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长篇小说】《巴黎圣母院》 ——— ——维克多·雨果
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黑暗的背景设定,朦胧不清的爱情,构筑了《巴黎圣母院》这本小说。在这里,一切都在黑暗中沉浮不定。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爱丝美拉达是在巴黎圣母院门前广场上跳舞的一位吉普赛姑娘。她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直到一个特殊的日子,她爱上了弗比斯——一位有着与太阳神相同的名字的年轻的军官。
在那黑暗的年代里,爱丝美拉达一直认为弗比斯是她的光,她的太阳。殊不知她才是大多数人心中的光,无数飞蛾为了这光奋不顾身地扑向那燃烧的火焰。最后,她扑向了她的太阳,消失在晨辉中。
说起来我并不很喜欢维克多·雨果,自从看了《巴黎圣母院》之后就再也没有想看他的书,因为书中废话实在是太多了,所以书评有点短,请见谅。
节选
那天早上,她的痛苦好像比以前更强烈了,从外面就听得见她单调而高亢的悲叹,实在是令人心碎.
“啊,我的女儿! ”她说,“我的女儿! 我可怜的、亲爱的孩子啊!我再也不能不到你啦。这下子可完啦! 我老是觉得这是昨天发生的事呀! 我的上帝,我的上帝,既然您这么快要将她带走,倒不如当初就不要把它赐给我,孩子是我们身上掉下的肉哇,一个丢失孩子的母亲就不再相信上帝,难道你不知道吗? 啊! 我真倒霉呀,偏偏就在那天出去了! 主啊! 主啊! 在我幸福地抱着她在火炉旁烤火的时候,在她吃着奶朝着*呢,在哪儿? 其余的在哪儿? 孩子在哪儿?我的女儿,我的女儿呀! 他们把你怎么样了? 主啊,请把她还给我吧。我跪着求您十五年了,膝盖磨破了,上帝呀,难道这还不够吗? 把她还给我吧,哪怕只是一天、一个钟头、一分钟。就一分钟,主啊! 然后再把我永远扔给魔鬼! 啊! 如果我知道你衣袍的下摆拖到什么地方,我就会用双手紧紧地抓住它,您可千万把我的孩子还给我呀! 她漂亮的小鞋,难道您一点儿也不怜惜吗,主啊?您怎么能判一个可怜的母亲受十五年这样的苦刑呢?慈悲的圣母! 天上慈悲的圣母!我的孩子,我的的耶稣儿呀,有人将她从我这里夺走,从我这里偷走,在一块灌木丛里吃了她,喝干了她的鲜血,嚼碎了她的骨头! 慈悲的圣母,可怜可怜我吧! 我的女儿! 我不能没有我的女儿呀! 就算她在天堂里,这对我又能有什么用啦? 我不要您的天使,我只要我的孩子! 我是一头母狮,我需要我的小狮子。哦,主啊! 您如果不把孩子还给我,我就要在地上自我作践,要用额头碰碎石头,要遭受天罚,要把您诅咒! 您看得十分清楚,我的双臂完全损伤,主啊!难道慈悲的上帝没有丝毫怜悯心! 啊! 只要我找到我的女儿,只要她能像太阳一样温暖着我,哪怕您只给我盐和黑面包,我也心甘情愿!
唉! 上帝我主啊,我只是一个下贱的罪人,可是有了我的女儿,我也虔诚了。出于爱她,我一心一意信奉宗教,并且透过她的微笑我仿佛通过天堂的大门看见了您。天啊! 我要是能把这鞋穿在那只漂亮的粉红色小脚上,只要一次,再有一次,唯一的一次,慈悲的圣母啊,我宁愿赞美着您而死去! 啊! 十五年!现在她该长大了!不幸的孩子呀!,这居然是真的,我再也见不到她了,哪怕在天堂也不会见到! 因为,我,去不了天堂!啊,多么凄惨!只能说那是她的鞋,如此而已!”
不幸的女人扑向了这只鞋,多少年来使她绝望、使她慰藉的鞋。她的五脏六腑像第一天那样在抽噎声中撕碎了。因为对一个丢了孩子的母亲来说,那总是第一天,这种痛苦是不会过时。丧服虽然旧了,褪色了,然心里依然漆黑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