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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母鸡杯)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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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3
地点:温莎
时间:混乱纪元524年


IP属地:广东1楼2017-05-13 19:50回复
      巴特斯的房门又被人敲响了。
      他懊恼地皱起眉头,把手中写有文件的羊皮纸卷起放在一旁煤油灯下,然后又瞄了一眼窗外异国夜色。每个人都说奥诺哈是一个崇尚骑士精神的浪漫国度,但没人会告诉他这里还有数不清的事务要处理。
      “那里有许多比武场。”出发前弟弟马库森说。
      当被巴特斯问及奥诺哈王国与费莱茵教会比武有何区别时,弟弟冷哼一声答道:
      “马背上的荣誉,岂是没马的修士能在教义中找到的?”
      马库森真应该来一趟,这里尽是他喜欢的长枪比武。他心想。
      有人敲门,是熟悉的节奏。
      “请进。”
      房门推开了,进来的是个十二岁小男孩,金发蓝眼,满脸雀斑,十足当地人的样子。巴特斯不知道他名字叫什么,骑士团的人管他叫“阿利”,从者中除了九岁德普外,就他最小了。
      阿利被巴特斯那双猫眼色眼瞳盯得不自然,他见过其他静律骑士,他们的眼瞳都会在夜晚放光,但没有人像巴特斯·琼这般令人不舒服。
      “巴特斯大人,” 他开口道,在那双眼睛对上自己视线之前低下了头,“梅迪蕾丝大人的信件。”
      从者手中拿着巴特斯最讨厌的东西。
      “放在这里吧。”
      巴特斯手指点了下桌子,若不是上面堆满了羊皮纸文件和一盏快烧完的煤油灯,他挺喜欢这张过蜡的办公桌。
      “帮我整理下桌子,今天审批完的文件已经放在桌子右边了。”
      “大人,副团长让你今晚处理。”阿利小声回应。
      巴特斯叹了口气,接过阿利手中的羊皮纸,移到煤油灯光下。一份关于他属下的马匹养护费,巴特斯并不讨厌工作,只是如果每次连部下马匹饲料来源都要向他汇报的话,这件差事迟早会把人逼疯。
      他拿起羽毛笔盏了墨水签好名字放在一边。
      “交给梅迪蕾丝大人后你就去休息吧。”
      巴特斯看着阿利走过来收拾桌子,他叫住:“孩子。”
      看着阿利疑惑,又补充道。
      “以后这种文件就替我处理了。”
      “可是大人。”阿利起先露出吃惊的表情,随即羞愧的说道:
      “我不识字。”
      巴特斯又找到一条不喜欢奥诺哈的原因。他们从铁匠或农场主家里找来一群想成为骑士的文盲,让这些小孩来服侍骑士。巴特斯认为他们除了给自己装备保养和送来一堆文件外,还不如教会那些喜欢唠叨的修士,起码他们识字又会处理文件。重要的是,没有哪来的马需要静律骑士费心,他们任务又不是打着监管法师的名号来奥诺哈给人养马的。
      “把这里收拾了。”巴特斯留下最后一句话。
      他出门沿走廊上了楼梯,回到阁楼卧室休息。巴特斯躺在床上,有时会想起远在南方的弟弟。每到夜晚,他都会看着窗外满是闪亮的星星和月光向伊纹忒娜做虔诚祷告,希望她能保佑马库森,但每次祷告结束心中却只有无尽空虚。
      巴特斯想起隔壁两街道之外,在温莎港行会学做账的珍妮。她是个还没来初潮的小女孩,长得十分动人,巴特斯见过她几次面。有次晚上他在码头观星,珍妮就在护卫陪同下与他有过照面。
      巴特斯一眼就认出她,长脸,轮廓比他见过的任何人都要精致,没有当地人恶心的雀斑,一脸单纯和稚气,小肩膀还不能撑起衣服,瘦尖的双肘,还有那双并不惧怕他眼瞳的眼睛,像蓝宝石,每次视线对上她都会把小女孩的羞涩藏起来,那柔顺及腰的卷发让他想好好抚摸一下。
      他毫不怀疑,霍伦亨斯家族的人会从达兰山脉挖来雪水,撒上馨香的百花小火加热给她洗脸,把那金发梳了。他可以想象珍妮有天会穿着婚礼礼服,但就是无法想象她躺在某个贵族家的床上。
      “花香不散”,她还没到履行家训的年纪。
