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回答环球时报英文版关于同性婚姻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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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叔叔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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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台湾用释宪的方式让同性婚姻取得了重大进展,随后我接受了国内外数家媒体的采访。
  最近,环球时报英文版的一位记者说想写一篇深度报道,并对我提出了8个问题。以下是问答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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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6-01 21:4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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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环球时报英文版关于同性婚姻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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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您觉得大陆离同婚合法还有多远?同属儒文化圈,为什么台湾可以通过同婚,大陆在哪些方面和台湾有差距和不同(社会接受度?舆论?)?
    A:我无法准确估算大陆离实现同婚法制化还有多远。
      在社会层面,大陆社会对同婚法制化的大范围讨论可以追溯到李银河老师在本世纪初就多次提出了同性婚姻的立法建议,随后也有各种各样民间的同婚法制化的倡导行动在各种场域引起过大大小小的讨论。
      在立法层面,至今大陆已经有三位全国人大代表对媒体公开表示过对同性婚姻的不同程度的支持,分别是广东团的朱列玉、吴青和重庆团的孙晓梅;此外,湖南团也有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在我写的同婚法制化建议上签了字,但他不愿对媒体公开表示他支持同婚。
      而在司法层面,2014年,大陆多家司法机关在其官方微博上联合推送了一篇题为《浅析同性婚姻的合法化》的文章,指出“同性婚姻在中国目前还不被承认,实际上剥夺了同性恋者的同性婚姻权,显然这是不公平的。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理基础是我国宪法上的平等权,它体现着一个社会的文明与宽容度,是社会的现实需求,更是时代发展的趋势。”此外,去年大陆有两家法院都先后受理了一个同性婚姻的案件,我就是这个案件的当事人之一。
    总之,大陆对同婚法制化的讨论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社会上的大范围讨论也不是一次两次。但接下来还要多长时间,我想现在还没有人可以给出一份具体的时程表。我希望从明年开始,在第十三届和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十年任期之内完成同婚法制化的修法。也希望大陆能像台湾一样,建立起释宪的机制,用司法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我更希望民政、党政、军政部门能直接下令要求各地开放同性婚姻的登记,稍后再慢慢修改婚姻家庭的法律及相关的制度,这也是成本最低的,最不劳民伤财的方式。
      我认为修改法律或一个社会中的制度,不一定要靠社会运动或完全靠社会运动来解决。而且,大陆也不是严格意义上不认可所有的“同性婚姻”(编按:“严格意义”是指:1967年的英国曾有法院判决禁止做过手术的跨性别结婚),因为有些跨性别的伴侣,他们虽然某种意义上说是“同性婚姻”,但由于他们的证件上是一“男”一“女”,所以他们可以在大陆登记结婚,也就是说,他们的“同性婚姻”已经得到了大陆政府的认可。比如我有一个跨性别的朋友,她的身份证上是“男”,但她认为自己是“女”,而且她也在和一个证件上是“女”的人谈恋爱,而且她们打算明年去民政局领结婚证,并加入我的#100场同志婚礼# 的行动。
      我建议她们领到结婚证之后,两个人都穿婚纱在民政局门口拍照留念。她们的例子也说明了,想用法律制度对人的性别进行规范,这种想法是虚妄的。
      同属儒文化圈,台湾可以通过同婚,这说明大陆迟早也可以。我认为大陆和台湾的不同主要是台湾的对话机制比大陆要更加多元、更加畅通:台湾可以选择释宪,而大陆目前还不行;台湾的民间组织可以直接带着一堆媒体去游说立法委员,要立法委员在媒体面前表态,而大陆的民间组织要找到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方式都有困难,更不用说面对面与他们交流;此外,台湾的反同势力做了几次大规模地用不实的资讯污名同性婚姻的行动,这也引起了台湾社会很大的反感,从而有更多人愿意站出来支持同性婚姻了。
      在台湾之前,阿根廷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2010年7月,教宗方济各给阿根廷修道院写了一封信表达反对同性婚姻的立场,这封信被《罗马观察报》报道出来之后反而促使几名阿根廷的牧师明确表达了他们支持同性婚姻的立场,并招致政治异见者的批评,这也使得罗马天主教在反对同性婚姻的失败的运动中学会了,在以后的社会议题辩论中要使用不那么嚣张的语调,以免引起社会舆论的一片哗然。
    但总之,大陆与台湾的这些不同都只是对话机制在形式上的不同,而我认为形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能不能真正地解决问题。
      在社会认同度方面,台湾近几年的绝大部分不具诱导性的民调都显示有过半的民众支持同婚;而大陆近几年没有不具诱导性的关于同婚的民调数据。但如果实现同婚法制化的话,这本身就可以提升社会认同。
      所以我认为,如果大陆对同婚的社会认同度太低的话,那大陆的决策层也具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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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7-06-01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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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你为什么要去推动同婚,从什么时候开始做这件事情的?
