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大家,他爸爸妈妈的想法不是没有道理,我们公证其实完全可以,但是公证之后我们眼里的那份陌生,那份同床异梦的疏远,才是最致命的.
他爸爸这样做完全没有考虑儿子与新婚妻子的感情,我男朋友这样做并没有割舍与父亲的亲情,割舍也割舍不了,他只是给我一份信任和尊重.他父母,我会努力经营婚姻,让他们觉得不相信我是错误的.
作者: 近情情更怯 2007-8-16 13:11 回复此发言
要结婚了,公公要我去和未婚丈夫新房公证
2005年底,公公出了十三万给我们,贷款买了房子,弄房产证的时候,男朋友很慷慨地同意只用我的名字.我当时发誓一定不要辜负他对我的爱.
2006年的时候我和男朋友在新房吵架,我当时很气愤说我要赶你出去,这房子不是你的.当时他伤透了心.我知道是我不对,后来我对他说,我当时说的是气话,我不会赶跑你的,因为你以后是我孩子的父亲,我不会让孩子没有父亲.今年要结婚了,公公要我们房产公证,因为他要强占我的房子,把自己房子留给二儿子.我男朋友也有这意愿,但是我不愿意,因为开始的时候就是用我的名字.这样把我当贼一样防范,这样未进洞房先进公堂,结婚有什么意思!我宁愿分手也不愿意这样做,侮辱我!
作者: 221.231.66.* 2007-8-13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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