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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戎攻破镐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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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4-06-24 14:54回复


    来自百度输入法2楼2014-06-24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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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是我们以前接受的常识


      来自百度输入法3楼2014-06-24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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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貌似大家都这么说


        来自百度输入法4楼2014-06-24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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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百度输入法5楼2014-06-2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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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打一篇文章 很好 贴出来


            来自百度输入法6楼2014-06-24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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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对清华简《系年》第二章“周亡王九年”进行了新的探讨,“周亡王九年”之“周”指携惠王之周,之“王”指周幽王,之“九年”就是周幽王九年。“周亡王九年”应该断读为“周亡。王九年”,并据以考定周平王即位不是在公元前771年,应该在公元前774年或773年,建元及东迁则应在公认的公元前770年。


              7楼2014-06-24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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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系年》公布以后,学者们纷纷开始对《系年》进行研读。对於“周亡王九年”一句,学术界讨论较多,且分歧较大。这条材料所在的语境材料为《系年》第二章,为讨论方便,将其摘录如下(释文采用宽式):
                周幽王取妻于西申,生平王。王或(又)取褒人之女,是褒姒,生伯盘。褒姒嬖于王,王【简5】与伯盘逐平王,平王走西申。幽王起师,回(围)平王于西申,申人弗畀。曾人乃降西戎,以【简6】攻幽王,幽王及伯盘乃灭,周乃亡。邦君、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携惠王。【简7】立廿又一年,晋文侯仇乃杀惠王于虢,周亡。
                王九年,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简8】晋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师。三年,乃东徙,止于成周,晋人焉始启【简9】于京师,郑武公亦正东方之诸侯。武公即世,庄公即位;庄公即世,昭公即位。【简10】其大夫高之渠弥杀昭公而立其弟子眉寿。齐襄公会诸侯于首止,杀子【简11】眉寿,车轘高之渠弥,改立厉公,郑以始正(定)。楚文王以启于汉阳。【简12】
                目前学术界尚无将“周亡王九年”进行断读研究。笔者不揣浅陋,试对“周亡王九年”断读,并结合简文及相关资料,对“周亡王九年”之“周”、“王”、“九年”以及与之相关的周平王即位、建元及东迁的年代等问题加以探讨,冀有助於推动两周之际历史的研究。


                8楼2014-06-24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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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从内证的角度来考察。《系年》第二章内容可以以“周亡”二字为界分为两部份,“周亡”以前的简文(包括“周亡”二字)为第一部份。第一部份包括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周幽王因宠爱褒姒而驱逐宜臼,申、缯、犬戎攻杀幽王,从而“周乃亡”;第二层意思是余臣被立,二十一年后又被晋文侯攻杀,从而“周亡”。这两层意思可谓层次分明,“周乃亡”之“周”显然指的是西周,“周亡”之“周”指携惠王之周。“周乃亡”与“周亡”分别指西周灭亡和携惠王之周灭亡。“周亡”之“周”不可能指西周,因为早在“周亡”二十一年前,西周已经“周乃亡”了。


                  11楼2014-06-2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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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年》所言甚明,携惠王是被“邦君、诸正”拥立的。“邦君”、“诸正”分别指宗周大臣和诸侯。再联系《纪年》关於虢公翰立携惠王的记载,可推知携惠王的拥立者应该是以虢公翰为代表的宗周朝廷群臣和部份地方诸侯。相比於申、缯、许、晋等少数地方诸侯,以虢公翰为代表的“邦君、诸正”显然更能代表宗周的统治权威。所以从二王各自拥立者的身份可以看出,周幽王被杀后的所谓“周二王并立”时期,携惠王当为正统,平王为僭伪。携惠王在位二十一年时,“晋文侯仇乃杀惠王於虢”,灭亡了携惠王之周。[9]平王就在携惠王被杀之后,“而建王嗣”[10],成了幽王的正统接班人。第三,从諡号角度来考察。周平王与携惠王皆有諡号。周平王的諡号为“平”,《逸周书•諡法》云:“治而无眚曰平,执事有制曰平,布纲持纪曰平”,可见“平”字并非恶諡。但平王虽死,东周王朝仍是平王子孙的天下。平王的諡号乃是平王死后东周大臣所加,因此平王的諡号并不能客观地说明他的正统性。携惠王有諡号为“惠”,《逸周书•諡法》云“柔质慈民曰惠,爱民好与曰惠”,可见“惠”字乃佳諡。携惠王的諡号乃是在他被杀及携惠王之周被灭之后所加,可见携惠王应该是得民心的。所以携惠王的諡号应是携惠王为正统的又一证据。
                    囿於平王为正统、携惠王为僭伪的传统观点,是我们在研读清华简《系年》时没有将“周亡王九年”之“周”明确而正确地释出的重要原因。


                    13楼2014-06-24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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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四,携惠王之周的明确记载问题。携惠王被杀后,平王为了粉饰自己,贬斥携惠王,以确立自己的正统地位,可能会向史官施加压力。在这种政治背景下,史官们就会屈从於政治压力而对携惠王不秉笔直书,甚至隐而不书。当然,先秦时代不乏为秉笔直书而不惜掉脑袋的正直史官,但是这样的人并不多,而且其秉笔直书的史书很可能湮没于数量相对更多的伪史书中,以致没有流传下来。因此,在传世文献中以周平王为正统的观点就居於主导地位,而携惠王及携惠王之周就几乎“湮没无闻”了。[11]
                      传世文献不见关於携惠王之周的明确记载,而清华简《系年》为楚简,在楚简中出现对携惠王之周的明确记载(《系年》所云“周亡”之“周”就是对携惠王之周的明确记载)有一定的必然性。清华简大约是楚肃王时代楚国读书人读书笔记性质的书简。很可能这位楚国人读到了先秦时代秉笔直书的史官所写的史书,於是做笔记时就将携惠王之周潜意识的记下来了。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楚国人较少受到东周正统思想的影响。楚国自西周时代的楚武王时就开始与西周分庭抗礼。到了两周之际,周王室遥遥欲坠。东周时代后期,周天子的共主地位更是名存实亡,根本无力对楚国施加实质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为周平王回避携惠王,树立东周正统的观念,在楚国人的思想领域可能较为淡薄。於是,在楚国人的书简中出现对携惠王之周的记载就不足为奇了。
                      总之,“周亡王九年”之“周”指的是携惠王之周。


