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被告人金昭于2001年任满洲里市政府副市长期间,在李××的公司在承建满洲里市中心区改造工程过程中,因公司委托的施工方挖断热力管道、通讯电缆,金昭协调公安、供暖和电信部门,使李××公司免于承担赔偿责任;另外金昭还协调满洲里市地税部门,解决了李××的公司在开发过程中的地税稽查问题;金昭调任扎兰屯市市委书记后,李××到扎兰屯开发住宅楼,2003年,金昭协调使其公司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且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优惠政策。为了感谢金昭对其公司的帮助和关照,李××先后送给金昭人民币24.6万元、美元1.5万元。1、2001年春节前,李××到金昭家中,以压岁钱的名义送给金×人民币1万元,金×收受后交金昭保管,后金昭将该款消费。2、2002年冬天,金昭、张××到北京看病时,李××送给金昭人民币10万元。3、2003年春节前,李××到金昭的办公室,以给金×压岁钱的名义送给金昭人民币1万元。4、2003年10月,金昭要出版书籍,李××表示要赞助出版费,后李××将4.6万元出版费直接打入出版商的账户。5、2004年春节前,李××到金昭的办公室,以给金×压岁钱的名义送给金昭人民币1万元。6、2005年春节前,李××在北京一家饭店内,以给金×压岁钱的名义送给金昭人民币1万元。7、2006年春节前,李××到金昭的办公室,以给金×压岁钱的名义送给金昭人民币1万元。8、2006年4月,李××到满洲里扎赉诺尔矿区参加金昭岳母的葬礼,在金昭岳母家送给金昭人民币1万元。9、2006年,李××得知金昭的女儿金×即将出国,送给金昭5000.00美元。10、2007年5月,李××得知金昭将随内蒙古代表团到俄罗斯参加中俄友好年开幕式,送给金昭1万美元。11、2008年,金昭的母亲在天津住院,李××去医院看望,在病房送给金昭母亲1万元人民币。12、2010年夏季,金昭陪张××在北京看病,李××送给金昭人民币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