      巴特斯又想起了岁数只有一半的弟弟,还有他一直暗恋的法师,两个人年纪也相当。虽然教会没有规定静律骑士和法师之间不能通婚,但世俗眼光却让两个对立阶级难以往来。
      “我们是静律骑士,”他常告诫部下:“你背上符文剑,是因为誓言让你们体内流淌会要他们命的剧毒。”
      巴特斯环视房间四周,琥珀色眼瞳就像猫眼一样在黑暗中放光。有人说静律骑士不需要借助光也能在黑暗中看清楚,他得说外人都把静律骑士当成猫头鹰,顶着桶盔的野猫?巴特斯不愿再想更多。
      清晨太阳难得没有出来,巴特斯睁开眼睛就看到窗外连接到海平线的阴云。
      骑士侧身坐了起来,伸了伸脚。他的床只是硬木板上铺了几层布的床垫,所以醒来有时觉得背脊四肢僵硬。他长满茧子的大脚穿起木鞋,走向水槽。冷水泼在脸上,然后再拍干。“天父,圣女,”嘴里念着奥诺哈崇尚的五德,“战士,少女,贵妇。”
      这是晨祷吗?不,他想,只是珍妮经常挂在嘴边。我是教会的静律骑士,那是不理解伊纹忒娜教义的人需要的祈祷。终有一天他也会离开这,他不是生在绿宝石半岛上的人,就算是了,但也是没马的骑士。
      巴特斯在衣架上摸索了他的衣服,闻了闻,以确定它们没有因为潮湿而发霉。这是件未染色的羊毛外衣,由细棉纱织成。虽然不是令人满意,但走起路来至少不会像粗棉纱织出的那般沙沙作响。巴特斯将外衣系起来,穿起袜子。
      他知道在哪就餐,刚打开阁楼房门就能闻到一楼飘来的烤面包和牛奶味道,巴特斯知道阿利又帮他从外面的厨房带来了早餐。阿利知道巴特斯讨厌那腥气的鱼汤,在他刚来两天后餐桌就再也没出现过鱼汤。香味让他肚子咕咕作响。巴特斯虽然总是在夜色下怀旧,但这填补不了骑士的胃。牵挂和爱恋给不了他营养,这点他一直深有体会。
      巴特斯难得打破自己进餐速度记录,牛奶今天煮得太烫了,只得兑了些冷水才匆匆结束早餐。
      骑士回到二楼房间,阿利已经帮他整理了桌子,洗好的羽毛笔有讲究的放在桌子上,又续满的墨水瓶放在一旁,甚至还帮他在桌子中间又增添几张新文件。他走进房间,能闻到窗外夹杂咸味的海风,与费莱茵的群星湖不同,这里的风总是带有迷雾之海的那股腥味。
      巴特斯厌恶得在鼻间挥动大手,想把那味道驱散。他把窗子关起来,在旁边柜子找来根香烛点燃。待屋子里面残留的海腥味消散许多他才有心情浏览文件。巴特斯已经在这地方有一个月了,但还是不得不试着克服这股味道。
      门外的楼梯传来脚步声,巴特斯猜想一天工作又是这样重复开始了,每天都是这样。房门就被人敲响了,他刚坐下要给羽毛笔盏墨水。
      “进来。”
      巴特斯不用抬头,听到小心翼翼的开门声音就知道是阿利。那孩子在这待了三年还这么见外。
      “文件放一边。”等看清阿利手中是一封有火漆封缄的信封,他顿时改口说:
      “还是过来吧,孩子。”
      他接过做工讲究的纸质信封,难得不是羊皮纸粗糙的手感。上面一字没写,只有背面留有印着梅迪蕾丝首字母的火漆。她把印章做成戒指一直随时戴着,只有传递重要文件时才会用到。
      他打开信件,是会令人隐约感到不安的消息。
      “出去吧,”骑士打发掉小男孩,“记得带一碗鱼汤回来。”
      远处,是微弱的光线穿透吹来的雾气,在海平线附件闪耀。
      已经连续几天起雾了,就和静律骑士的心情一样沉重。自从他接到副团长的密件,温莎港的迷雾仿佛是挥之不去的阴影。巴特斯发现海风没有以往那么难闻,鱼汤也没有那么难喝。
      “是星星。”
      有人在说话。巴特斯回头,以为是霍伦亨斯家的珍妮,一样及腰的长发和脸型,发色就像麦田一样金黄。
      “异乡的星星。”他分辨出黑暗中的女人不是珍妮。
      他面前的女人穿着蓝色修女服,走在硬木板铺成的码头发出皮靴碰撞轻响。她脸庞就和珍妮一样精致,难怪他会认错。片刻间,她想象走来的人是珍妮。
      真是笨念头,他心想。珍妮刚不久就在大道边上了马车,她不是那种会睡在行会所小地方的人。霍伦亨斯家族会找来一个地方给她实习一段时间,但不会连睡觉这种事都要让她躺在碎布填充的床垫上。
      一直以来,巴特斯都在怀疑命运,想在某个地方好好安顿,不久接到的命令却是调遣到陌生的地方。出生在费莱茵教会,成为静律骑士不久被调到南方沙漠,然后又是玛第塞勒王国。当又重新回归亚曼骑士团的时候,他认为是时候找个女人结婚生子,可又接到命令来到格林德骑士团。
      奥诺哈也许不错。弟弟喜欢奥诺哈的骑士,阿利也挺勤快,还有珍妮......让他试着想留在这里的正是珍妮,可她并非自己的妻子。不过,妻子对他而言有什么用呢?他不需要妻子,只要早点完成任务回到费莱茵。
