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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o Ai★】答案:艾伦艾弗森(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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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因为是新艾吧员忘了格式了,这是我从其他地方看到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想贴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下。


1楼2012-03-09 19:55回复
    第一章 少年
    1 母亲和街
    15岁时,安·艾佛森迎来了了人生第二度转折点。三年前她12岁时,她的妹妹跑来告诉她,“妈妈出事了”。然后她亲眼看着母亲因医疗事故死亡。而这一次,一个医务工作者面无表情的站在她面前,没心没肺的说了句让她天旋地转的话:
    “您怀孕了。”
    忽然之间,她就没法过以往的日子了——本来,15岁小姑娘,可以在犹太区打架、吵嘴、作弄手脚慢的老商贩,胡作非为,快乐得像只狡猾的猫。她爸爸威列·艾佛森和四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孩子,她是老大。许多人都说她像她爸爸。她健壮、结实、活泼好动,爱打篮球,街区的小伙子都爱和她闹。怀孕五个月时,她还敢去打篮球。谁给她递个蔑视的眼色,她就敢上去和人打一架——可是,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她有了个孩子。
    好了,得想法子应付这个小玩意。
      20世纪70年代的黑人街区,15岁怀孕的姑娘比遍地踢啤酒罐的野猫都多。好吧,那就等孩子出生呗。结果,为了抢男人,她和一个姑娘打架,被姑娘叫来的两个男人打败了。安·艾佛森去了弗吉尼亚的汉普顿,那里是她的娘家。一路上怨恨着那个男人:那个和她同学、和她在一起,最后造就了肚里这孩子,然后又抛弃了她的男人。
    在汉普顿,她情绪宁定了下来。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女人迟早都要过这一关的,何况,周围七张八嘴的建议说,“生个男孩子,你会有所依靠。”她甚至早早决定了男孩儿的名字:“如果是男孩儿,就叫伊泽尔好了。”
      可是,1975年6月7日那天,当她的第一个男孩儿出生时,她却改了主意。她想起了那个混蛋——这时他本该在床边抱起孩子做慈父嘴脸的。算了吧,那时他也只有15岁,胡须都来不及长硬,在哈特福德混中学。可是,他毕竟是孩子的父亲。伊泽尔,留给孩子做中名。这个孩子的姓氏随了母亲——艾佛森。而名字,随了父亲——阿伦。
    阿伦·艾佛森,1975年6月7日,出生于弗吉尼亚州汉普顿。安·艾佛森后来说:“我发现他的手臂非常长。我想他能当个篮球手。”孩子的昵称用了两个舅舅的名字:布巴查克。
      那个给了阿伦名字和生命的家伙,也就是那个有爹名没爹样的二愣子,名叫阿伦·布鲁顿。这厮始终没去汉普顿看自己的孩子和女人。知道安·艾佛森怀孕后,他就跟所有闯了祸不知道如何收场的毛头小子一样,完全负不起责任(或者,不想负责任)。很多年后,他接受采访时,蹦出来的理由显示他完全不算个爷们:“我也想去看他们,可是我也只有15岁嘛。”
    安迅速做了她人生的重大抉择。她没有像其他贫民窟女人一样,生个孩子当猫狗一样弃置不理,恍若无事的接着过日子。她转移了人生重点,迅速完成了一个好动少女到一个负责母亲的转变。阿伦·布鲁顿?既然这个可怜虫负不起责任也不想负责任,那就再见了。
      汉普顿这个布满暴力、毒品,而且还害死自己母亲的城市,让安·艾佛森深感厌倦。一个单身母亲,带着孩子在这个腐烂的沼泽里成长,显然是桩艰难的事。幸而,不久她遇到了新男朋友迈克尔·弗里曼,一个至少可以依靠的男人。
    这是阿伦·艾佛森的新父亲——虽然小艾佛森,很长时间,都不愿叫这个不爱笑的弗里曼做爸爸。
      