      A:我起初推动同婚只是因为我个人想和我爱人在长沙登记结婚,但民政局和法院都不同意,这也使得很多人都为了同婚来找我,不断给我批评和鼓励,让我有了使命感,要做完这件事。
        所以我推动同婚应该是从第一次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开始的,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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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7-06-01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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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3:在这个过程中遇到哪些困难和阻碍(结合事例谈谈)?
        A:民政局和法院拒绝和驳回请求的困难和阻碍就不说了。因为司法的路没走通,我就开始走立法的路了,目前遇到的困难主要是资金方面的困难。
          因为走立法的路就需要与社会各界对话,争取社会认同,而对话的话,我就需要资金和人脉,把自己打造成一个连接平台,去连接大陆社会所有有关同性婚姻的资金及人脉,然后一起推动,才能完成修法。
          但目前我没找到愿意认领同婚法制化项目的公募基金会,具体事例比如去年我的志愿者联系了腾讯公益的十几家公募基金来认领“100场同志婚礼”的项目,但没有一家愿意认领的,最后我就以个人名义在轻松筹上筹了2万。
          没有资金的话,我就只能自己和其他志愿者缓慢地做一些游说和公众教育的工作,但资金充足的话,我就可以聘请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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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06-0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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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4:台湾通过您觉得对大陆是个利好信号么?为什么?
          A:我觉得是利好信息,因为两岸同文同种,通婚也是常事。
            大陆现在认可台湾的异性婚姻,但台湾的同性婚姻是否也认可,这就需要国台办给出答复了。而且,“婚姻家庭国家”是一个连续体,如果台湾的法律允许同性婚姻,而大陆不允许,那在国家伦理上就难以自圆其说。
            此外,李银河老师也说了,以往还有些人认为西方之所以实现同婚法制化可能是人种的问题,但台湾的举措已经可以证明这不是人种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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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06-01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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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5:您最近在做的推动100场婚礼做得怎么样了?
            A:目前完成了3场婚礼。第一场在湖南长沙,第二场在海南三亚,第三场在湖南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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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06-01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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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6:今年能完成目标么?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A:之前也有人问我为什么不是办10场,或者200场,而要办100场,但其实我并没有说一定要办100场。
                因为这个活动发起的时候是在大陆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这条路还没有人可以给出具体时间表的时候,因此我会在大陆承认同性婚姻合法之前一直将这个活动举办下去,直到大陆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那天为止。
                如果真地办了100场甚至超过100场,大陆才实现同婚法制化,那我认为也不是什么值得骄傲和可以庆贺的事情,因为那只能说明大陆社会的对话成本太高,以至于一些人的意见需要积累出这么大的数据才能被看见,才能真正进入修改其社会制度的议程。
                今年完成不了目标,目前的问题主要是,伴侣双方都愿意对媒体出柜的还不是很多,我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从教育和媒体入手来改善环境,让大陆社会对非异性恋、非顺性别伴侣的态度更加友善,这样出柜的后果就不至于太严重,才会有更多伴侣愿意公开举办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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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7-06-01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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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7:您身边的台湾朋友和大陆同志朋友对这件事情有不同看法么?