      “那是伊纹忒娜的光,”
      她比珍妮成熟,也比小女孩高得多,声音犹如银铃一样好听,
      “她在黑暗王朝点亮了星火,不愿世人困在黑暗里。据说她还留在阿拉莫世界庇护着信徒。”
      女教宗的光,从前在费莱茵,老修士给他过讲伊纹忒娜的故事。他们告诉巴特斯要在梦境中去亲近她慈爱的面容,每当世人陷入黑暗,就会再次降临,点燃希望火焰。
      “她带领人类反抗凯瑞达奴役,因为胜利火焰会照耀整个阿拉莫世界。”
      老修士的故事总如此结尾,然后所有孩子都虔诚的在心中祷告。不过教会外的人说了,伊纹忒娜并不是唯一带领人类反抗的圣人,老修士的故事也只不过是故事。
      “谨记教诲。”巴特斯说。
      “教义在心。”修女告诉他。“有人打发修女来码头找迷失的羔羊。”
      “是谁?”巴特斯疑惑地问。
      他喜欢这里的夜,陌生感让人更能聆听本心。
      她呵呵笑道:“是风在说话。”
      说话语气就如巴特斯认识的其他修士一样玄乎,也那么的温和。
      “还告诉你了什么?”骑士咬住话题。
      修女走到他身边,面朝大海闭眼,像是在聆听。
      “北方吹来的风也不如过去暖和。”她扭头把那缕金丝顺到耳后,样子是如此的动人。
      巴特斯耸耸肩:“北境一直在下雪,而且这里也起雾了。”他解释道:
      “捕鱼的人说温莎港再过两个月要入冬了,最近收成也不如以前。今年奥诺哈的冬天来得比以往任何时候还要早半年。”
      他见识过太多这类的修士。法环里整日研究古籍的老头,她说话就跟他们一样,像是在猜谜语。
      “三十多年前我到过这里,那时人们晚上出海不用加衣裹背,温莎港也没有自己的骑士团。”修女补充:“我在这里待过两年。”她又转向年纪好像又不怎么大的骑士:
      “你是这次来学习的静律骑士吗?”
      修女看骑士的眼神就像长辈对小辈。
      巴特斯觉得好笑,外表来看她就是年纪比他年轻,可从嘴里说出来的事情是他还处于孩提时代就发生了的,那语气就像他以前见过的每一个剑术导师。
      “巴特斯·琼。”
      骑士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这会儿月光也穿透了迷雾,他整个人就沐浴在微弱的月光下,灰白的头发亮如白银,但眼瞳却放出琥珀色亮光。
      “修女,正如你看到我现在这幅沧桑的面孔,青春活力已离我远去,只剩一具步入中年的身躯。”他口气锐利地说。
      “凡人皆有一死。即使是伊纹忒娜,她是出生在黑暗王朝的人,但在三个世纪漫长的岁月还是把她魔力消耗殆尽。”修女语调还是那么温和,
      “莎兰·达戈斯蒂诺。”她告诉骑士自己的名字。
      “前些时候来了批人,他们来这登船去了你口中的北方。”
      巴特斯扭头看远方的灯塔,并不为刚才的口气感到失礼,就跟其他静律骑士一样,他对修士和法环的人没有好感。“走在前面的壮小伙高举王冠金狮旗帜,有人说他们是从自由之境来的骑士。”
      “是布兰切特家族的家徽,自由之境的雄狮。”金发修女抬起手抚平黑色头饰,视线从他身上移向旁边的渔船。
      “然而只是奴隶贩子和矿石商人。”巴特斯替修女总结道。


    IP属地:广东2楼2017-05-13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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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民就是这样,他们喜欢在一块破丝绸上绣只猛兽,转眼间就全都成了狮子、雄鹰,还有巨龙。其实不过是群胆小鬼,躲在城邦里追逐权力和财富。”
        巴特斯不得不承认,每次看到这些家徽被高举起来,他内心深处总是充满了不屑。旗帜上的猛兽再可怕,一把火依然可以让它们消失,不留痕迹。
        “听起来你很有主见,但他们可不这么认为。”莎兰嘴角微微上扬,但视线却看着那些渔船出神。
        “你看自由之境的城主和领主们,即使过得再无法无天,也没人敢碰法师猎人一根汗毛,而且他们也对付不了法师,真正的猛兽可不会这样。”巴特斯说道:
