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遵义县尚稽镇3名干部勾结在一起,采取虚假占地面积套取国家资金37983元。近日,该案经遵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认定,涉案的3名被告杨某、苏某、袁某犯贪污罪成立。
检方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原系遵义县尚稽镇人民政府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被告人苏某原系该镇大坝村村委会主任,被告人袁某原系该镇清水村村委委副主任。
去年10月,根据工作安排,杨某负责尚稽镇境内氧化铝天然气管道工程征地补偿的协调工作,并具体负责征地补偿中的审查、申报和补偿;苏某、袁某则负责各自所在村境内施工征地补偿的丈量、申报、发放和协调工作。当年11月至12月期间,杨某伙同苏某、袁某及该镇保星村副主任罗某(另案处理),经共谋后,利用负责协调氧化铝天然气管道工程征地补偿的职务之便,采用虚假农户占地面积,伪造丈量表及发放清册的方式,套取征地补偿款37983元,并全部私分。
检方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原系遵义县尚稽镇人民政府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被告人苏某原系该镇大坝村村委会主任,被告人袁某原系该镇清水村村委委副主任。
去年10月,根据工作安排,杨某负责尚稽镇境内氧化铝天然气管道工程征地补偿的协调工作,并具体负责征地补偿中的审查、申报和补偿;苏某、袁某则负责各自所在村境内施工征地补偿的丈量、申报、发放和协调工作。当年11月至12月期间,杨某伙同苏某、袁某及该镇保星村副主任罗某(另案处理),经共谋后,利用负责协调氧化铝天然气管道工程征地补偿的职务之便,采用虚假农户占地面积,伪造丈量表及发放清册的方式,套取征地补偿款37983元,并全部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