    2楼2012-03-09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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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23 2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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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所住的地方,是汉普顿行政下的独立市新港。盛产运动员、流行斗狗的市井之区。新父亲也没有完全担负起一个父亲的责任。如果你剖开阿伦·艾佛森的脑袋,提取他的童年记忆,会发现几个街区之外的枪声、角落里毒贩小声交流、打斗、谩骂、未成年人骗买来的酒瓶、停电、停水、空荡荡的厨房、下雨天泥泞的地板。安·艾佛森和弗里曼抓紧一切时间吵架、互相推搡谩骂,发泄对生活的不满,剩下的时间就各自出外谋生填饱肚子。弗里曼假装内行的去贩毒,做贼心虚的躲避**。而安·艾佛森去打字、洗衣服、修电路、当司机,忙里偷闲还生了两个女儿。
      可是,她从来没有向命运示弱。她没有去找过阿伦·艾佛森的生身父亲。她也没有怨恨这个改变了她命运的孩子。就在外面枪声四起、杀声连天、白粉飞扬的环境中,她教导艾佛森像她一样,用拳头去对付那些试图以多打少欺负他的孩子。她不断对阿伦·艾佛森说:“你一定会有所作为,你一定要努力,好好生活。”
      街区位于汉普顿的排污管道上。于是,每当排污管爆裂,街区就成了下水道的延伸。墙壁时常潮湿到发霉,房间里到处是腐烂和死亡的气味。这阴暗潮湿、随处是死亡与罪恶的街区,以及她那坚韧的母亲,构成了阿伦·艾佛森的世界。他和他的母亲一样,就像在死亡沼泽里生长的植物一样,吸取一切可以吸收的养分生活着。他没有贵胄子弟那么幸福,能生活在阳光海岸名车别墅的世界。他的世界,阴暗与快乐参半,危险与幸福并存。他必须不择手段的抓住一切,以免沉沦进那已淹没他许多伙伴的泥潭。
        他变得机警、聪明而又坚韧。他身周围的伙伴在一次次枪击、追逐、逮捕和械斗中或伤或死,他亲眼看到过许多鲜血。在他的世界里,只有一线是始终光明温暖的——母亲满头大汗、旧衣污履的对他说:“一切都会好的,你一定会扬名立万。”
        如此这般,阿伦·艾佛森在齐膝深的污水、灰头土脸的母亲和死亡如乌鸦般漫天乱飞的街道中长大了。在他后来名动天下的那些文身中,最重要的一个便是他心口上母亲的画像。
        “我不崇拜任何明星,我只崇拜我的母亲。我庆幸,我是她的儿子。”
      很多年后,他还会如此补上一句:
        “我最怕的是妈妈死去。所以,为了免得痛苦,有时我真希望在她死时我已不在世上了。”
      因为,在那风声鹤唳的岁月,当上帝、政府、父亲和朋友都似乎靠不住时,只有母亲在他身后,把手放在他肩上,对他说那些温煦的话语。母亲与自己的努力便是生活的全部,是与这黑暗之街战斗的武器。
      2 四分卫·角卫·接球回跑员
      2001年,美国橄榄球联盟(NFL)的亚特兰大猎鹰队,在美国橄榄球大联盟选秀会上以状元签选中了四分卫迈克尔·维克。记者们纷纷问这位爷:“您和阿隆·布鲁克斯哪个才是老家新港出过的最好四分卫哪?”维克一笑:“都不是,咱老家出的最好四分卫,现在在打NBA呢。”
        他指的是阿伦·艾佛森。
      在几乎所有美国电影中,人们都会嘲弄橄榄球四分卫……白人为主,球队灵魂,依靠大脑和传球指挥比赛,但就像所有坐办公室的领导,他们大多对抗能力平平,与橄榄球其他人相比显得弱不禁风……但是,随着时代发展,橄榄球逐渐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黑人四分卫。他们除了在进攻端随机应变,负责担任球队组织、指挥球队运作,也时常越俎代庖,做些白人指挥官之外的事。运筹帷幄、排兵布阵如果不成功,他们也会一低头一狠心,化身为大将,骂一声娘之后,低头勇敢的朝对方大军列阵冲刺而去。他既要为将,还要为帅。而且,众所周知:橄榄球每次进攻启动,四分卫都是对手擒贼擒王的目标。
      所以,少年时期,阿伦·艾佛森担当四分卫是这样的情景:开球时,对面的大汉们潮涌而来企图七手八脚把他按倒。而他需要在间不容发的瞬间做决定:找到队友,送出精准长传?还是自己冲刺过线?甚至,斗智斗勇在开球前就已上演:他必须阅读清楚对手的布阵,提前探测对手的动向,然后虚虚实实的做出决定。
      