        “源力猎人和静律骑士,自由之境的猛兽可不敢招惹我们和北方同行。”
        荣誉是用鲜血和利剑换取的结果,不是小孩和女人手中的针线玩具。
        “费莱茵教会也来了其他骑士,还有法师和修士,是一支规模庞大的远征军。他们跟你口中的人一样要去北境。”莎兰抬起眼。她有略矮于男人的个子,高挺的鼻子和一双锐利的眼睛,她仿佛生来就是让人不可高攀似的。
        “北境好像有事情要发生了。费莱茵四主教和亚曼首席巫师难得齐聚教环圆桌上,他们总在谈论北境越来越冷,说冰封之地的湮灭神将要重回世人眼线。”
        静律骑士那双会发光的眼睛在看她。“不止你说的。”他对上她没有一点惧色的眼眸,话语不禁柔和起来。
        “奥诺哈的骑士团也来了。”
        巴特斯在她蓝宝石眼睛里捕捉到淡淡的笑意。骑士转身面向大海,他喜欢现在的这个时刻。他们讨论的话题就跟酒馆里的烤乳肉一样香,况且修女与珍妮又有几分相似,他开始把她当做未来的小女孩看待。巴特斯想象莎兰要是出生在这片绿宝石半岛土地上,她肯定会是比武场上骑士用信物争抢的宠儿,或者是成为这里二十骑士团中的一员。
        不管是哪个选择,他都认为修女是其中的佼佼者。
        自从来这升职为百夫长后,巴特斯的休息时间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还要少。书桌成为了战场,羽毛笔变成了他的利剑,而在众多带毛利剑中他又尤为偏爱乌鸦毛制成的笔,手感就跟符文剑一样好。
        “红蔷薇骑士团、水晶兰骑士团,还有依米花骑士团……”巴特斯说着每天都能在羊皮纸中找到的名字。
        “他们调来了渡船停在温莎港深水口。从这里沿着码头走到灯塔另一端,那边就是深水港。”骑士指着远处只能看见一点灯光的灯塔。幸好这里视线开阔,巴特斯猜想修女肯定也能跟他看得一样远。
        “你们骑士团不加入吗?”修女问她。
        “我们任务仅是来这里学习拜访。”
        巴特斯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回答这种问题,印象中在玛第塞勒回答的最多,但那里没有教环,有的只是外籍法师和有钱人家的法师孩子。在骑士印象中,那是他加入静律骑士团第一次接受调遣参与讨伐逃亡的法师。
        在那段时间里,法师被砍下的头颅一天比一天多,运回费莱茵埋葬的静律骑士也是一样。修士为他们的灵魂祷告,修女们编了歌谣,歌颂英勇牺牲的静律骑士。
        “骑士铠甲像艳阳耀眼,法师长袍如黑暗邪恶;骑士利剑由荣誉制成,它们守护秩序与信仰。法师畏惧他们,躲在黑夜尖叫。骑士不会尖叫,心存教义带着修女祝福启程。伊纹忒娜爱怜地看着,守护她教义的骑士。兄弟啊,姐妹,法师夺走了我的生命,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我却审判了他们的罪恶。在寂静无人知晓的地方,我守护在那里。”
        巴特斯还记得另一首歌谣,是玛第塞勒王国的人编唱的,那时他还没离开。
        “异国骑士,来到他国,身负巨剑与重甲。雨季到来,我们对饮酒水,欲忘记昨日之事,却在杯中尝出鲜血。噢~是昨日死去之人,血雨为证,流入这片土地。”
        埋葬的骑士中有个和弟弟一样橘色头发的男孩,也是稚气未脱。“我更想念南方的土地,”巴特斯调回亚曼教环后去过那个墓园,没有墓碑,除了照看墓园的神父,没有人知道你埋在哪块土地下。
        “我有个弟弟,他爱上了一个法师。”
        “爱情向来捉摸不透,是命中注定或仅是爱神无心插柳。”莎兰又说着骑士眼中像是猜谜语的话。
        “当我还在修道院的时候,也喜欢过一个骑士。十二岁那年我把初吻献给他,只希望他能从灰谷山的任务中早点回来陪我,可结果就是一去不复返。”
        “动乱的年代。”骑士评价道。语气难得透露着一丝愧疚。
        “可不是么——”修女顿了顿,“三天后,月光像今夜穿透迷雾时,你要找的人就在‘繁花月影’酒馆。”
        她面不改色突然说起令骑士不得不注意的话。
        巴特斯发现迷雾不知何时已经消散了,从鼻子吸进的空气有咸味,还有他厌恶的腥气味都混杂在一起。是海上吹来的风,把修女的亮金发也带了起来。
        “去听吟游诗人吹嘘?”
