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我依然没有男朋友。大概所有曾经追求过或者被我喜欢过的人都觉的,我太太固执,太莫名其妙。每个丢掉的人都是因为一些似乎不怎么重要的事情就散了。但是你们凭什么以为,给了我短暂的温暖之后突然抽身离开,某一天想回头的时候我就一定还会等再原地?又或者是,我喜欢的人,就凭什么以为你可以操控一切,不用说什么,不用做什么,我就那么理所当然的应该跟你在一起?或许有人觉得这都不是事,那么小的事情,在真正的喜欢面前算什么,不必太过较真。不,我清楚的知道,那些走了又回来的人,自己都在犹豫,那我为什么还要守着一个不确定的答案。还有我喜欢的人,我喜欢你,但是那又如何?你不能,因为我喜欢你,所以要跟我在一起。如果你又不喜欢我,那大可不必勉强自己,你只是喜欢我对你好,但你并不喜欢我。跟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在一起我想我自然也不会幸福,我不要,我也要不起。有朋友劝我,不要把一切都想的那么理想化,不要把想象中的人作为标准,面对现实,有些事情看开一些,平平淡淡就好。但我只是笑笑,虽然现实不是那么的如意,我依然执拗的认为,如果一个人真的喜欢我,一定会从行动上表现出来在乎,会在乎我的喜怒哀乐,关注我的衣食住行,会让自己渗透到我生活的方方面面,直到我再也离不开他。如果他喜欢我,那就一定会想方设法的要在一起。我不愿意将就,不管是二十岁还是三十岁,我不愿。我仍然相信,总会有那么一个人,会爱我义无反顾,时时刻刻的想着我,念着我,在我需要的时候会出现在我身边,会有一些不可名状的小温暖,小惊喜,没那么多的顾忌打算。最动人的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而且会一直在一起。那么,我也一定会对他全心全意,以及一个最好的自己,只对他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