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8/ 4/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扶余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市政)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5867317 通讯地址:扶余市惠民路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扶余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大市政) 扶余市市内 扶余市稳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新建道路5条,新建道路总长度3136m,改建道路5条,改建道路总长度2782m,新建道路配套给水管网3136m,新建道路配套污水管网3136m,新建道路配套雨水管网3136m,新建道路配套供热管网1885m,新建道路配套路灯174盏,工程总投资815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0万元。 1、项目施工期要实现施工场地全围挡、工地物料全覆盖、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运输车辆应采取加盖苫布、减慢车速等措施,减少粉尘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废水设置防渗沉淀池,回用于施工生产;生活污水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机械采取减震降噪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热熔和焊接工人要佩戴口罩或防毒面具。 2、项目运营期间,禁止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工作,吸收有害气体,净化周围空气;采取定期洒水、及时清扫等措施,减少车辆行驶过程中烟尘对周围的影响;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设置限速、禁鸣标志,采取减振、隔声、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完工后要对工程占地采取恢复及补偿措施,将原土复位,恢复原有植被,增加绿化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