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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政——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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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是国家财政的大宗,又是百姓日常生活必需的产品,关系国计民生。在以农立国、工业不甚发达的传统时代,历来都是官府专营。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市场的扩大,人口的日益繁稠,国家把食盐贸易垄断在自己手里日益变得不可能。因此,宋代以来就有放开国家垄断,允许指定的官商进行经营的议论。
明政府将食盐专卖权转让给普通商人,带动商业发展
明政府为解决“九边”80多万驻军的粮饷供给,实施了军屯、民运粮、开中法三套制度。亦即军士屯种自给,百姓向边镇输纳,商人纳粮中盐办法,习惯上称为屯粮、民粮、盐粮。然而,北部长城一线地处高寒,屯田产量有限。因此,政府每年征调北直隶、晋、陕、豫、鲁数省农民将交纳后的粮食运送到指定边镇。但在交通不便,车拉驴驮的时代,要把数十万石粮食转运到边塞绝非易事,既妨碍农作,又成本很高。洪武三年(1370)六月,山西行省将此普遍性问题奏报明廷,建议政府通过国家所控制的食盐专卖权,让商人到大同仓交米1石,太原仓交米1石3斗,给淮盐一小引(200斤),然后凭盐引换盐运销获利。这样既省运费,又能使边储充足。朱元璋觉得此法利国、便民、惠商,下令全国推行。
洪武四年(1371)制定中盐规则,开中法大致分为报中﹑守支﹑市易三步。报中是盐商按政府的招商榜文要求,把粮食运到指定的边地粮仓﹐向政府换取盐引﹔守支是盐商换取盐引后﹐凭盐引到指定的盐场守候支盐﹔市易是盐商把得到的盐运到指定的地区销售。
商人纳米中盐的条例由户部出榜,依军情、粮价、路途、利润酌定。于是各边镇多召商中盐,盐的运销与军需供给有机结合。商人为节省成本,干脆雇农民在边地垦种,就近给军卫仓纳粮,史称商屯。
开中法的实质是国退民进,放权让利。明政府突破汉武帝以来盐铁垄断,将官营的盐业专卖权转让给普通商人,用来解决庞大军需供给。永乐以后,开中的方式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由纳米中盐、纳钞中盐发展为纳银、纳铁、纳麦豆、纳茶马、纳丝绢、纳棉布中盐等12种,从而使盐在产品交换中充当重要媒介。开中法不仅使晋商迅速崛起,而且带动了明中后期黄河流域、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工商业的发展。史称“有明盐法,莫善于开中”。
开中法除有解决军需功能外,也是明政府与商人合作兴办公共事业,解决饥荒、漕运、灾民等社会问题的有效方式。永乐年间,为迁都和营建北京,朱棣两次诏令各地暂停开中,集中纳粮运京,以使北平粮储足够数十万工匠人等数年食用。成化五年(1469)春,荆、襄、南阳数地遭灾,户部招商开中淮浙等盐18万引安置流民。同年十月,又开中两淮、两浙、河东盐80万引于陕西赈济灾民。时隔五年,为补充国库粮储,再定开中接济漕运仓储的办法,开中两淮、两浙、长芦、山东盐100万引,纳粮82.6万石。
明中后期官商勾结腐败严重
明朝立国百余年后,政治腐败,皇室、贵族和官员利用权力寻租愈演愈烈。尤其到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年间,经营皇庄、皇店、占夺民田、经商牟利成风。“监临官及四品以上官员家人不许中盐营利”的法规已成具文。武定侯郭勋在京城的店铺多达千余。宣大总督王崇古,内阁辅臣张四惟、礼部尚书马自强三家既做官又经商联姻,属于典型的地主、商人、官僚三位一体的官商巨族。张四维是王崇古的外甥,与马自强是同榜进士,儿女亲家。隆庆初年,巡盐御史郜永春视察河东盐回朝奏报,称盐法之坏实由势要横行,豪商专利,意指王、张为蒲州豪族,张四维的父亲,王崇古的弟弟皆为大盐商,马自强之弟马自修是大粮商。张四维上奏申辩请辞,由于首辅高拱庇护,隆庆帝降旨慰留。
随着统治集团的日益腐败,皇室﹑宦官﹑贵族﹑官僚们见持有盐引有利可图﹐纷纷奏讨盐引转卖牟利。这一现象被称为“占窝”。成化年间,皇亲国戚、边镇武将等奏讨占窝成风。每年户部开中,榜文未至,而内外权豪之家,遍持书札,预先请托。多者可得数千引票,少亦一二千引。边镇到处是权力与盐引的肮脏交易。在大同,权贵每得一张盐引,便可坐收高利。“一引白得银六钱,积而千引,则坐致六百金,万引可得六千金”。这种靠特权倒卖有价证券的行为,其利润奇高、危害极大,它以损害国家边储的巨大代价肥了一小撮蠹虫。