        巴特斯感觉在月亮照射下,那头似乎会发光的金发不知为何会突然变得惹人心烦,无论是修女还是霍伦亨斯家的珍妮。
        金发的主人一个比一个漂亮高挑,可带来的消息和感觉都是一样的,先是甜蜜后是不安,就像年轻人没有结果的暧昧关系一样让人摸不到头绪。
        “我想是时候养匹马都会比那实在,再听它叫唤两声。”巴特斯毫不客气的下了结论。
        自从来到奥诺哈王国后,他变得越来越愤世嫉俗,反正就是看一切都不顺眼。要是没有被调来跟随梅迪蕾丝副团长,他会留在费莱茵,娶个女人和弟弟一块生活。
        巴特斯认为奢求一个安稳的中年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他都四十岁了,马上就快过了举剑扮演屠夫的年纪了。难怪他会开始坐在办公室审批文件。
        莎兰就像没有听到巴特斯的嘲讽。
        “红发吟游诗人,发色犹如黑暗中被火烧过的利剑。”
        梅迪蕾丝的密件里也有提到过这段,副团长让他要在此接应的人,追击者审判的对象。巴特斯怎么也无法想象密件的内容会被第二个人知道。
        “我以为你只是普通的修女”骑士那会发光的眼睛瞥了一下自己腰间的匕首,一把符文匕首。他一直都随身佩戴武器。
        “但你知道的可不止这些。”
        “还有更多你不知道。”达戈斯蒂诺的视线,终于从码头上那些体型巨大笨重的怪物移回到骑士身上。
        视线对上之前巴特斯已经抽出匕首,左手伸出去要卡住修女的脖子。他想要的结果就是锁住修女的脖子,像以前他对付其他法师那样提起来摔倒在地上拷问。
        “砰!”
        空气在骑士伸出去的手掌心聚集,气流让巴特斯感觉手心有些发痒,然后是突如其来莫名的爆炸。巴特斯整条手臂被弹了回来,身体也由于惯性倾斜。麻木的感觉,接着是让人会冒冷汗的疼痛。胳膊脱臼了。
        巴特斯刚后退一步稳住身体,握住匕首的手腕已经被修女扣住。她比巴特斯见过的任何修士都要敏捷。莎兰身体逼近巴特斯,挡住了月光,膝盖踢在巴特斯肚子上。她实在太高了,只是略矮于男人,力量和速度出乎意料的惊人。
        骑士双脚因为修女一踢离开地面小段距离,虚弱的身体一回到地面,修女右手肘击打在骑士右脸上。巴特斯意识恍惚了下,眼睛里的东西都在摇晃。
        “哐当”,
        巴特斯听到那是手中的匕首被修女夺走丢在一旁石道上发出的轻响。声音在这个夜晚是如此的清晰,似乎在巴特斯耳边有了回音。
        会发光的琥珀色眼睛对上那双蓝宝石般的眼睛,她眼神平静得吓人,跟掌管墓园慈爱的神父眼神不同。巴特斯感觉不舒服,就像一个浑身赤裸的少女被一群男人盯着,心里的想法都会被不留余地吸进那蓝宝石里。
        “你比我遇到过的任何一个修士都要敏捷。”巴特斯混乱的思绪里已经想不起来自己上次像这样跪在地上已是什么时候了。
        “使用的法术也比任何一个法师都要快。”骑士疲惫地说完。
        巴特斯试图活动还能动弹的右手腕,他原先还很自信自己的力量,可以单手举起穿戴武装过的战士,所有静律骑士都有这种能力。他们在成为静律骑士的道路上可没少磕莱茵姆矿石。
        骑士终于发现挣扎是徒劳的,右手腕就像被狮子咬住挣脱不出来。
        “你并不知道自己在面对什么,巴特斯·琼。”莎兰在他对上视线后甩开骑士手腕,居高临下看着巴特斯说道:
        “风已经带走了你的气息,你不属于这里,你的气息应该是飘往柯尔蒂斯。”
        她说得没错。自从我踏上这个充满誓言和荣誉的骑士王国土地时,就明白这一点。
        “去治疗你的伤,你要找的人已经在路上了。”
        修女放下他,留给最后一句话,又回到来时的街道,融入进黑暗的世界里。
        巴特斯重新站起来。路灯还在亮着,渔船也随着波浪一摇一摆,时而撞到码头的支柱上,远处的灯塔也没灭掉。是的,就跟遇见修女前没有区别,包括那月光不知何时又被迷雾遮住了。
        讨厌的腥气味,脱臼的疼痛感,最糟糕的是还有地上的匕首。巴特斯·琼发现自己果然不适合再挥舞剑刃了,羽毛笔的手感也比金属强多了,没有那么沉。
        “红发吟游诗人,发色犹如黑暗中被火烧过的利剑。”巴特斯记得信件里面的这段话,后面还有吟游诗人的名字和其他内容。
        “雷丽安娜·伯纳德,护送她坐上开往北境的商船。”
        副团长梅迪蕾丝留给巴特斯的密件只有两句话。
        巴特斯忍着脱臼的疼痛,沿着路灯走回去,再过一会那些煤油也快烧完了。快到巡夜人提灯出来的时间了,他一直都喜欢这里的午夜,可能这是除了霍伦亨斯家的小女孩外,另一件值得骑士愿意花时间欣赏的事物了。
