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随着郴州拉开“三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序幕,我市发生了质的蜕变:天蓝了,山青了,水绿了,空气新鲜了,马路干净整洁了,环境变美了,人的素质也提高了......市民感谢为民执政者,感谢城市的管理者,因为他们的执着、坚持和努力付出,才有郴州这般的变化和改善。
问题来了,如今城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郴州城管局设计了N种管理模式:类似公安“天眼”模式的数字城管监控系统,聘请临时工上街拿手机拍摄违章建筑、乱摆摊设点、违规超面积经营、乱贴乱画、乱堆乱扔的状态上传到数字城管,每天对“门前三包”(指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中,包卫生,即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卫生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包绿化,即协助绿化管理部门管护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及时清理门前花坛内的垃圾杂物,不攀树折枝,采摘花朵,不得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挂杂物等;包秩序,即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对其他行为人的乱停、乱靠、乱摆摊设点、乱挖掘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有监督、劝说和举报的责任等)进行督查......这些都很有成效。可是,做这些事情的人呢?是谁?居然是没有城市管理执法权的街道、社区两级的干部职工!稍有不慎,“文明办”、“三创办”就对街道、社区实行扣分、扣钱、追责的处罚。只是这个时候,城管执法队员在哪里?这和社区民警不去进家入户搞“实有人口、实有住房、实有单位”摸底,却要社区工作人员去做的方式是否异曲同工之处?问题是这些只靠嘴巴去劝说的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权!我不知道,这是哪个领导拍拍屁股想出来的馊点子,以为打的是一场全民战役,可以立马提升全市市民的素质,可是前期没有执法权的支撑,如何开展?网上目前看见的是很火爆的执法队员动手殴打摆摊设点的农民的视频,若是靠这样才能消除数字城管拍下的违章或是门前三包违章,是否最后遭打的是街道社区的大姐大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定性,以及第三条“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调解民间纠纷;(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内容,我看不出居民委员会的大姐大妈们可以做城管执法队员!
即使套上最新各地民政将居民委员会调整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后,相应制定的职责“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美化、净化社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筹备和召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执行《社区自治章程》。三、组织引导社区居民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科学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教育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营造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加强居民的归属感和社区的凝聚力。四、做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等),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五、协助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及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人员的帮教和常住、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本社区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六、调节民间纠纷,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居民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七、协助城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八、管理社区居委会的财产,根据自愿原则,筹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九、依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民间组织,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与帮助。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知道开展服务活动”这些内容,社区工作人员的职责依然就是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美化、净化社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数字城管临时聘请的拍摄员,你发现了违章违规,拍照下来,然后上传到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应该就是由中心交办给该辖区的城管执法队员去纠错,去落实,去制止,而不是让社区工作人员限时多少小时去苦口婆心做工作来解决,或是自己动手去解决。门前三包就更加离谱了,城管执法队员每天做的就是督查这些门面经营户合法经营,你让社区工作人员去做这个事情,你干嘛?这不是懒政是什么?这不是推卸自身主要职责是什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最关键点就是知法、守法,按照职权去执法而不越权执法甚至滥用职权......领导们,你们让一群街道、社区的大姐大妈们去代替城管执法队员做他们该做的事情,这是什么?呵呵!
问题来了,如今城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郴州城管局设计了N种管理模式:类似公安“天眼”模式的数字城管监控系统,聘请临时工上街拿手机拍摄违章建筑、乱摆摊设点、违规超面积经营、乱贴乱画、乱堆乱扔的状态上传到数字城管,每天对“门前三包”(指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中,包卫生,即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卫生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包绿化,即协助绿化管理部门管护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及时清理门前花坛内的垃圾杂物,不攀树折枝,采摘花朵,不得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挂杂物等;包秩序,即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对其他行为人的乱停、乱靠、乱摆摊设点、乱挖掘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有监督、劝说和举报的责任等)进行督查......这些都很有成效。可是,做这些事情的人呢?是谁?居然是没有城市管理执法权的街道、社区两级的干部职工!稍有不慎,“文明办”、“三创办”就对街道、社区实行扣分、扣钱、追责的处罚。只是这个时候,城管执法队员在哪里?这和社区民警不去进家入户搞“实有人口、实有住房、实有单位”摸底,却要社区工作人员去做的方式是否异曲同工之处?问题是这些只靠嘴巴去劝说的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权!我不知道,这是哪个领导拍拍屁股想出来的馊点子,以为打的是一场全民战役,可以立马提升全市市民的素质,可是前期没有执法权的支撑,如何开展?网上目前看见的是很火爆的执法队员动手殴打摆摊设点的农民的视频,若是靠这样才能消除数字城管拍下的违章或是门前三包违章,是否最后遭打的是街道社区的大姐大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定性,以及第三条“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调解民间纠纷;(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内容,我看不出居民委员会的大姐大妈们可以做城管执法队员!
即使套上最新各地民政将居民委员会调整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后,相应制定的职责“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美化、净化社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筹备和召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执行《社区自治章程》。三、组织引导社区居民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科学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教育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营造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加强居民的归属感和社区的凝聚力。四、做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等),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五、协助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及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人员的帮教和常住、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本社区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六、调节民间纠纷,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居民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七、协助城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八、管理社区居委会的财产,根据自愿原则,筹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九、依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民间组织,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与帮助。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知道开展服务活动”这些内容,社区工作人员的职责依然就是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美化、净化社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数字城管临时聘请的拍摄员,你发现了违章违规,拍照下来,然后上传到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应该就是由中心交办给该辖区的城管执法队员去纠错,去落实,去制止,而不是让社区工作人员限时多少小时去苦口婆心做工作来解决,或是自己动手去解决。门前三包就更加离谱了,城管执法队员每天做的就是督查这些门面经营户合法经营,你让社区工作人员去做这个事情,你干嘛?这不是懒政是什么?这不是推卸自身主要职责是什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最关键点就是知法、守法,按照职权去执法而不越权执法甚至滥用职权......领导们,你们让一群街道、社区的大姐大妈们去代替城管执法队员做他们该做的事情,这是什么?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