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华生医生的观念,纵然已经算是放之四海而皆准,却也有其局限性。然而,我这样说也犯了错。他的观点囿于他的眼界自不必说,我的感知又何尝不是限于自己的经验之中,尽管我的经验比起同辈来可要丰富得多。我写下此案仅为澄清事实,并且完稿即焚,也会尽力让判断保持中正。华生努力事事公允,这已众所周知,我那极不安分的天性却需更为有力的外援来把持。
我猜我要将这案子记在纸上的最初冲动——尽管我有把经了手的案子都记下来的习惯——是来源于我的同伴新近发表的作品,命题如他一贯的戏剧风格,叫做“斑点带子案”。他把案子写得极为简略,这一点值得称赞;我却害怕这样会失了事实真相的线索。没有广大读者对我的作品评头论足,我自然可以更容易、更客观地记录。但话说回来,我对此也从不在意。我的朋友为广泛的公众审视掣肘,虽不严重,却也是可能失真的原因之一。
那天早上我敲了敲他卧室的门,轻得不足以唤醒他,然后就偷偷溜进了依然昏暗的卧室。里面静如坟墓,却更安详。旭日初升,光线轻柔,还没能将他唤醒。我占了他熟睡的便利,站在他身旁,直到我的出现惊醒了这名老兵。他猛地醒过来,诧异地上下打量着我。
“把你吵醒真是抱歉,华生。”我道了歉。真是个大谎,我才不抱歉呢。那一阵子我真是个出色的撒谎精……或者说我的借口永远无懈可击。无论怎样,我说的都不是实话;之前我吵醒过他六次,次次都享受不已。“但今早却是你我命中注定。有人吵醒了哈德森太太,她又来吵我,我就来吵你。”
他吓到的样子也合乎礼数。“那么,什么事——失火了吗?”
那时我们同住已有两年多一点的时间。我知道确切的天数,但无疑这并不相干。更重要的是,他并没对我把他从睡梦中唤醒有多惊讶,也没对火灾缘由有什么疑问。相应地,他的支吾也没让我有半点困扰。
“不,是委托人。”我回道。“此前我还没遇到过这样急于见我的人。她一定也很固执。这要真是个有趣的案子,我确定你会想要从一开始就参与进来。你是知道第一手资料价值的。于是我想,无论怎样我都应该叫上你,给你这个机会。”
要是我知道更多的情形,我会说的。自从哈德森太太告诉我一早就有个极为不安的委托人要见我以来,我就一直急切地想要看到他的反应——要他反应的情形则是,他还躺在床上,我俯身悬在他头顶,像个乖张的鬼魂。这样小小的欢愉,花钱也买不到;要么突然就来了,要么根本就没有。只要将我的狂热掩藏好了就不要紧。至少他应对得宜。
“亲爱的伙计,我当然不会错过啦。”
要说约翰·华生医生这时已经十分亲密地了解我了,那可不假。但要说我十分亲密地了解他,却是对这世间最伟大的人格描述得过于轻描淡写。在此之前我就将他铭记于心,但此刻叫我高兴的是,他就那么说出了真相。事实上,他是绝对不会错过的。
“那我们走吧,”我宣布道。“我们说话这会儿哈德森太太正带她进来,还说她的情形很是可怜。”
我猜他是觉得我会离开卧室,到楼下等他。我没有。我那一贯的古怪行径让我比乏味的普通人享有更大的自由。我交叉双臂,倚在他卧室的墙上,装出一副受了委屈的不耐烦样儿,想知道眼前这桌盛宴能给我抛出什么样的面包屑来。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是个倒错者,当然了。清楚得就像透明的玻璃窗。他也从来没在我面前掩藏。我还不如对他说,“你去过阿富汗,瞧得出来,你还在那儿和许多男人打情骂俏。”这样就能为我俩省去山一样多的麻烦。别人看不出来,因为他极具阳刚之气,但我在男人初次相见时眼光的走向方面颇有研究,这研究也颇有用处。这个习性不仅让我在年轻时获得了许多幽会的机会,也让我在不用从椅子里起身的情况下解决了六个案子。方法很简单:我先看他们的眼睛,然后是鞋子,接着是裤子的膝盖部位,毕竟我首先是个犯罪学家。华生医生慎重地看向别处,因为他所感兴趣的正在其中。
“你要是只穿着睡衣去,她会觉得你失礼的。”看着他手足无措的样子,我说道。
他想要做出被惹恼的样子,但又明白没有可行的借口。在这方面他还真是心如明镜,毕竟我只是另外一个男人罢了。我本想要同情他,但自己实在是享受其中。最后,他翻了个白眼,猛地掀开被子,飞快地穿起衣服来。我看起来并没有在细细观察他,但华生从未十分理解光的反射原理,因此也不知道我从他洗手盆上方明亮清晰的镜子里得到了怎样的欢愉。或者,公平地说,他知道——但这念头在那时还仅仅是毫无根据的猜想。不管怎样,几分钟内他便准备好陪我下楼去客厅了,而在那几分钟之内,我收集了足够多的轮廓分明的胸肌、宽阔的肩膀、有力的脖颈和健壮的后背的新鲜图景,够我度过两个星期。
最终,我为他拉开门,跟在他后面走下陡峭的楼梯。回想起来那时我们的关系总是带着鬼鬼祟祟的感觉,起码在我看来是这样,这叫我夜不能寐,晨不安枕。我在合租之初根本没能预料到他的风度将会对我造成怎样的影响。我们之间有太多没有说出口的话,有时仅仅只是早上坐在他对面抽烟斗都让我觉得自己是个两面派。初见的时候他看起来可亲、自信又聪明,即便那时病得厉害。我同意与这种性向的人合租的理由也很明显:我需要钱,况且即便他发现我是个倒错者,也不会给《每日电讯报》发电报,或是联系最近的警察局。
那还是我没跟他相处的时候。而同约翰·华生朝夕相处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我猜我要将这案子记在纸上的最初冲动——尽管我有把经了手的案子都记下来的习惯——是来源于我的同伴新近发表的作品,命题如他一贯的戏剧风格,叫做“斑点带子案”。他把案子写得极为简略,这一点值得称赞;我却害怕这样会失了事实真相的线索。没有广大读者对我的作品评头论足,我自然可以更容易、更客观地记录。但话说回来,我对此也从不在意。我的朋友为广泛的公众审视掣肘,虽不严重,却也是可能失真的原因之一。
那天早上我敲了敲他卧室的门,轻得不足以唤醒他,然后就偷偷溜进了依然昏暗的卧室。里面静如坟墓,却更安详。旭日初升,光线轻柔,还没能将他唤醒。我占了他熟睡的便利,站在他身旁,直到我的出现惊醒了这名老兵。他猛地醒过来,诧异地上下打量着我。
“把你吵醒真是抱歉,华生。”我道了歉。真是个大谎,我才不抱歉呢。那一阵子我真是个出色的撒谎精……或者说我的借口永远无懈可击。无论怎样,我说的都不是实话;之前我吵醒过他六次,次次都享受不已。“但今早却是你我命中注定。有人吵醒了哈德森太太,她又来吵我,我就来吵你。”
他吓到的样子也合乎礼数。“那么,什么事——失火了吗?”