皇亲国戚历来难治,其家奴更是狐假虎威,无恶不作。而皇帝本人竟然成为宦官和外戚倒卖盐引的后台靠山。明制召商由户部定例,出榜后方许中纳,不得奏请皇帝特批。然而,成化二年(1466)奸商吕铭等8人投托权要,欲中两淮盐5万引,得旨允准。次年,又有4名宦官奏中两淮盐8万多引,获取暴利。当时马昂为户部尚书,未能把关顶住。弘治十六年(1503年),商人朱达请中盐6.9万引,户部不允,孝宗旨准,因朱达是寿宁侯张鹤龄家人,张鹤龄是张敬皇后弟,孝宗妻弟。不久,户部郎中李梦阳上奏批评孝宗容忍张鹤龄赤裸裸地滥用皇恩给国家造成的损害,结果被下狱。两年后,外戚庆云侯、寿宁侯家人和奸商谭景清奏请买补残盐180万引。户部尚书韩文说:“国家盐法,专以备边。今山、陕大饥,寇方大入,财政紧张,运输艰难。为何坏祖宗成法,忽视边防大政。”孝宗未批身死,二侯复奏,韩文坚决反对,武宗竟然答应。
明中后期,官以贿得,将以赂升。普通中小商人祖孙三代空持引票支不到盐卖,而靠贿赂权势的不法奸商却能纳粮掺假,甚至虚出“通关”。按明制,商人纳米到边镇,由仓官验收,在法票上注明纳粮品种、数量及应支盐引,并加盖骑缝印章,称作“通关”。但到正统时,奸商通过贿赂管仓官吏,不纳米却能盖印支盐获利。这使仓库未收到粮,盐场却支付了盐,政府蒙受双倍的损失。此外,由于贩卖食盐利润巨大,走私越来越猖獗。正统末,三杨去世,法弛贿兴,走私日甚。成化时公然发展到武装走私,“结党朋,操利器,与官司捕役抗争夺利”。当时敢造“遮洋大船,列械贩盐”者已非中小商人,而是富商巨贾、名门世族、军卫土豪组成的走私集团,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明政府规范市场、防止官商勾结的努力
明前期,严管户籍。政府通过“路引”、“里甲”、“鱼鳞图册”,把老百姓控制在土地上,并用“户帖”、“黄册”,把居民分为军户、民户、匠户,不许窜籍改易。生员科考必须填写三代履历,禁止冒籍窜考。到明中后期,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和流动人口的急增,原有户籍制度和大量在外经商从政人员的子弟科考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法商人贿赂政府官员窜籍和高官子弟冒籍到顺天府参加科考之事屡有发生。到万历年间,明政府终于应商人的请求,在盐商云集的扬州等地专设“商籍”,解决了长期以来商人子弟不能在当地就近入学参加科考的难题,极大地调动了商人与政府合作的积极性。
明朝的“南倭北虏”危机到弘治和嘉靖时全面暴露。军卫缺员,盐法阻滞。为了扭转危局,孝宗大力整顿盐茶、马政,决定从全国最大的两淮盐场入手清理盐法。不久,户部左侍郎李嗣奏:两淮运司连年称过引盐一百余万,而商人所缴截角引目十无二三,如不严禁,则奸商投机不已,盐法更坏。这就说明户部宏观管理失控,换句话说,两淮盐场的引盐实际只有20%用于开中商人纳米中盐,其余大半已为官商影射侵夺。所以,户部建议各盐政机关,每年除将称过引盐数额造册上报外,必须将商人所缴截角骑缝引票同时造册缴部,防止盐政衙门欺上瞒下,搞两本账。弘治四年(1491),明廷罢户部尚书李敏,升侍郎叶淇。叶淇上任后,变开中之法,“请召商纳银运司,类解太仓,分给各边”。此后,商人不再纳粮而是给盐运司交银,统一提解国库,每年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将饷银调拨到边镇发给将士籴买粮食。辩证地看,叶淇变法的正负效应并生,一方面商人免去了先到边镇纳粮、再到盐场支盐的奔波,国家财政收入也骤增;另一方面,边地盐商举家内迁﹐商屯迅速破坏﹐粮价飞涨,边军粮食储备也因此大减。不难看出,边镇供给体制由纳米为主向纳银转变是变法的内核,但前提是国内市场兴盛,在边镇市场拿钱能买到粮食。至于粮价波动,势必受供求影响,也说明专制政体下盐政腐败难除,政府管理失控,只得借用市场手段。
隆庆五年(1571),明政府在张居正等人主持下,册封俺答汗为顺义王,议定开放边贸口岸,实行茶马互市政策。从此,北边长城沿线的走私贸易锐减。明政府在张家口、大同等地陆续开设13处“马市”,为满、汉两族人民互通有无,进行经贸、文化交流提供便利。“马市既开,官商云集,银货星罗”、“民市”勃兴。国内外市场进一步扩大。
史实表明,明前期政府的开中法和后期的通商政策卓有成效,但封建专制政体和市场经济的矛盾不可调和,资本主义萌芽终究未能发育成长。以致整个明代社会呈现出从洪武朝“局部放权+严管”——永乐朝“全面放权+能管”——正统、景泰、天顺朝“开始失控+调整”,再到成化朝严重失控的趋势,导致弘治朝清理盐法、叶淇变法。尽管张居正改革力挽狂澜,但盐政之弊积重难返,利益集团的固化、腐败土壤的硬化、寻租行为的常态化格局很难打破。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博弈的结局是封建专制政治母体内的腐败毒瘤难以割除,盐业市场继续走向垄断,以魏忠贤为典型的宦官专权登峰造极,大明王朝行将灭亡。因此,改革攻坚,必须简政放权,严惩贪腐,打破垄断,真正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
