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让我想起一段往事:
那是2003年左右吧,我在某物业公司(正规大公司哦,小公司切勿模仿)上班,级别最低那种,上面有个主任专管我们。
物业公司对于请假外出管理都比较严苛,外出一律请假,标明出去归来时间,归来时间不得晚于办公室下班时间,办公室人员下班前你没有签到销假就算犯规了,某天我就这么犯规了。根据不成文规定估计得罚钱,我想如果50、100的我也就算了,结果那主任说要罚300,我一听火了。当时有2个主管跟我关系不错,帮我去说情,结果铩羽而归,不得已我就亲自过去了。
晚上到他宿舍,他跟我有说有笑的,寒暄了几句就问我有啥事,我就说明来意,希望他不要处罚那么重,结果他立马暴走了,拍桌子给我说你这行为很严重,必须这么处罚以儆效尤等等。我当时也火了,我也拍起桌子来了,我本说来让你罚50我也就认了,你这么给我拍桌子,你罚我一分钱我现在都不愿意了。你以为你一个主任很牛啊,你TM有本事就炒了我,没那本事别给我JJWW的,草!说完我摔门就走了。
第二天上班,我就打电话到总公司投诉,说了事情原委,直接给总公司说如果办事处那个主任罚我一分钱我和公司就劳动局见,尼玛公司哪条规定可以罚我钱了?你说罚多少就罚多少啊,你罚我一万我也得认啊?
过了2天那个主任给我解释来了,我敷衍了他几句就没搭理他了,擦,既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不过后来管理处主任(不是那怂货,是管理住老一)不点名的批评了我一次,但没给我任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