那时我们同住已有两年多一点的时间。我知道确切的天数,但无疑这并不相干。更重要的是,他并没对我把他从睡梦中唤醒有多惊讶,也没对火灾缘由有什么疑问。相应地,他的支吾也没让我有半点困扰。
“不,是委托人。”我回道。“此前我还没遇到过这样急于见我的人。她一定也很固执。这要真是个有趣的案子,我确定你会想要从一开始就参与进来。你是知道第一手资料价值的。于是我想,无论怎样我都应该叫上你,给你这个机会。”
要是我知道更多的情形,我会说的。自从哈德森太太告诉我一早就有个极为不安的委托人要见我以来,我就一直急切地想要看到他的反应——要他反应的情形则是,他还躺在床上,我俯身悬在他头顶,像个乖张的鬼魂。这样小小的欢愉,花钱也买不到;要么突然就来了,要么根本就没有。只要将我的狂热掩藏好了就不要紧。至少他应对得宜。
“亲爱的伙计,我当然不会错过啦。”
要说约翰·华生医生这时已经十分亲密地了解我了,那可不假。但要说我十分亲密地了解他,却是对这世间最伟大的人格描述得过于轻描淡写。在此之前我就将他铭记于心,但此刻叫我高兴的是,他就那么说出了真相。事实上,他是绝对不会错过的。
“那我们走吧,”我宣布道。“我们说话这会儿哈德森太太正带她进来,还说她的情形很是可怜。”
我猜他是觉得我会离开卧室,到楼下等他。我没有。我那一贯的古怪行径让我比乏味的普通人享有更大的自由。我交叉双臂,倚在他卧室的墙上,装出一副受了委屈的不耐烦样儿,想知道眼前这桌盛宴能给我抛出什么样的面包屑来。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是个倒错者,当然了。清楚得就像透明的玻璃窗。他也从来没在我面前掩藏。我还不如对他说,“你去过阿富汗,瞧得出来,你还在那儿和许多男人打情骂俏。”这样就能为我俩省去山一样多的麻烦。别人看不出来,因为他极具阳刚之气,但我在男人初次相见时眼光的走向方面颇有研究,这研究也颇有用处。这个习性不仅让我在年轻时获得了许多幽会的机会,也让我在不用从椅子里起身的情况下解决了六个案子。方法很简单:我先看他们的眼睛,然后是鞋子,接着是裤子的膝盖部位,毕竟我首先是个犯罪学家。华生医生慎重地看向别处,因为他所感兴趣的正在其中。
“你要是只穿着睡衣去,她会觉得你失礼的。”看着他手足无措的样子,我说道。
他想要做出被惹恼的样子,但又明白没有可行的借口。在这方面他还真是心如明镜,毕竟我只是另外一个男人罢了。我本想要同情他,但自己实在是享受其中。最后,他翻了个白眼,猛地掀开被子,飞快地穿起衣服来。我看起来并没有在细细观察他,但华生从未十分理解光的反射原理,因此也不知道我从他洗手盆上方明亮清晰的镜子里得到了怎样的欢愉。或者,公平地说,他知道——但这念头在那时还仅仅是毫无根据的猜想。不管怎样,几分钟内他便准备好陪我下楼去客厅了,而在那几分钟之内,我收集了足够多的轮廓分明的胸肌、宽阔的肩膀、有力的脖颈和健壮的后背的新鲜图景,够我度过两个星期。
最终,我为他拉开门,跟在他后面走下陡峭的楼梯。回想起来那时我们的关系总是带着鬼鬼祟祟的感觉,起码在我看来是这样,这叫我夜不能寐,晨不安枕。我在合租之初根本没能预料到他的风度将会对我造成怎样的影响。我们之间有太多没有说出口的话,有时仅仅只是早上坐在他对面抽烟斗都让我觉得自己是个两面派。初见的时候他看起来可亲、自信又聪明,即便那时病得厉害。我同意与这种性向的人合租的理由也很明显:我需要钱,况且即便他发现我是个倒错者,也不会给《每日电讯报》发电报,或是联系最近的警察局。
那还是我没跟他相处的时候。而同约翰·华生朝夕相处绝对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