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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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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唯物论的5个观点:
1、自然界的客观性原理
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
承认自然的客观性是人类有意识的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前提,我们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时还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
2、世界物质性原理(世界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
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整个世界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
要求我们坚持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坚持从实际出发,反对从主观出发,反对“上帝创世说”。
3、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反对从主观出发。
4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的原理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正确的意识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要求我们一定要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5、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具有能动作用。意识不仅能正确反映客观事物而且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的思想意识能够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思想意识则会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正确处理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同时也要充分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
二、辩证法的2大特征是:
1、普遍联系
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坚持联系的观点,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2、 永恒发展
事物都是发展的。发展的实质就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的运动。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坚持事物发展是过程的思想,就要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把一切事物如实地看作是变化、发展的过程,既要了解它们的过去、观察它们的现在,又要预见它们的未来。在今天,科学地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历史过程、历史阶段、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对我们坚定信念、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辩证法的3大规律:(关于事物发展)三大规律最关键的是对立统一,发生作用的是质量互变,结果是否定之否定
1、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出,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对立统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辩证法是解决一切矛盾的方法论。
坚持对立统一规律,掌握矛盾分析方法。
用矛盾分析方法去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主要应注意以下四点:
第一,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我们对任何事物,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两点论和两分法,这个思想和方法是矛盾普遍性原理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第二,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所谓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就是要善于在对立面中看到统一的因素、部分和趋势,以便创造条件保持统一或促使转化。所谓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就是善于在统一物中看到对立的因素,以便采取恰当的斗争形式。
第三,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第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一是要具体分析矛盾双方对立斗争的内容;二是要具体分析矛盾双方的不同特点;三是要具体揭示矛盾双方地位的变化,预见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
2、量变质变规律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具体关系原理是: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②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③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④割裂量变质变辩证关系的两种形而上学:“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坚持量变质变规律要求我们(1)要坚持适度原则。⑵、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⑶、要重视量的积累。⑷.既然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是规律性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那么,在进行量的积累时就要充满必胜的信心和信念,不能因量变的漫长和艰辛而放弃或失去信心,要相信规律、相信质变必然会发生。⑸既然质变能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要高度重视质变,在量变达到能够引起质变时要有敢于突破的勇气,敢于破旧立新的精神,把工作和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不要做满足于微小进步的庸人。
3、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揭示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以及人类认识发展不断在曲折中前进的辩证实质。它表明事物自身发展的整个过程是由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诸环节构成的。其中否定之否定是过程的核心,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矛盾的解决形式。
否定之否定规律历经两次否定、三个阶段,使事物在其发展中包含了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的积极因素,这就要求我们要从而展现自身的完整性、总括性。
(1)要从事物存在的总体出发,辩证地把握肯定和否定。(2)要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出发,正确地对待前进和曲折。(3)要具体分析事物的发展过程,合理地运用否定之否定。
辩证法的5个范畴:(关于联系)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1) 内容和形式: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要求我们在把握内容和形式这对范畴时,既要重视内容,根据内容的需要决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创新;又要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和创造必要的形式,适时地抛弃与内容不相适应的形式。
(2)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方法认:首先,这一原理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本质与现象相互区别,由此决定了科学研究的必要性。马克思指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而本质与现象的联系和统一,又使科学认识具有可能性。如果二者只有区别没有联系的话,一切科学认识也就成为徒劳无益的事了。其次,它说明了科学认识的任务和途径。科学的任务在于揭示事物的本质,途径和方法则是从事物的现象入手,透过现象去把握本质。因而我们在认识事物时,一方面要搜集丰富而全面的感性材料;同时,又要注重科学的思维方法,对各种现象加以分析,从而抓住事物的本质。
(2)原因和结果: 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1)它能够指导人们客观地去认识、分析客观世界的发展变化和联系,从而科学正确的对待和处理事物发展变化所产生的现象。
(2)在事物的普遍联系当中,我们不难发现因果联系,事物的发展是矛盾运动的结果。当然,事物的变化是有其原因的,即有因必有果。
(4) 可能性和现实: 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东西。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1)既然事物发展往往存在着多种可能性,那么,我们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就要全面估计各种可能性,特别是两种完全相反的可能性,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争取实现好的可能,克服不利条件,防止坏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
(2)唯物辩证法关于可能性和现实性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反对“左”和右的错误倾向的有力武器。它告诉我们,如果不从现实出发,试图把在将来才能实现的可能提前实现,就会犯“左”的错误;如果思想落后于事物的发展,把在当前就可以实现的可能推迟到将来,就会犯“右”的错误。
(5) 偶然性和必然性: 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对立表现在:二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统一表现在:二者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在一定的条件可以互相转化,互相过渡.