                A:我身边的台湾朋友和大陆朋友都有希望将婚姻家庭去法制化的,特别是性权派的朋友,他们希望,无论是从性别而言的异性婚姻、同性婚姻,还是人数而言的专偶制、群婚制、家属制度、单身婚,还是从名义而言的同居法律、婚姻法律、非注册伴侣关系法律……各种各样的婚姻家庭都只要作为习俗存在就好了,而不必成为法律制度。
                  因为婚姻家庭一旦成为法律制度就会建立起一个性道德的阶序,将婚姻家庭中的性视为好的性,婚姻家庭外的性视为不好的性,从而将那些因为没有资格进入婚姻家庭的人的情感和性欲的生命经验污名化。
                  但他们也知道,对于性别运动而言,同婚法制化依然是重要的,因为同婚法制化是一个可以完全消除法律制度中的性别规范的契机——相同性别的人之所以无法登记结婚,直接的原因就是婚姻登记处存在性别审查的行政行为,他们会审查双方申请人的证件上的性别一栏,看是不是符合他们不成文的“一男一女”的审查标准,而同婚法制化的修法虽然也是层次丰富的,但其中一个层次就是消除证件上的性别一栏,终止这种不成文的审查行为(编按:这里的“不成文”是指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有权审查双方申请人证件上的性别一栏)。
                  所以目前总体而言,虽然我身边的朋友对于婚姻家庭的法律制度有不同的看法,但大家对于同婚法制化可以消除法律制度中的性别规范这一层面还是很有共识的。
                  此外,因为婚姻制度是一种意涵爱情关系和性关系的社会制度,所以同婚法制化可以让非异性恋、非顺性别的人最直观地感受到自己长久以来被社会污名的情欲关系终于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在这一点上,我们这些正在实践异性恋、顺性别以外的婚家生活的人也有共识。而且这种情欲从被污名到被认可的转变似乎具有非常强大的魔力,以至于我身边有不少单身的朋友,以及对婚姻制度持批判态度的朋友,也都非常支持同婚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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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7-06-01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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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8:您觉得还需要社会和政府哪些帮助来推动这个事情?
                  A:我觉得社会和政府都需要多与社会各界对话,而且要注意对话的策略,要让别人觉得同婚法制化是与所有人都有关的事情,而不是只与一类人有关。
                    如果老是玩身份政治,那同婚法制化就永远都是社会中一小撮人的事情,而一小撮人是不足以改变法律的。
                    西方以及台湾目前尝试过的将同性婚姻与所有人的利益绑在一起的论述策略主要是人权话语,但这也引起了人们对于“婚姻是不是人权”的无休止的争论。在人权话语盛行之前,还有公民权、平等、自圌由、民主等话语也被批评太宽泛。
                  我认为大陆社会可以前车之鉴,选择其它话语策略,比如性别规范、社会认同、爱,因为性别规范给所有人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压力,使得人们每天都要想好,我必须扮演好男人(女人),必须表现出我喜欢性别和我不同的人(不能让人觉得我喜欢性别和我相同的人),而这种来自性别规范的压力是不必要存在的,因为它对于社会的发展没有任何好处,而且还会降低生产力——英国的“石墙”和美国的“人权运动”的调查均显示,被迫隐藏性向会让员工的生产力削减30%,《哈佛商圌业评论》也指出,隐藏性向的人的离职率比出柜的人高75%;而人都是需要社会认同的,法律制度可以给人认同感、安全感、归属感;爱是现代婚姻的核心价值,这也是婚姻虽说不上是什么良俗,但也不至于说它是恶俗的主要原因。
                    如果你不知道对话从何处开口,那你可以用#同婚法制化联署# 的行动作为对话的工具,问对方愿不愿意签名支持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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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7-06-01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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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施工完毕- - - - - - - -
                    转自同性恋吧,感谢原作者的转载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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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7-06-01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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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7-06-01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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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7-06-01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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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啦~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7-06-02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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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诶,怎么客户端进来后又是这个me0407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7-06-02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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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8-02-10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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