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One 粉爷之前,我喜欢过很多欧美的男明星,比如Em,JamesS等等,也喜欢很多rock的乐队,比如GreenDay,TCR,林肯,Coldplay等等,但几乎没有一个是狂热的,都只在一个喜欢他们音乐的阶段。一次在公交车电视,通过一个娱乐报道节目看到了这个叫亚当兰伯特的歌手。当时一眼只觉得是帅哥,并没有过多了解的欲望。直到后来在BFF的解说下我总算了解了这个歌手一点(结果站在我比她粉爷的程度深了。。。),我从她那里听说爷从选秀到成名的大概过程。我发现他是个有个性的人,而我喜欢有个性的rockstar。 也许这就算是一个很平淡的邂逅。 Part Two 我开始上网查有关Adam Lambert的相关信息。那时的爷还在画重烟熏。一开始他并不符合我对帅哥所定义的标准,可以说除了眼睛的颜色以外没有一条"达标"。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看着他就是越看越觉得帅。我自己都惊讶我居然会喜欢一个涂指甲油穿坡跟鞋还画浓妆的男人,按理说我应该厌恶这些,然而正相反,我完全迷住了他的指甲油和烟熏妆。让我震惊的除了爷的打扮,就是出柜了。说实话我当时知道还失望了一下,不过只有一小下,大概几分钟吧。因为让我真正震撼的不是他的取向,而是他能如此淡然勇敢的公布他"不正常"的取向,并且不论何时何地都不回避有关他取向的问题。他说过I am who I am,I have nothing to hide.他还说,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取向,有什么好隐瞒的。真的有勇气,不在乎另眼相看,不在乎取向影响事业,完全想用实力和人格魅力为自己铺平未来的道路。我又一次决定,他是我喜欢的type。(其实后来觉得他要是不出柜才是我的悲伤………)
Part Five 为了这个叫Adam Lambert 的人,我买了一瓶又一瓶的黑色指甲油,他让我了解了Glam Rock,让我知道怎么高调的做自己。 让我爱上他的不仅是他长得帅,身材好(虽然胳膊和脸上肉肉的不过我喜欢),唱功强有气场,更是他谦和友好幽默有气质,外表内在都那么nice。我在写这篇HCS的时候,外边电闪雷鸣瓢泼大雨,我用手机的office一个一个把所有我想说的敲出来(现在手指头还隐隐作痛……)。今后的宿舍可以贴海报,我就特地新做了海报,未来的三年我不可能天天脑海里只有“Adam”,但我所做的都是为了有一天我能亲眼看见他,成为现场一个尖叫疯狂的花痴。我一定会努力,努力到亲手得到Adam的签名。感谢让我爱上Adam Lambert,感谢Adan带给我的激励和愉快的心情,我想这就是idol ,a real idol。我爱Adam,爱所有的Glamberts,感谢父母没有阻挠我爱Adam,感谢大多数同学朋友对Adam的夸奖。我只想像一个NC粉看到爷就花痴,像一个rock爱好者为他的音乐疯狂,像一个崇拜者学爷一样永远保持自己的原则和个性不被外界的一切动摇,坦荡的生活。Adam可爱,萌,帅,霸气,有实力,有个性,人品好……我有无数个理由爱他。 希望包括我在内的所有glamberts有朝一日都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再过15天我就要去为我的梦想发奋了。 I love him,just because he is ADAM LAMBERT。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