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说法认为,大选侯同他的孙子腓特烈.威廉一世是互补的。大选侯的成就以扩大勃兰登堡的国际权势为中心,而腓特烈.威廉一世被称为普鲁士最杰出的“内部国王”,他在内政方面的建设具有很重要的开创性和奠基作用。当然,他们之间的对立其实被夸大了。普鲁士的行政实践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并无明显的断层,更准确的说,从1650年到1750年,普鲁士的行政建设是一脉相承的。这一过程发端于财政税收和军事管理。
大选侯首先简化并集中了原本杂乱无序的财政管理——主要是王室领地、运输、矿产、专卖获得的收入。17世纪50年代,大选侯在勃兰登堡创立了宫廷财产的管理机构(Chief Domains Directory),迈出了财政集权的第一步。直到1683年,中央税务署(Central Revenues Office)在充满干劲的东普鲁士贵族渡渡.冯.克尼普豪森(Dodo von Knyphausen)的管理下几乎获得了霍亨索伦家族所有领地的财政管理权。1689年,他又监管了勃兰登堡-普鲁士税务总署的设立,这一机构带有很强的政府机构的性质。在它的管理下,1689-90年,勃兰登堡-普鲁士首次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1696年设立的统一中央行政机关负责管理王室领地的各种事务,使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
另一方面,军队管理和战争经费的筹备方面也在进行着集权改革。1655年4月,大选侯设立战争军需总处(GeneralWar Commissariat),负责组织军队,并为军队提供经费和后勤保障支持。在一大批精明强干的官员的管理下,它逐渐成为选侯国行政系统中的中流砥柱,它能管控所有专门为军队筹备的资金(主要来自义务税、消费税、外国援助),并且通过吸纳各个地方的官员进一步肢解了等级议会的征税权。17世纪80年代,军需处的职能范围更加广泛,为了国内制造业的稳定发展,军需处计划将勃兰登堡建设成一个以纺织业为基础的自给型地区,除此之外,军需处还负责调解地方商会同新兴产业之间的矛盾。普鲁士这种将财政、军事、经济管理合并的措施并非独创,而是效仿路易十四的财政大臣柯尔贝尔(Jean-Baptiste Colbert)的做法。
腓特烈.威廉一世继位后,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他在行政建设方面拥有建筑师一般的眼光。这同其父对他进行的广泛训练有很密切的联系。腓特烈.威廉九岁时,就被要求自己管理他在伍斯特豪森(Wusterhausen,位于柏
大选侯首先简化并集中了原本杂乱无序的财政管理——主要是王室领地、运输、矿产、专卖获得的收入。17世纪50年代,大选侯在勃兰登堡创立了宫廷财产的管理机构(Chief Domains Directory),迈出了财政集权的第一步。直到1683年,中央税务署(Central Revenues Office)在充满干劲的东普鲁士贵族渡渡.冯.克尼普豪森(Dodo von Knyphausen)的管理下几乎获得了霍亨索伦家族所有领地的财政管理权。1689年,他又监管了勃兰登堡-普鲁士税务总署的设立,这一机构带有很强的政府机构的性质。在它的管理下,1689-90年,勃兰登堡-普鲁士首次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1696年设立的统一中央行政机关负责管理王室领地的各种事务,使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
另一方面,军队管理和战争经费的筹备方面也在进行着集权改革。1655年4月,大选侯设立战争军需总处(GeneralWar Commissariat),负责组织军队,并为军队提供经费和后勤保障支持。在一大批精明强干的官员的管理下,它逐渐成为选侯国行政系统中的中流砥柱,它能管控所有专门为军队筹备的资金(主要来自义务税、消费税、外国援助),并且通过吸纳各个地方的官员进一步肢解了等级议会的征税权。17世纪80年代,军需处的职能范围更加广泛,为了国内制造业的稳定发展,军需处计划将勃兰登堡建设成一个以纺织业为基础的自给型地区,除此之外,军需处还负责调解地方商会同新兴产业之间的矛盾。普鲁士这种将财政、军事、经济管理合并的措施并非独创,而是效仿路易十四的财政大臣柯尔贝尔(Jean-Baptiste Colbert)的做法。
腓特烈.威廉一世继位后,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他在行政建设方面拥有建筑师一般的眼光。这同其父对他进行的广泛训练有很密切的联系。腓特烈.威廉九岁时,就被要求自己管理他在伍斯特豪森(Wusterhausen,位于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