        前段时间他已经给要护送的人准备了一只商船。“飓风号”的船长是个爱干净的男人,年龄和他相差不大。不像其他船只臭气熏天,那打蜡过的橡木扶手干净得可以反光。是啊,他可是多花了钱才让船长闭上嘴巴,船长一向都是讲究信誉的好手。给了钱,你就别妄想撬开他嘴巴上的锁。
        巴特斯边走边想他前几天做过的努力。船长宣称那船有六十只船桨,单轨帆,和细长的船身能够保证它的速度。巴特斯喜欢的就是这种马上可以把人偷运出走的感觉,用来藏人再合适不过了。
        人少就意味着口风越紧,而且他也喜欢爱干净的家伙。其他的商船他去过,登上甲班就能感受到想象中那种比腥气味还要难闻的气味。猪,但嗅第二下之后就会让人改变想法。猪的气味也要比那清新。那种臭味就像是尿,烂肉和粪便发出的,像是来自尸体的腐臭,流脓溃烂的伤口,完全盖过了咸湿的空气和鱼腥味道。


      IP属地:广东3楼2017-05-13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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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的路上巴特斯想到了他的双亲,他们是最普通的农夫。
          “人们因为黎明的空气醒来,因为午后的空气拔草,和春天的空气成长,在夏日空气享受恋爱,得益于秋天空气丰收,冬日的空气里盼望来春。”
          巴特斯想起母亲在他耳边的歌谣,又是修女口中惹人烦的风。是风让他心烦,是风让他败于修女,是风让修女来到他面前。
          弟弟马库森没有机会听到这首歌谣了。胳膊的痛感巴特斯大脑胡思乱想。马库森出生不久父母就因为法师死在了树林间,肢体被人分尸扔在溪流间,就在岩石和大地中。血法师用针线把他们收集到的受害者身体缝合在一起,用魔法把那缝合起来的可怜东西复活,像刚会走路的婴儿一样。那些脖间、胳膊和大腿上缝纫过的针线。不同肤色的肢体就这样被缝在一具身体上。
          在我成为静律骑士之前,弟弟跟修女一样是被修道院的人抚养长大的。他的第一任剑术导师“八指头”哈根是亚曼骑士团的老骑士,也是追击者,父母也是被从法环里逃出来的法师杀死的。“八指头”告诉他们这些新兵,他曾试图寻找他的双亲,但他们早已经死了并且火化得连灰也没留下。
          这个老男人年轻时候就从没有梦想过自己追杀法师的事迹能被吟游诗人传唱,也不期待年轻人口中传唱“少女们都渴望他的亲吻”那种歌谣。巴特斯·琼也是这样,他们都不是少年了,而马库森却还在做着这种梦。弟弟成为静律骑士是因为他,马库森还在修道院识字的时候他就已经在玛第塞勒共和国砍下法师的头颅。
          疼痛驱使他扭动着,竭力保持步伐不会甩动胳膊。巴特斯已经挪到熟悉的木门口,旁边是熟悉的马道。他从衣服里掏出一张发皱潮湿的信封,他一直把钥匙放在里面贴身带着。若不是打斗,这张信封会更好看些。
          按照奥诺哈的规矩,巴特斯原本有机会有一个从者,但他拒绝了。
          修女说得没错,我本来就不属于这里,又何必找个门童装点门面。巴特斯推开门时,路边的灯也刚好燃烧完煤油熄灭了。街道依旧那么安静,银色的月亮在暗淡的薄云中穿行,繁星闪烁着冰冷的光芒。
          一阵眩晕袭来,巴特斯发现自己跪了下来,双手刚碰到木地板,脱臼的胳膊就疼得让他意识清醒过来。身体告诉他又困又累,自从收到密件以来就没睡过安稳觉。骑士每天都在猜想要找的红发女人什么时候出现,又会出现在哪里,所以他每天都是在完成自己工作之余就在温莎港到处行走。
          巴特斯·琼也去找过梅迪蕾丝,但副团长大人也不知道要等的人什么时候会出现。他没有询问更多细节和内容,就因为他才刚调来不久,许多事情还不清楚是否该过问。一直以来巴特斯都是服从命令,询问太多内容也不会改变你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你见到她的时候,就趁夜色带她离开这里。”梅迪蕾丝说话态度一贯坚决,就跟她“攻城锤”荣誉称号一样不妥协的风格。
          “带好你的武器,意外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房间里还留有鱼汤的腥气味,就连接受任务都要搞臭他。
          她得到荣誉称号之前已经镇压过玛第塞勒和奥诺哈的法环,两起法师的暴动。梅迪蕾丝总是用她的铁腕政策把声音压下,她憎恶法师,比巴特斯和“八指头”还要痛恨得彻底,是那种从小就生活在激进观念人群中长大的。
          巴特斯把脱臼的手放在用餐过的桌子上,身体压在上面,忍着剧痛把胳膊矫正。跟脱臼时发出的轻响一样,骨头重新回到了原位。骑士感受着桌子的触感,发软的手心。巴特斯庆幸不是右手,还能挥剑。