(作者为中国明史学会理事、山西省社科院历史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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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04-27 09:26回复
    明朝洪武时期为了防卫瓦剌和鞑靼对中原的袭扰,设立九边进行防御。由于九边距离帝国的统治中心遥远,后勤补给困难重重,为了减少这种负担,洪武帝(洪武三年)与山西商人达成了一个协议,山西商人向大同、居庸关等几大边关要塞输送粮食,山西商人获得了合法贩卖“官盐”的资格。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虽然减轻了朝廷补给九边的负担,但是却损失了相当大份额的盐税。山西人商人不仅获得了河东盐池的盐引,也迅速的垄断了两淮的盐引。帝国虽然节约了每年九边的500万石的后勤供给,却也损失了大规模的盐税,在更大程度上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简单地说,明初是商人把内地的粮食、粮仓运到边防,然后官府以什么来补偿呢?给你盐引,相应的运多少粮食给多少盐引,然后拿这个盐引到盐场去领盐、去销售,商人赚的是差价(输粮换引),这个叫开中制。 所谓盐引,就是垄断运销盐的凭证。
    明代开中制的兴衰史可明显地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为开中制的肇始阶段,以纳米中盐为主要内容。自太祖时起,便置局设官,派专人管理盐务,并特别规定开中时要缴纳以米为主的粮食作物(应该看到,缴纳米麦等粮食作物在“以农为本”的封建社会中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然而,当时尚属创业阶段,所以分类不细,部门不全,且当时主要是为了解决长途输送粮食的矛盾。
    第二阶段,为开中制继续发展并鼎盛的时期,也是开中制因损、变革、更替最为激烈的时期。以折色开中;设常股和存积之制;剥削灶户、以余盐补正课之不足为三个主要内容。
    首先是开中折色之制。开中初期,缴纳米麦,谓之本色。永乐后期,纳钞、银、马、茶、帛、铁等形式逐渐取代了纳米,谓之折色。仁宗时,以钞法不通,因此以户部尚书夏原吉所请准许纳钞中盐。初仅偶而为之,为流通钞法的暂时补救措施,后来便一发不可收拾,至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副都御史鄢懋卿整顿盐法时,大肆搜括,折色开中遂登峰造极,不可遏止。表面上,国库充盈,然招致的是粮仓空虚、商屯尽废、边储无积粮的恶果,这实际上是“涸泽而渔”的作法,是不可取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明中叶以后,开中商人分化为边商、内商、水商,分别承担报中、守支和市易的任务,前面所提及的报中、守支、市易均由边商完成的这一盐业运行体制已被打破,报中、守支、市易三个环节已分别独立。加之势豪占中,对奏买余盐进行垄断,形成“内商坐致富饶,而边商益困”的局面,作为输粮边地、商屯开垦主体的边商在此过程中遭受了致命的打击,边商无利可图,于是商屯尽废,开中之崩溃已不可挽救。
    第三阶段,为开中制彻底衰亡阶段,以内商演变为包销商和纲运制的出现为主要内容。纲运制标志着我国盐法中商人包销制的最终确立,这一改革本是为了挽救开中危机而作的最后努力,结果却导致了开中制的被取代。从此,结纲行贩的内商开始垄断了盐的运销全过程,成为清代运商的前身。
    前述余盐之行,边商遭受了重大打击,因此有人主张起掣河盐。“所谓河盐者,沿河径自超掣,不上堆也”,即具有不上廪,在河径自超掣,易支、获利捷等优点,封建国家乐得以此作为边商的特殊优待:“内商安坐,边商运输,故掣河盐以惠边商耳。”从而,优待边商,而内商则遭受重大打击。
    实际上,起掣河盐的本质在于边商只在表面上受惠,边商亦非最终受惠者,造成新、旧引俱滞,内商和边商俱困的局面。因为,此时出现了一种专以套购盐引、居中谋利、囤积居奇、垄断市场的囤户,他们是从内商中分化出来的、势力强大的那部分盐商。“其囤户即内商之有力者”,“利归于囤户,而害及两商”。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8-04-27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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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中制产生的守支问题
