也被养得很壮,但身手不够好。
.
于是他们和我三叔一致决定,让我出去“野生”几天,常常正常豹子的辛苦。
.
我说你们是不是太急了点……我才五个月啊喂,还是小豹子啊,不用这样整我吧……幸好时限是三天,只要我能捕到一只兔子再饿上两天就足够,但问题是……我不会啊泪!
.
你们都还没教过我啊喂!
.
不过那时候我不知道,我的父母就在我身后大概几百米的样子,随时担心着突发状况把我从危险那里抢回来。
.
我带着满心的委屈独自踏上了大草原,迎面大风把我吹得退了一步,我的坏心情也被吹得无影无踪。
.
多么广阔的大草原啊!他们平时不准我跑远,我便只能在窝边转来转去,偶尔扑个蝴蝶追个兔子,从来没真正接触到草原深处。今天,他们就要把我送进真正的大草原,美名其曰让我尽早适应未来的独立生活。
.
我考虑了一下,选择往草多的地方走,也就是东边。许多小动物喜欢在草丛中作窝,要是能扒到一窝肉乎乎的小崽子就赚大了,我会一个人独吞的,一点都不给他们留!
.
这时的我还没意识到大草原的无情,我就能我的名字“吴邪”一样,天真无邪地认为草原是新世界,而忘记了大草原最喜欢吃的,就是那种什么都不懂的幼崽。
.
第一天,我什么都没干。捕猎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容易,不只要找好时机、靠爆发力,还要找准合适的猎物。
.
我一开始将目标锁定在兔子上,但它们太谨慎了。那双大大的耳朵特别会收集声音,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使它们放下嘴边啃着的草,半立起身子左顾右盼,让我压根没法接近它们。我只好从更远的地方就开始冲,但它们在我接近它们到五十米的时候就四散奔逃,一眨眼就分散到老远去了。
.
那些兔子们为了生存想出了一个让我很头疼的方法。它们四五只地聚在一起,只要其中一只发现了危险就一起逃窜,我根本不能靠近他们十米。
.
我锲而不舍地对兔子们试了十几次,最终都无功而返,反而跟着它们跑出了很远,还将自己的体力耗光了。
.
最后为了安抚发出抗议的肚子,我努力爬上树叼了一只蝉下来,两三口就吃干净了。我三叔告诉我大多数虫子都能吃,但真的去吃还是第一次。它们的肚子里黏黏的,有股怪味儿,但有一个地方特别甜,应该是它们吸取树汁的储存袋。
.
我将它除了翅膀和壳之外的身子都吃掉了,又用爪子扑了几只蚱蜢胡乱吃了。这些吃草的虫子体内的水分都不少,这附近的水源又离我太远,而且水边总有些食肉猛兽等在那儿,非常不安全。
.
天已经快黑了,我吸了一口阴影下微凉的空气,奋力爬上了树枝,趴在树杈上观望着草原上瑰丽的日落,又往上挪了挪。
.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