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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华澳信托-长信45号(吉林铁路客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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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茂财富渠道总包:华澳信托-长信45号(吉林铁路客专建设)
融资规模:6亿
信托期限:1.5年、2年
预期收益率:
1.5年
单笔认购金额预期收益率(年化)
100万≤认购金额<300万9%
300万≤认购金额<1000万9.5%
2年
单笔认购金额预期收益率(年化)
100万≤认购金额<300万9.5%
300万≤认购金额<1000万10%
资金运用方向:信托资金将用于吉林市“吉珲铁路客运专线项目”建设
还款来源:融资方吉林市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担保方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经营性收入,相关政府回购资金等。
付息方式:半年付息
账户信息: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16200100100746593
产 品 优 势:
1.唯一与省同名地级市,地域财政收入优势明显:吉林市是东北地区重要的重工业城市,
区位优势较强,经济基础良好;近年来经济保持较快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水平位居吉林省前列。
2012年吉林市GDP在吉林省下属各区中名列第2位,近年来吉林市一般预算收入稳步增长,2013年一般性预算收入超过80亿。
2.AAA级融资主体,实力雄厚:吉林市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吉林市人民政府于 2006 年11月组建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吉林铁投总资产约252.87亿元,资产负债率34.6%,财务结构合理,营业收入稳定,再融资能力强。
吉林铁投于2014年3月成功发行企业债10亿元,鹏元信用评级为AAA级。吉林铁投2012年9月联合资信主体评级为AA级,2013年7月鹏元主体评级为AA级。
3.结构化设计,双重政府回购:针对优先级债权(不低于9亿),吉林铁投、吉林市财政局、华澳信托签订三方协议,
极端情况下吉林市财政局承诺回购;针对劣后级债权(5亿),吉林经发、吉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华澳信托签订三方协议,极端情况下吉林市吉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承诺回购。
劣后投资人承担保证优先投资人固定收益和信托财产流动性安全的责任。
保 障 措 施:
1.连带责任担保:吉林经发为吉林铁投履行应收款的回购义务提供无限连带担保,并签署相应担保协议;
2.政府回购:吉林铁投、吉林市财政局、华澳信托签订三方协议,约定标的应收账款债权人转为华澳信托,吉林铁投按照约定履行回购义务,
并按期向华澳信托支付回购款。如吉林铁投未按期、足额支付回购款,华澳信托有权要求吉林市政府依约支付各笔应收款;
3.结构化设计:本项目采用优先劣后结构,吉林经发将其持有的、吉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付的应收账款5亿元认购信托计划劣后信托单位。
联系电话:李经理(15902158431)


IP属地:上海1楼2014-09-15 15:1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