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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之洞县考时的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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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摘录
他最敬佩的人之一——张之洞。“张之洞虽然在县考时,只中了一个‘三丁甲第二名’,可人家确实有学问呵”。他在讲“对子”时,总提起张之洞幼时的一个故事。 
“考官曾当场让他作一付对子。考官刚说了上对:‘南皮县童生九岁’,张之洞马上对出了下对:‘北京城天子万年’”。这若不是聪敏好学,咋能对得上来呢?你们无张之洞之聪敏,可咋也得知道用功啊!




1楼2007-06-25 14:16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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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檄未尽事宜数条:

      一、营哨官须择稳实有用之人,不可草率,须禀候批准。

      一、来东一路军容,务须严整鲜明。

      一、本部堂事事亲裁,东省官方严肃,该提督来东,断不可听妄人言语,妄行应酬糜费。

      该提督前禀请奖名单,务须覆加确核,实有劳绩者方准列保;并须将已经岑帅保奏者、留越未从入关者扣除,严禁营哨各官向各员弁勇索取使费,责成该提督会同孙州判、陈倅切实查核。

      ——见「全集」卷九十二「公牍七」。

      ·致沈芸阁

      原奏、原檄许刘永福带二、三千人,嗣经发给五营官关防。此时刘已到南甯,旧部不甚多,多系入关新从之者。故前数日拟与别商,令裁除冗弱,止留一千人,分为五底营(以符原檄五营之说,局面仍复好看)。谕以人少,免滋事受累。又恐其意不满(因先有准带五营之语),拟月给津贴一、两千金。顷详加筹度,津贴乃经久之款,岁费不赀;不如格外稍示以惠,彼当欣然,而我所省已多(不给津贴矣)。今欲为该提在省城内买大宅一区(渠家赀多,故安置城内),费数千金(恐须八、九千金),渠心安意快(令其携眷同来),诸多便利。其为人好利而见小,此法当可有益。至买宅之款,可动义捐。前日仲约学士言义捐已解十一批,约三万元有奇(局费记不清,约三数千元);今午接仲约自香港来电,尚可由港解义捐一千元。是刘之宅价,所差无几矣。此策似尚有意思。特此奉商,即望酌示;并饬局查开收过义捐总数见示为要。

      ——见「全集」卷二百十五「书札二」。


    16楼2007-07-20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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