      3楼2012-03-09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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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四分卫外,他还兼人防守组的角卫。简单来说,他要在边角处盯紧对手的外接手冲刺。他要一步不让的与对手相撞,堵截对手的跑动;他要看破对手的假动作,争取跟上对手的变线跑动,贴住对手。然后,他还要留一眼在对手的四分卫身上。需要判断清楚对手的长传线路,然后一举断下。
        最后,他还得偶尔担任特别组的接球回跑员。这玩意是一门纯粹的末日狂奔:跑锋也许还有队友们做掩护,可以玩玩老鹰捉小鸡的捉迷藏。可是接球回跑员就完全是速度的游戏:接球,对面蝗虫般的对手铺天盖地而来。你一个人挑战对手的人群,哪怕被拽住腿也要尽量多奔几步再倒下。
          这是阿伦·艾佛森少年时最爱的运动:只要有空,他就会把时间消磨在橄榄球场上。没有护具,场地危杂,都没法阻挡他去寻求刺激。每场比赛,他会在进攻时长传指挥或亲自跑动,在防守时拼力阻截对方。在开球时,他需要独自带球向对方腹地冲刺,在被那些怪物们——合计重量不啻为一卡车大肥猪——按倒前跑得越远越好。这就是他的高中:在某些夜晚尽量闪避对手、快速跑动上篮,在其他的夜晚则要与全州跑得最快的人们玩追逐游戏,而且躲避无数野牛般的追袭。
          他爱上橄榄球的过程顺理成章。他没机会在少年时接触公子哥儿们的高尔夫球,也不可能好整以暇的摆弄球杆去对付桌球。橄榄球是美国街头巷尾最热烈的运动。碰撞、冲刺、斗智斗勇、瞬间决胜负。他是在枪械与毒品的街区长大的,子弹在窗外飞过时,死亡离他曾经只有几厘米。他什么都不怕。只有橄榄球这样刺激的运动,才能点燃他的血液。面对列阵而来的敌人,他一个人独对,把他们甩在身后,在倒地前扑过码线,然后起身嘲笑大个子对他们做鬼脸看他们面红耳赤。这是他的最大乐趣。
        他的朋友被街区的罪恶不断吞噬,因此,他习惯了自己一个人。他习惯一个人模拟与全世界战斗的游戏,然后满身大汗和伤痕回家。他的体格并不健壮,但唯其如此,他才更爱橄榄球:因为除了打架之外,他还能把握橄榄球场上的机会来对抗更健壮、更凶恶的对手,然后战而胜之。
          他的母亲和他的街区,教会了他丛林法则——丛林中的动物不懂得怜悯,只有弱肉强食才能生存。而他,就是在这残暴、智慧、弱肉强食的运动中获得了生活下去的乐趣。
        也在这项运动中,无意间,他获得了一些能力。在四分卫位置上,他学会了迅速决策、快速突袭和灵巧躲避对手,就像一只飞鸟逃避群兽的围击。在角卫位置上,他学会了捕捉球飞翔的线路,学得了纠缠对手的韧劲。在接球回跑的位置上,他更学会了末日狂奔的一往无前、终己不顾。在橄榄球中,他变成了一头眼光锐利、快似闪电,同时又坚韧不拔的猛禽。
        速度、强韧、扼杀对手、末日狂奔、弱肉强食、你死我活。这些字句,随着橄榄球刻进了阿伦·艾佛森的灵魂之中。
          


        4楼2012-03-09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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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高中的明星,以及艺术家
          进入20世纪90年代,安·艾佛森把她的儿子送进了贝泽高中——就是十几年前,她被那个叫阿伦的混蛋搞到怀孕的学校。美国的高中与大学偶尔势利,但还算宽容。艾佛森的逃学、街头晃荡,在他们来说都不算罪名:
            孩子,只要你能打好橄榄球和篮球,为学校争面子,只要别把学校烧了,随你便。
          虽然与母亲当年生自己时年岁相似,但阿伦·艾佛森已经是当地名人。黑人贫民区最容易招人注意的,就是唱歌的和运动健将。20世纪90年代,家家户户的屏幕上闪映着三位MJ的形象——辉映了80年代的魔术师约翰逊、流行乐之神迈克尔·杰克逊,以及刚开始其伟大王朝的迈克尔·乔丹。黑人文化音乐人和体育明星正在不断击败骄傲的白人们。一个年轻的黑人篮球手?嗯,也许他将来能成名呢?