      所谓“开中”,即“召商输粮而与之盐”。 [1]1935 此法开始于洪武三 年,时“山西行省言大同粮储,自陵县、长芦运至太和岭,路远费重。若令商人于大同仓入米一石,太原仓入米一石三斗者,给淮盐一引, 引二百斤。商人鬻毕,即以原给引目赴所在官司缴之。”[2]1053 “其后各行省边境,多召商中盐以为军储,盐法边计,相辅而行。” [1]1935 而盐商在响应朝廷开中赴边纳粮后,明廷却无现成的官盐供其支取,使其被迫困守盐场,长期等待支取。更有甚者,盐商中有守支几十年,“祖孙相代不得者。”[1]1937 守支问题之所以形成,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因开中无度所致。开中法实质上就是一种军需补给方式,主要为边事服务,带有很大的临时性与不稳定性。边关形势紧急,粮草需求增加,开中量必然随之增加;边关形势缓和,粮草需求减少,开中量也会随之减少。但官盐的产销却是相对稳定的,很少有起伏,其产有定额,销有定地。开中法却将这两种不同运行层次的机制结合起来,其内在的矛盾便无法避免。或者边情紧急,开中量大增,致使开中数量大大超过官盐的产销量,从而造成盐商守支问题;或者边关无事,无需开中或开中量小,又会造成官盐的壅蔽。但明廷往往以边防为首,以边粮供给为重,故凡有需求,辄行开中,全然不顾官盐的产量与存量,以 致开中量经常超出官盐的供给量,开中过度,从而造成盐商纳粮而无盐可支,长期困守盐场的局面。 其次,灶户盐课的大量逋逃,致使官盐产量受损缺额,也是造成盐商守支问题的主要原因。明初对待灶户的待遇是比较优厚的,往往分给灶户草场让其樵采,给耕地让其开垦,并免除杂役,又给工本米,一盐引给一石。但至正统后,灶丁生活日益贫困,其田产、草场多被豪强所夺,无场晒盐,生产积极性受挫往往完不成煮盐任务,随破产流亡。正统三年,“华亭、上海二县灶丁,计负盐课六十三万两千余引。”[3]914 因此,官盐生产受到了巨大的影响,以致使盐商无盐可支。 第三,中官、勋戚无休止的奏乞盐引也是导致盐商守支的一个重要原因。宪宗成化时“有富人吕铭等投托势要,奏中两淮运司存积盐五万五千引,有旨中出允之。”[4]255随后,内官、势要纷纷奏乞。弘治时,“庆云侯周寿家人周洪奏买两淮残盐八十万引,寿宁侯张鹤龄家人杜成、朱达等奏买长芦、两淮残盐九十六万引。”[5]753 势要们通过奏讨、包占等方式取得盐引后,还可凭借特权,不依场次,提前换盐。那些“皇亲、驸马、公侯、太监家人开中引盐,诡名包占,凭藉声势,强中强支。”[6]282而“商人则有守支数十年,老死不得支,而兄弟妻子代之支者矣。” [7]1923可以说,开中制所产生的盐商守支问题实际上是明廷牺牲了商人的利益来满足边防军事的需要,因为在漫长的盐商守支期间,明廷是无偿占用着盐商资金的。从另一方面说,它使纳粮中引与下场支盐造成脱节,严重损害了商人参与其中的积极性,以致使商人因困守支之苦,多不愿到边地开中纳粟,故“召募虽勤,上纳浸寡,盐法于是乎大坏矣。”[8] 因此,开中盐法至明中叶时,已面临着严重的危机。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8-04-27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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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9 嘉靖时期的尚书霍韬指责“自变法后,凡盐商纳银,悉输于户部,毋需于边纳粮,故商贾耕稼,积粟无用,辍业而归———边地遂日荒芜,稻米一石,直银五两,而军士空腹, 救死不赡。”[18]1913明末清初史学家孙承泽在其《春明梦余录》中指出: “塞地尽荒,边储俱匮,而边事亦大坏,造其议者,户部尚书叶淇,允其请者,内阁徐溥也”。近人历史学家吴晗先生也指出变法后“盐商从此可以用银买盐,不必再在边境屯田,盐课收入虽然骤增,可是银归运司,利归商人,边军所需是月粮,边地所缺是米麦,商屯一空,边饷 立绌。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8-04-27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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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是屯政不修与明廷政治、军事上的腐败。 至于盐法大坏,则因中官势家奏乞盐引无度,以及私盐盛行,并不是叶淇盐法改革所致。至明中叶时,尤其是成化、弘治时期,中官势家争相奏乞盐引,而所赐盐引动以万计,并允许他们越场支盐,不限年次。而势要们往往利用特权多支并夹带,有“至各支一万引,乃夹带至八、九万引。”[22]787 有的夹带私盐数量大得惊人,竟达十四五万引。这些势要在运盐、贩盐的过程中都不受国家盐法的约束。