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去年买了一辆收割机,说要6万5千5,买就送配件,于是当时我爸就付了600下了订单,后面付了一次41000,又付了2次10000,这3次都给了发票,后来有一次傍晚我爸又去付了2000,当时就没要发票了,只有对方店里的一个门卫大爷作证了。这样也就是还欠对方1900,可昨天中午我爸接到一个电话,说是法院给他寄了一张传单,我爸问对方怎么回事,对方说话特冲,说我爸做了啥事自己清楚,然后下午村里就拿了一张法院传单给了我爸,上面有盖有县人民法院的章,写了说我爸买收割机欠对方八千多,主要是收割机是66500,还有我爸没要发票的那2000不承认,还有就是配件说要三千多。我爸一下子就蒙了,他不认识字,也不知道怎么办,我也不懂法,干着急,可有哪位吧友能看看帮帮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