          他用纱布和桌椅上的木板做了简单处理。回到卧室之前巴特斯就在想今夜不用脱衣服睡觉了,明天阿利会替他处理好一切。骑士可以想象他举起手臂时候阿利吃惊的脸色,还有珍妮面露担心的样子,至于其他人的看法他可不在乎。对噢,还有莎兰,就是她把他弄残的。
          巴特斯不会为自己先手感到惭愧,面对法师,即使是教会的修士,他可不会手软。法师终归是法师,不需要利刃就可以杀人。
          “你的气息是从柯尔蒂斯飘散过来的。”
          骑士坐在有些发硬的床上,反复琢磨修女留下的话。直到临睡前,他脑海里面都装着修女的声音挥之不去,由一个与珍妮发色相同女人说出来的话。
          在梦中,他见到了要找的红发吟游诗人,背对他坐在一块大岩石上,对着篝火弹奏鲁特琴,用他听不懂的语言在唱歌,声音哀伤而空灵,像对着跳动的火焰述说委屈。巴特斯站在她身后。过了一会红发女人停下唱歌,她转身看着骑士,也是那种漂亮的蓝眼睛,高挺的鼻子和山莓色嘴唇。
          “你为何如此悲伤?”他问她。
          “因为湮灭神即将回来。”女人告诉他。
          “冬天确实要来了......”
          骑士说话的时候有雪花落在她红发上,融化在那如火一般的头发上,像是在验证骑士的话。他停顿了,不敢继续说下去,担心后面的话即将成为预言。
          “动乱的年代!今年冬天比以往都要早半年。”他还是说出了口。
          “是混乱纪元。”红发女人流下眼泪。“伊纹忒娜已经离开阿拉莫去了灰色荒野,铁与火的时代。”
          周围突然刮起狂风,吹来了更多的雪花,但女人还是紧紧盯着他。骑士有些不自在,正要伸手把女人从岩石上拉下,但一阵寒风吹过,骑士刚出去的手在半空中停了下来。
          红发女人的头发结霜了,然后是脖子和肩膀,霜把吟游诗人的身体盖住了。


        IP属地:广东4楼2017-05-13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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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发完,欢迎各位看官dalao水贴


          IP属地:广东5楼2017-05-13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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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膜拜一下站长


            IP属地:荷兰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7-05-14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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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的不错哦


              IP属地:新疆8楼2017-05-14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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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萌新第一评~站长文字功底还是很好的,每样人物器具都有故事,辞藻也很散文优美。不过同时带来的问题就是修饰太多会打碎故事剧情,作为投稿而不是整本书来看的话节奏真是太慢了,got设定略多


                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7-06-22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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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局略晦涩,修女的关系和动机也没交代清楚,不过文笔很不错哒,坑挖的也不错,悬念贯通整篇故事。顺便问一句,湮神降临莫不是凛冬将至?