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8-04-27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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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盘诘,虚张声势,莫敢谁何。”[5]752有些势要更是“挟海负险,多招贫民,广占卤底,煎盐私卖,盐禁愈严,富室愈横,官不敢诃问”,[7]1923从而致使“人得私贩,官盐沮坏,客商广中,无以济边之急。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8-04-27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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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盘诘,虚张声势,莫敢谁何。”[5]752有些势要更是“挟海负险,多招贫民,广占卤底,煎盐私卖,盐禁愈严,富室愈横,官不敢诃问”,[7]1923从而致使“人得私贩,官盐沮坏,客商广中,无以济边之急。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8-04-27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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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徽商最早经营的是山货和外地粮食。如利用丰富的木材资源用于建筑、做墨、油漆、桐油、造纸,这些是外运的大宗商品,茶叶有祁门红、婺源绿名品。外出经商主要是经营盐、棉(布)、粮食等。
                徽文化塑造了徽商的品格—儒商,以儒家文化来指导经商。
                明清是我国商品经济较发展的时期,明清已有资本主义萌芽,这是徽商鼎盛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8-04-27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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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歙县商人江嘉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8-04-27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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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营品种广泛,盐、棉(布)、粮食、典当、文具笔墨(文房四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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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本雄厚。如休宁人汪福光在江淮从事贩盐,拥有船只千艘,所销之盐占淮盐的1/2以上。
                    清乾隆末年,关税盈余每年85万两银子,而出口商品中徽商的茶叶为第一位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8-04-27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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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徽商除了从事多种商业和贩运行业外,还直接办产业。休宁商人朱云沾在福建开采铁矿,歙县商人阮弼在芜湖开设染纸厂,他们边生产边贩卖,合工商于一身。徽商经营多取批发和长途贩运。休宁人汪福光在江淮之间从事贩盐,拥有船只千艘。一些富商巨贾,还委有代理人和副手。徽商还使用奴仆营商,休宁人程廷灏曾驱僮奴数十人,行贾四方。徽商在经营中注重人才,做到知人善任,注重市场行情,实行灵活经营。有一业为主兼营它业的;有根据不同行情、季节变换经营项目的。