方法论(1)首先,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统一的原理,是反对形而上学机械决定论和唯心主义非决定论的有力武器。(2)坚持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统一的原理,能使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立足于客观必然性的可靠基础之上。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每一个行动都能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高度的自觉性。(3)要重视并利用偶然性因素的作用。要学会利用一切有利的偶然性因素来推进我们的工作,并尽可能地避免和削弱有害的偶然因素的干扰和破坏,抓住机遇,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辩证法的4个思维方式:
归纳和演绎:归纳和演绎反映了人们认识事物两条方向相反的思维途径,前者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思维运动,后者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思维运动。
分析和综合:分析是思维把事物分解为各个部分加以考察的方法;综合是思维把事物的各个部分联结成一个整体加以考察的方法。
抽象和具体:抽象是“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具体是事物的表象,也即客观实在;而抽象是思维的、意志的、主观能动的。
逻辑和历史的统一:所谓历史,一是指认识对象本身的发展史,二是指人们对认识对象认识过程的发展史。所谓逻辑,是指理性思维以概念、范畴等思维形式所构建的理论体系。
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是指主观的逻辑要以客观的历史为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的理论再现。恩格斯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但是,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并不是无差别的等同,逻辑反映历史,是抛弃了历史发展中大量非本质的、支流的、偶然的东西,集中反映历史发展的本质的、主流的、必然的东西,从而形成的理论体系。逻辑反映历史“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种“经过修正”的东西,不是对历史的背离,而是以严密的逻辑、前后一贯的形式对历史的深刻的反映。
三、认识论
即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高级阶段和科学形式。是关于认识的本质、来源、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理论。其基本原理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即实践论。它坚持从物质到意识的认识路线,认为认识从实践中产生,随实践而发展,认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践,认识的真理性也只有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证明;认为认识的发展过程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辩证过程;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物质与精神、实践与认识之间的多次反覆;社会实践的无穷无尽决定了认识发展的永无止境。
出发点、初始点——是在于物质的客观存在。如若客观不存在,那么无论你怎样认识,怎样实践,也是认识不出来的;或者,就算你认识出来了(编造的),那对客观现实又有什么意义呢?世界是物质的,而且是可知的,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点”。
着眼点、依存点——是在于实践。人类的认识,脱离不了实践,没有实践,就没有外界物质与意识的相互作用,没有相互作用,也就形成不了认识,也就改造不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是实践的过程;认识世界的过程也是实践的过程,即使是接受前人的认识(理论),那么,前人也有个实践的过程,都不是凭空捏造的过程。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
根本点、基本点——是在于人的主观能动性。没有人的主观能动性,就没有人类认识的回归性;可以想象,如果没有人的主观能动性,外界物质自己,绝不会毫无任何条件,自愿自动地结合在一起,从而产生为人所需的新物质(这里特指产品)。人们的生活需要,乃是人的能动性的源泉之所在。所以,认识的意义就在于遵循物质的客观规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之更好地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为人类的生存发展服务。这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的“能动观点”。
由此可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的实践观点,是要强调实践对于认识的极端重要性,而不是要拿来代替它的“物质观点”,“能动观点”。承认了实践,就是承认了外界物质与意识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又不否认外界物质与意识,作为物质的客观相对独立存在性,这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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