凹凸有致 书
投诉方: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锦江分社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太升北路56号江信大厦2506号 电话:028-86911608
(非法人代表)负责人:黄丽华 手机: 13709022215
被投诉方:济南汇通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八团路华冠名都1号楼1602室 电话:0531-67878882
法定代表人:李兵 手机:13589037388 18653185317
投诉请求:
请求被投诉方向投诉方支付欠款共计人民币26420元(贰万陆仟肆佰贰拾元整);
事实与理由:
2013年期间,投诉方与被投诉方签订了以下时间段旅游接待合同,合同约定投诉方负责接待被投诉方所发出的旅游团队及散客,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双方一致认定的付款方式为被投诉方的散客团团款出团时向投诉方支付全款,被投诉方的团队款出团时向投诉方支付80%团款(大交通除外),并协议被告迟延至当月月底向投诉方支付所有余下团款尾款。合同签订后,投诉方依约履行了相关义务,依法合理无投诉的接待了被投诉方的旅游散客及团队,无接待质量问题,而被投诉方却迟迟未按照约定汇入应当支付的旅游团款,中途只汇给了投诉方人民币6000元.具体欠款金额明细如下。
投诉方负责被投诉方的散客和团队接待时间及确认应汇款金额如下:
3月11日2人 团费940元散客
3月20日2人 团费1070元散客
3月22日14人 团费9840元散客
4月8日2人 团费1360元散客
5月14日6人 团费19210元团队
被投诉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约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为投诉方与被投诉方地区相距较远,只能用电话传真网上QQ聊天形式进行联络,所以投诉方一直催促被投诉方结算欠款,从2013年4月至今年2月,整整用了11个月时间,期间被投诉方以各种理由欺骗搪塞投诉方, 被投诉方经常说自己帐上没有钱,压力大,别人欠被投诉方20多万的款也拖了8个月了,所以被投诉方无法支付给投诉方所欠款(后附带关于原告方催款QQ聊天记录).投诉方在与被投诉方多次沟通未果,被投诉方不仅不予履行偿还义务,还一直拖欠,用不同的方法欺骗,哄瞒,不仅给投诉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投诉方公司经营利润本来就是薄利,这笔资金是相当于一位员工2年的工资薪金,给业务员和负责人都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款收不回大家就要赔偿一笔很大的经济款项),而且造成了投诉方旅行社经营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启用本来属于投诉方的正常运作资金来接待更多的团队,无形中损失了很多客源,因此产生了不小的经营损失.另外每天投诉方花在给被投诉方打电话要款的电话费金额已经远远超出了本身经营话费预算.最后被投诉方还制造一张金额为人民币25000元根本未汇出款项的汇款单据发给投诉方,此行为成为恶意欠款的最重要证据(附件为下)。
投诉方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执法单位提起投诉,望贵执法单位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投诉方的投诉请求。
此致
投诉方: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锦江分社
2014年2月19日
企业登记信息
注册号 370103200013348
企业名称 济南汇通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住所 济南市市中区八团路华冠名都1号楼1602室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李兵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按许可证核准期限范围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为企业提供国内商务考察服务,会议接待服务。(须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注册资金 50万元
核准日期 2012-5-2
企业状态 在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