                      徽商讲究商业道德,提倡以诚待人,以信接物,义利兼顾。以勤奋和吃苦耐劳而著称,在外经营,三年一归,新婚离别,习以故常。徽商商而兼士,贾而好儒,与封建官僚混为一体,或相互接托。他们除以“急公议叙”、“捐纳”和“读书登第”作为攫取官位的途径外,还以重资结纳,求得部曹守令乃至太监、天子的庇护,享有官爵的特权。一些徽商本人不能跻身官僚行业,就督促子弟应试为官,自己也就成为官商。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8-04-27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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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徽商指的是旧徽州府籍(歙县、休宁县、婺源县、祁门县、黟县、绩溪县)商人成商人集团的总称。古代商帮很多都是家族式经营,所以就只稍微列举一些代表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8-04-28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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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鲍漱芳
                          清代歙县富竭乡棠樾村人。棠樾鲍氏家族世代经商,在两淮官商中具有较大影响。之所以说他,是他比较有政治头脑,1803年在川、楚、陕三省的最后平乱中,他组织富商们捐输军饷有功,被任命为盐运使,成为握有两淮盐业大权的显要人物。整个嘉庆一朝,鲍漱芳多次捐款为朝廷济困。而在嘉庆、道光年间,徽商整体已逐渐走向衰落了。
                          5、胡光墉
                          字雪岩。清代绩溪人。他应该算是人们最熟悉的徽商了,一生跌宕起伏,白手起家,最终在贫困中离世。集官商一身,御赐黄马褂,被誉为“红顶商人”,依仗左宗棠及其湘军得势,协助左创办福州船政局,在杭州的创办“胡庆余堂国药号”,与北京“同仁堂”一起平分中国药业秋色,成为驰名中外的中药老店铺。由钱庄伙计一跃成为显赫一时的红顶商人。他构筑了以钱庄、当铺为依托的金融网,开了药店、丝栈,既与洋人做生意也与洋人打商战。胡雪岩一生,是非功过褒贬不一,但是无可否认,他确实是中国商界的一个传奇。
                          6、程霖生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8-04-28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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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运使 [yán yùn shǐ]
                            官名。始置于元代,设于产盐各省区,专设于两淮、两浙、福建等产盐各省。明清相沿,其全称为“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简称“运司”。其下设有运同、运副、运判、提举等官,有的地方则设“盐法道”,其长官为道员。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8-04-28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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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官员往往兼都察院的盐课御史衔,故又称“巡盐御史”。他们不仅管理盐务,有的还兼为宫廷采办贵重物品,侦察社会情况,是当时能够大量搜刮民脂民膏的一个机构。辛亥革命后沿设,部分产盐区并置运副,统辖各盐场场长,1937年改为盐务管理局。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8-04-28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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