                      14楼2014-06-24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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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认为将“周亡王九年”之“王”解释为幽王死后九年无王之王或携惠王死后九年无王之王都不妥当。因为由上文知“亡”字不能理解为“无”,“周亡王九年”不能理解为“周无王九年”,而且“亡”也不能作为死亡来理解。
                        “周亡王九年”之“王”也不可能指携惠王。因为若是指携惠王,“周亡王九年,邦君、诸侯始不朝于周”一句难以与其它文献相佐证。有学者将这句话解释为携惠王死后的九年间周王朝无王当政,周王朝无王可朝,所以“邦君、诸侯始不朝于周”;还有学者解释为携惠王在位九年以后,因他的正统性受到质疑,所以“邦君、诸侯始不朝于周”。这些解释主观性太强,没有其它文献资料可佐证,因此可信度不大。


                        16楼2014-06-2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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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除了携惠王之外,两周之际周王室称王者还有周幽王、伯盘[12]及周平王。我们认为“周亡王九年”之“王”不可能是伯盘及周平王,而是周幽王。“周亡王九年”之“王”不可能是伯盘,因为伯盘称王仅见於束皙的记载,其可靠性还有待商榷。另外,《系年》简文也是直称“伯盘”,而没有称他为王。“周亡王九年”之“王”也不可能指周平王。《系年》云“周亡王九年……晋文侯乃逆平王於少鄂,立之於京师”,如果“周亡王九年”之“王”指周平王,那麼“王九年”就是周平王九年。周平王在周平王九年时被晋文侯拥立而即位,这是矛盾的。这里的“王”显然不可能指周平王,因为只有平王即位后才能以平王来纪年,平王即位时应该以其他王来纪年。


                          17楼2014-06-2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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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亡王九年”之“王”当指周幽王,原因可从《系年》第二章文本文意和“王”字的使用情况来分析。
                            首先,从文本文意分析。如果将“周亡王九年”之“王”解释为周幽王,那麼简文“(周幽)王九年,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周幽)王九年……晋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师”与“(周幽)王九年……三年,乃东徙,止于成周”都可以很好地得到其它文献的佐证。“(周幽)王九年,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能够得到《国语•郑语下》所云“幽王……九年而王室始骚”等很好地证明。“(周幽)王九年……晋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师”,与《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引《汲冢书纪年》所云“(伯盘)与幽王俱死於戏。先是,申侯、鲁(“鲁”当作“曾”)侯及许文公立平王於申”能够联系起来,并且讲得通。“(周幽)王九年……三年,乃东徙,止于成周”与《史记》所记载周平王东迁的年份完全相同。因此,从文意看,“周亡王九年”之“王”应该指周幽王。下文讨论“周亡王九年”之“九年”问题时,我们将分别进行详细论证,此处从略。


                            18楼2014-06-2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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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从“王”字的使用情况来看。清华简《系年》第二章简文“王”字的使用情况共有两种:第一种情况是在“王”字前冠以諡号,详细列举如下:
                              周幽王取妻于西申。
                              生平王。
                              王与伯盘逐平王。
                              平王走西申。
                              幽王起师。
                              回(围)平王于西申。
                              曾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
                              幽王及伯盘乃灭。
                              邦君、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
                              是携惠王。
                              晋文侯仇乃杀惠王于虢。
                              晋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
                              楚文王以启于汉阳。
                              简文中冠以諡号而出现的“王”字共出现13次,分别是周幽王、周平王、携惠王与楚文王。第二种情况是“王”字单用,详细列举如下:
                              王或(又)取褒人之女。
                              褒姒嬖于王。
                              王与伯盘逐平王。
                              王九年,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
                              单用的“王”字共出现4次。从《系年》第二章“王”字的使用情况来看,称周平王、携惠王与楚文王时,“王”字前均冠以諡号,唯独称周幽王时可省去諡号,单称“王”。《史记•周本纪》云:“三年,幽王嬖爱褒姒。褒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废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为后。后幽王得褒姒,爱之,欲废申后,并去太子宜臼,以褒姒为后,以伯服为太子……褒人有罪,请入童妾所弃女子者於王以赎罪。弃女子出於褒,是为褒姒。当幽王三年,王之后宫见而爱之,生子伯服,竟废申后及太子,以褒姒为后,伯服为太子。”[13]可见,因宠爱褒人之女褒姒而逐平王的周天子是周幽王,所以前三个单用的“王”字指周幽王是没有问题的。对於第四个单用的“王”字,显然不可能指楚文王,也不可能指周平王与携惠王(见上文分析),应指周幽王。由於学者们未充分认识到周幽王死后携惠王之周的正统地位,并且“王九年”之“王”字与前三个单用的“王”字在简文中相距较远,因此误将“周亡王九年”连读,未发现只有“周亡王九年”之“王”字才指周幽王。


                              19楼2014-06-2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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