          人们蜂拥到贝泽高中来看他打球,这是阿伦·艾佛森第一批固定的球迷。在此之前,他的名气,都是靠着街头口耳相传出来的。“有个叫阿伦·艾佛森的小子很快,你知道吗?”“嗯,你说那个小子,我和他打过球。”“是吗……?”诸如此类。现在,大家看到了他的能力:快若旋风,动似电闪,让你眨完眼后得拉着身旁观众的袖子问:“我错过什么了吗?那小子又干啥了吗?”
            另一边,他还在继续打橄榄球。他那新港史上头号四分卫的名气,就是在这时逐渐攒起来的。连对手都在置疑:“听说他还打篮球……他哪来这么充沛的体力?”1991年,贝泽高中以不败战绩,拿到了球队十五年来首个分区赛冠军。1992年,贝泽高中拿下橄榄球州冠军,阿伦·艾佛森成为弗吉尼亚州AAA级橄榄球第一阵容,而且当选MVP。球探们在场边对他虎视耽耽。不等他毕业,佛罗里达州、北卡、马里兰们已经纷纷打来了电话,像拍卖抬价一样喊出奖学金:来我们学校打四分卫吧,孩子!
          可是,他甚至都没决定是不是要继续打橄榄球。
            1992年,当季首场高中篮球联赛,他得到37分。30场比赛下来,他一共948分,场均31.6分外加8.7个篮板、9.2次助攻。从第一场到最后一场,他的对手都像木偶般任他戏耍,就像拖拉机和跑车同一条跑道竞技。这是自然的:早在他的高中生涯之前,他在街头球场遇到的那些或老或少的家伙,就给了他足够的一对一经验。应用到高中篮球场上应付孩子们,杀鸡用牛刀一样爽脆利落。
          在高中篮球界,他遇到了一个可以当作朋友的长者:他的篮球教练迈克·伯利先生。伯利赏识他的能力,给他自由发挥的空间,督促他训练,教导给他各种比赛中的小技巧,矫正——但却并没有强制修改——他的一些不良习惯。开车送他上学放学,资助他的家庭。当然,他也不时耍点手腕,像父亲个孩子糖一样,用买一些东西来诱惑艾佛森“去训练”或者“去补习。”他的关爱,让阿伦·艾佛森可以对他开诚布公的说出那句话:
            “教练,我有时真不想回家过夜。生活有时***不是我所期望的样子。可是,现实就这样了。”
            以及:
            “教练,将来我如果能够进NBA,我就要买美洲豹车给我妈妈开。”
            篮球可以让他远离家庭,逃避那些烦恼。因此,他喜欢把时间倾洒在高中球馆里,直至深夜,偶尔通宵。在篮球中获得快乐是那么简单:肆意舞蹈,把球抛进篮筐,这简单而明澈的小小乐趣令他开颜。而回家,意味着继续面对那些令人颓丧的现实。他对伯利教练,以及那些帮助他、鼓励他的邻居和老师充满感恩之情。“他们一直在支持我,鼓励我,照顾我的家人。”
            也因此,在高中联赛的进程中,敏感的艾佛森可以接受伯利对他的挑剔。在对汉普顿高中的比赛里,伯利下半场雪藏了他。在对蒙奇维利的比赛中,伯利在中场批评了他。“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但你不能让我们输球。不管你怎么胡闹,你必须保证我们赢球。”
          


          6楼2012-03-09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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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得很重,但艾佛森听进去了。他没有像在街头打球那么敏感,那么好斗,甚至有逆反情绪。因为他了解伯利对他的真心关爱。
            很多年后,伯利教练这么说:
              “和他交流一点都不困难。我用真心对待他,于是获得了回报。我们彼此信任。他尊敬那些支持他、帮助他的人。你对他越真心付出,他就越会把你当作朋友。最忠诚的朋友。”
