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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动机论——动机伦理学的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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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两种不同的层次论
古往今来,众多思想家都从动机角度出发对人类的行为进行研究,按照动机的差异将人类行为划分为若干“层次”。总体而言,这些汗牛充栋的动机层次理论大致有两种范式:其一是“替代论”,其二是“体用论”。
“替代论”设定:不同层次的动机在外延上是不重叠的,或者基本不重叠。不同层次的动机只有“形式”上的不同,他们的“功能”从根本上来说是相同的,都是为了达成个体的满足。换言之,动机层次的提升仅仅意味着以一种新手段“替代”了旧手段,行为的根本目的并未发生改变,它始终指向某种抽象的个体性质的“自我实现”。传统宗教——包括佛教、儒教、基督教——的各种修行境界论都属于典型的替代论。替代论在现代最著名的代表就是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
“体用论”与“替代论”大相径庭。以前者观之,不同层次的动机在外延上是彼此重叠的。它们不仅“功能”有异,而且其“目的”也截然不同。事实上,高层次动机无非是低层次动机的“手段”或“功能”,后者为“体”,前者为“用”。这也就是说,一个动机的层次越高,它也就越是复杂,因为它包含了众多较低层次的动机,后者构成了前者的意义和本质。质而言之,新生动机并不会“代替”固有动机,前者始终隶属于后者,意味着后者进化出了的某种高级形态。体用论在传统思想中也占有一席之地,但始终无法和替代论等量齐观。直到最近的两、三百年间,这一理论范式方才出现了后来居上之势。众多极具革命性的思潮纷纷采取了体用论的范式,诸如社会契约论伦理学、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以及弗洛伊德的性欲升华论等等。
接下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的上述两种理论范式的差别。比如:小明是一个有志青年,在考入名牌大学之后继续非常努力地学习,并且积极参与各种学生活动,为社团和社会做出了无私的奉献。对于这种现象,马斯洛会解释说:小明的需求层次已经上升到了较高的层次,达到了寻求尊严和荣誉的层次(第四层次),甚至是自我实现层次(第五层次)。他基本不会考虑诸如饭碗(第一层次)、私利(第二层次)、拉帮结派(第三层次)之类较“低级”的问题。所以说,小明已经很接近于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这就是典型的替代论解释。而在弗洛伊德看来,这种解释等于是将社会上的庸俗见解重复了一遍,其实跟没解释差不多。那么,小明如此忘我地奋斗究竟是出何种目的?弗洛伊德会告诉你:这是因为,小明并不是一个高富帅,事实上,他的家庭条件不怎么好,以至于他在中学时代连女朋友都没有交上。长期的性压抑使他的性欲发生了升华,衍生出夸张的权力欲。小明只能意识到自己的权力欲,在他本人看来,自己一心扑在学习和工作上只是为了获得社会地位,然而,这仅仅是他在“显意识”中的工作动机。在他的“潜意识”当中,还存在着一个更加根本的奋斗动机,那就是——为了获取一个(或是若干个)高质量的配偶。社会地位其实是优先交配权的象征,前者是手段,后者才是真正的目的。以体用论观之,小明很可能是一个可怜的自欺欺人之徒。
替代论和体用论都可以在生物学上为自己找到恰当的依据。以生物呼吸系统的进化为例:在进化为两栖动物的同时,鱼类的腮逐渐退化,取而代之的是日益发达的肺部。腮和肺是两个不同的器官,但它们的功能是类似的,都是为了获取氧气,排出二氧化碳。这种从腮到肺的进化就是典型的替代性进化。同样以呼吸系统的进化为例:众所周知,氧气和二氧化碳之间的转化其实是在生物的细胞内部进行的,这是一种更加根本的“呼吸”行为,既没有腮又没有肺的单细胞生物同样具备这种机能。后期进化出的腮和肺其实是一种专门的空气传输器官:氧气通过腮和肺进入血液,从而传遍生命体周身的细胞,通过细胞的生化作用转化为二氧化碳,再经由血液回到腮和肺,最后被排出体外。事实上,腮和肺的呼吸功能是细胞呼吸功能的一种次级功能,相对于前者而言,后者构成了一种“实体”。这种由细胞到专门呼吸器官的进化就是所谓的由“体”及“用”的演化。
很显然,替代论和体用论的“论域”完全不同,两者所描述的对象并不一致。因此,这两种理论之间的“矛盾”大多只是表面现象。两者其实可以并行不悖,然而——却并不妨碍它们会有深浅之分。


1楼2015-02-15 11:34回复
    个人感觉,替代论所说的是动机的表现,体用论则试图找出隐藏的、普遍有效的简单化解释。(作为荣格粉,我不由得又怀疑是内倾外倾类型在作怪。)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5-02-15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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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少年不见了啊。。。。加群100122923


      来自iPad9楼2015-02-17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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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0Exnihilo0 君——关于认同问题
        这个问题解释起来很麻烦,非常的麻烦。所以前两天在发帖的时候,我曾考虑略去第六节,因为它实在太难了。
        简单地讲一下吧。
        你说得不错,原则上来说,所有的“客体”都有可能为主体所认同。但是,我所谓的“无法认同之物”,比如本能、自然规律等等其实并不是什么“客体”,它们并不在主客体的交互关系中,所以远离一切的投射和内向投射,其本身完全不可能被主体同化,也不可能同化主体。这些“无法认同之物”全都位于主客体的“下方”,构成了主客体交互关系的“基础”和“整体”,其性质就和荣格所说的“原型”差不多。
        而那些能被我们认同的,作为“认知客体”的“本能”或“自然规律”,其实是一种相当晚出的东西。比起作为原型的本能和自然,至少是差了两级。其衍生的逻辑步骤大致如下:首先要从原型中派生出“情结”,即原始的主客体关系,然后,主体还要将这种关系“内化”,建立起一种二级客体,最后,主体才能将这种二级客体据为已有。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正统马克思主义、精神分析和社会实用主义当中,“客体”首先意指其他人类个体,然后才进一步意指自然事物和抽象事物。在这些流派看来,最最根本的主客体关系正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人与自然事物的主客体关系,以及人与抽象概念的主客体关系,其实全都是人际关系的派生物,即某种次级的、虚拟的人际关系。所以,对于自然的“认同”其实一种相当“肤浅”的活动,当然,这并不妨碍其作用十分巨大:通过对自然的移情,个体和其他个体达成了“共情”,即分享了某种“普世”的价值观,如此即有益于促进人类社会的联系和交流。然而,其功效也仅止于此了。个人不觉得这种近乎滥情的移情能够提高我们对于世界万物的认识水平。
        简而言之,我们只能认同本能和自然的间接派生物,而无法认同它们本身,因为我们就是它们的直接派生物。


        11楼2015-02-19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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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篇与博客上的那篇有没有什么区别?


          IP属地:江西13楼2015-02-19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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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中提到“休谟陷阱”一词,我对于这个词不了解。能否举例讲一讲?


            IP属地:江西14楼2015-02-19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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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66


              16楼2015-09-14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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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的基本是心理学,想不到你这么有研究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5-10-04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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