                  IP属地:美国10楼2017-06-24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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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来的略晚,不过还是斗胆开评了。
                    整体感觉,这不是一片独立的短篇小说,而是一个长篇小说中的故事片段,或者说,引子。但是我依然会以短篇小说的标准来评文。
                    辞藻和文笔较好,用词精准是许多写手所欠缺的能力,作者在这点上做得很好,显示了比较深厚的文学积淀。人物的设定详实合理,所以前后表现和行为描写都很合乎逻辑,整体故事相当平淡,没有高低起伏是一大缺点。
                    虽然采用了第三人称,但小说本质上几乎全程使用巴斯特·琼作为第一视角,看起来像是采用了POV手法的小说的某一个选段。而在短篇中,这却成为故事整体安排的一大劣势。
                    情节叙述 = 9/20:情节合理自洽是一大优点。但是缺点亦是异常明显,主线进入过慢,导致前1/3的内容读起来让人昏昏入睡,而后2/3的展开却有过快,感觉就好像是一个过着平淡日常的人突然陷入一桩已经进行了大半的大事件中一样,主角全程没有给人他是主角的感觉,他既不是主线事件的发起者,也不是终结者,甚至也不是某个关键人物。如果抛开故事中不暗示的外部设定的话,但以这篇故事来说,主角的遭遇安排在故事中的任何一个流浪汉身上都毫无问题。所以导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故事的推动力不足。
                    人物塑造 = 15/20:人物塑造的能力很强,除了主角因为表现的设定过于繁杂又与主线无关,导致人物塑造有些不明确之外,阿利、修女,甚至珍妮的画面感都很强。唯一的缺陷还是故事本身的薄弱带来的,阿利和珍妮几乎都是和主线完全无关的角色,但是描写的笔力甚至都超过了修女。
                    立意表达 = 12/20:故事本身没有什么特别的立意,不过不速之客这个主题依然抓的很稳。开篇冗长的日常描写可能是想反衬出【来客】之【不速】,但是这种压抑的日常,说实话,很大程度上冲淡了来者的破坏感。
                    故事设定 = 17/20:没的说,看得我这么累就说明作者的设定详尽到了何种程度,几乎每一句话中都包含了设定带来的信息量,扣掉三分是因为但就这个故事作为短篇小说而言,设定过于繁杂,且对主线有影响的不多。
                    修辞手法 = 15/20:之前就说了,用词精准是作者最大的优点,也体现了文字功力的积淀。但是在场景的描述上有待加强,特别是在一段情节到另一段情节的过渡部分,作者几乎没有过渡描写的概念,快速阅读的时候,往往会使读者造成时间和空间上的错位感。
                    举个实例:
                    【 巴特斯环视房间四周,琥珀色眼瞳就像猫眼一样在黑暗中放光。有人说静律骑士不需要借助光也能在黑暗中看清楚,他得说外人都把静律骑士当成猫头鹰,顶着桶盔的野猫?巴特斯不愿再想更多。
                      清晨太阳难得没有出来,巴特斯睁开眼睛就看到窗外连接到海平线的阴云。】
                    显然,第一段是在晚上的卧室中,第二段则是睡醒了,但是中间的描写简直可称是“无缝衔接”,一画面感来做比喻的话,一般这样的场景切换至少会以一个延时拍摄的天空昼夜变化来作为过渡,而作者的这种切换,基本上就是“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嚯”。
                    个人喜好加权 = +2/±5:此文的阅读体验并不算好,我几次想要放弃,但是全部读下来之后,作为一个死设定控,我就特么想再读一遍啊啊啊啊!
                    个评总分:9+15+12+17+15+2=70分。以我历史打分来看,是很不错的分数。


                    IP属地:上海11楼2017-06-29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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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克·扬·黑脚 原本只是应sky的活动发的文章,也没想到会得到大佬这么专业的品评其实之前看到含金量如此高的品评,本想立即回复的,但想了想,人在外面拿手机不方便,于是就等到今天回家单独在这里圈下名字也给分含金量比较高的答复哈哈
                      正如达克的直觉,《不速之客》这篇文章并非独立的短篇小说(考虑到我自己写小说都是各种短篇交叉起来,也就勉强单独拿出来了...),所以这篇故事,更多的是以交代背景,为后面故事做准备和衔接,起承上启下作用的文段。
                      有关故事平淡的问题,老实说,这是我的一大缺点。因为我个人写故事向来都是比较随性,不太喜欢直奔主题,反而喜欢以故事中角色的视角去观察这个世界,描写角色的生活,这世界的人文和环境,所以平淡这问题,朋友也提了好多次。比如有些文段中战斗成了主题,有些文段中家常琐事又取代了战斗
                      在《不速之客》里把主角描写成普通人,在故事中没什么地位,这点是我以前的恶趣味。因为巴特斯·琼这个角色原本是预定后面上位的,所以在此我只是做了个铺垫,并未给他投入多少笔墨和感情,也因此作为单独从整个故事中提取出来的短篇,故事推动力不足确实是个问题,这点下次我有必要去规避一下,试着给他更多的戏份,影响故事前进发展的能量
                      立意表达和修辞手法整体上我对于自己现在的写作过程中还是有些自信,不足的地方也算是能改进的部分,只是有个问题也不得不单独提出来说。事实上在写故事推动时间和空间这一点,就跟达克兄举出来的例子问题是相同的,那就是我不太会用笔墨顺其自然的推动时间和空间,而是习惯通过转场来强硬的把故事“掰”到后面去,这是比较尴尬的。有关这点,达克兄如果不介意,可以给我多提提意见和想法,我看看是否能从中学习改进后面的写作


                      IP属地:广东12楼2017-07-04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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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啥童站长你之前的设定贴看不了了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8-11-11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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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站长果然大佬,看的很舒服,读了三遍,向你学习取经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8-11-13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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