              高中的阿伦·艾佛森如此简单。他的人生法则一目了然。打好篮球,打好橄榄球,热爱那些帮助自己、对自己付出真心的人。争取胜利。改善生活。高一的夏天,他取下了博·威廉姆斯篮球夏令营的MVP。他的速度令人瞠目结舌。开始有人悄悄耳语:
              “他能成为职业球员。”
              “他也许能成为伟大的职业球员……比如,迈克尔·乔丹?……”
            而他依然在打着橄榄球。因为他不想放弃自己的兴趣。他的体能足够支撑他接着玩。也就在橄榄球中,他获得了自己最重要的一课。
              他的橄榄球教练丹尼斯·科兹洛维斯基先生,同时也兼任着贝泽高中的运动指导。他像艾佛森的私人医生:告诉他哪些事情有害身体,哪些习惯对健康不利,如何恢复,如何饮食如何锻炼身体才能既增长力量又不失灵活。艾佛森去领年度最佳橄榄球员奖时,科兹洛维斯基出钱给艾佛森买了件新衣服。
            当然,这位先生还是个心理控制的爱好者。他让阿伦·艾佛森读了本书:麦斯维尔·马尔茨先生1960年出版的《心理控制术》。
              马尔茨是位整形外科博士,他在书中谈及,许多患者整形之后,内心的痛苦和缺乏安全感依然影响着自己的人生。心理压抑会使他们产生巨大错觉。因此,马尔茨借此书来讲述如何进行自我心理控制。高尔夫大师“金熊”杰克·尼克劳斯就从此书中受益匪浅。
            科兹洛维斯基提示艾佛森,不要为各种成见或心理阴影所迷惑。他指了指艾佛森的鞋:“你先把鞋带系好。”
              艾佛森单膝跪地,双手系鞋带,一面抬头迷惑不解的看教练:“有什么问题吗?”
            “看到了吗?”科兹洛维斯基说,“你系鞋带时,甚至都不需要看自己的鞋?你系鞋带时连想都不用想?对了!我就是要你这么打球,就跟系你的鞋带一样——想都不用想,自动化。在做一件事前,你脑海里先已有一幅图画,然后你就自然操作完成——就这样!”
            不久之后,科兹洛维斯基自食其果了一次——他教给了艾佛森“做事情自然而然,服从心里的反应和景象”,结果艾佛森回报给他一次抗命不遵。高中橄榄球锦标赛决赛,艾佛森拒绝了冒雨训练。当然,这并没妨碍之后他们夺冠。
            只是,从那之后直到今日,阿伦·艾佛森有一个奇妙的闲暇爱好——一支笔,一张纸,绘画。如果你去看他的画,你会大为震惊:他几乎是一个地道的艺术家。他无时不刻描绘各种所思所想,他的意识里有太多五彩斑斓镜头可供他捕捉。而这也顺便成就了他的打球方式。不假思索,服从身体的本能,顺着大脑中的瞬间灵感不加停顿的运作。他的身上始终保留着黑人艺术家们的特征:斑斓、明丽、奇思妙想不断,以及与生具来的节奏感。
            这就像一个地道的美国梦故事,一台歌舞喜剧。阿伦·艾佛森穿越了污水的街区,被母亲托举到了一个看得见阳光的领域。篮球,橄榄球,高中时期的辉煌,好心人的帮助。他的生活一点一点有了阳光的踪迹。黑暗峡谷将要到头,明媚的未来似乎触手可及。一如科兹洛维斯基所说:“继续打橄榄球,你一定能成为职业选手,成为超级明星。”而伯利教练则说,“继续在篮球上努力,你能够创造任何奇迹。”
            ——一切直到那片乌云出现为止。
            


            7楼2012-03-09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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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看过。
              而且我相信多数都看过,除了实在懒得看文字的。如果这些东西都没看过,我不算艾迷了


              8楼2012-03-09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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