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是97年,还记得夜晚的焰火,说是庆祝香港回归。
那条街临近主干路,挺差的,有着城市特有的闷热和腐败的味道,至今还记得广告公司那个破空调,正在我的头顶,后来把我弄病了,三伏天的下午坐在路旁晒太阳,走在松软的马路上温暖极了,病的不可救药了,最后开始出现了过敏反应,看了三家医院才好,后来一听说坚强啊什么的就觉得很扯淡。
朋友听说我找到工作了,就偷辆自行车送我,后来停在广告公司门口时又被盗了,伤感了很长时间,有一个初冬的深夜,我们被一辆疾驰而过的车挤上了马路牙子,还好都安然无恙,回到驻地后,看着被汗水浸透的内衣一阵哆嗦。
那时也是第一次上班,所以一些事是难忘的,后来也没怎么上班,主要是不喜欢。
主要是负责技术方面的工作,跟着以半仙自诩的同事慢慢学,我喜欢赵传的歌就受到了他的影响,什么哦莎莉什么的,慢慢的就混熟了,从学生变成了互补的同事,又一次他说下班一起走,看看我住什么地方,于是沿着主干路边骑边聊,等到转弯时,我们发现了一个神奇的现象,一路红灯,后来我认真的数了数,20个左右。
第二天我说一起走吧,他说滚。
那厮以前在某大工厂,我和他去玩过,厂房的一端是悬空着的办公室,里面除了人都是厚重金属的,桌子椅子,地板,第一次感受到了老工业基地的震撼。
然而当年的情形并不好,下岗,假货,地摊,小姐,阻路,等等。
当年的雾霾是冬天的晚上不敢在室外晾衣服,第二天衣服上会积一层焦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