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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事还是得提醒一下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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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很多人说什么30天停服自动视为关服的,还一堆人嚷嚷着要去起诉啥的。
我查了一下,大概援引的是原来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网络游戏因停止服务接入、技术故障等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自身原因连续中断服务超过30日的,视为终止。”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2019年文旅部印发的《关于废止〈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和〈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上述的这个办法已经被废除,现在不具有法律效力。
目前对国内网游在游戏内容和游戏运营上(或者说和我们玩家关系最大的)的法律,大概就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和《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17修订)》这两部,可均未提到30天停服视为关服这条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23年有过一次对《网络游戏管理办法》的意见征集稿,当时还有一些热度,不过自从意见征集期过去之后直到现在也没出台相关法律。
综上所述,希望大家不要一到4.2号尘白还没开服就四处说要关服了咋的,能转发的最好转发到各处去,能提醒一个人是一个人。


IP属地:吉林1楼2026-03-21 22:57回复
    不是那个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6-03-21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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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24 00:09:5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反正预料肯定会滑坡的,没办法,尘白太惯着玩家了,即使切割了男麻也一样,当时小克生日那叫一个滑啊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26-03-21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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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这个
        《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20号)的全文内容。这份文件目前仍在现行有效状态,是处理虚拟货币问题的核心依据。
        ---
        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市发〔2009〕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商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商务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近年来,随着网络游戏的迅速发展,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广泛应用于网络游戏经营服务之中。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促进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用户权益缺乏保障;二是市场行为缺乏监管;三是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使用中引发的纠纷不断。
        为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经营秩序,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和《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公通字[2007]3号)等文件精神,经商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同意,现就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市场准入,加强主体管理
        (一) 本通知所称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用于兑换发行企业所提供的指定范围、指定时间内的网络游戏服务,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
        (二) 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提供主体的管理。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业务的,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和《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凡提供上述两项服务的企业,须符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有关条件,向企业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是指发行并提供虚拟货币使用服务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是指为用户间交易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提供平台化服务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以上两项业务。
        (三) 企业申请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业务的,除依法提交相关材料外,须在业务发展报告中提交虚拟货币表现形式、发行范围、单位购买价格、终止服务时的退还方式、用户购买方式(含现金、银行卡、网上支付等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四) 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业务须符合商务主管部门关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有关规定。此类企业在提出申请时,除依法提交的材料外,须在业务发展报告中提交服务(平台)模式、用户购买方式(含现金、银行卡、网上支付等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用户账号与实名银行账户绑定情况、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五) 已经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相关经营业务。逾期未申请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予以查处。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文件抄送商务部和中国人民银行。
        二、规范发行和交易行为,防范市场风险
        (六)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依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产品营运情况,适量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严禁以预付资金占用为目的的恶意发行行为。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虚拟货币总量等情况,须按季度报送企业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七) 除利用法定货币购买之外,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采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户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时,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保存用户的充值记录。该记录保存期自用户充值之日起不少于180天。
        (八)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它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
        (九)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和申诉处理程序措施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并在企业向用户提供服务的网站上显著位置进行说明。
        (十) 用户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过程中出现纠纷的,应出示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在核实用户身份后,应提供虚拟货币充值和转移记录,按照申诉处理程序处理。用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积极协助进行取证和协调解决。
        (十一)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计划终止其产品和服务提供的,须提前60天予以公告。终止服务时,对于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网络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6-03-21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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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确定开服,这种总归能解决掉的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6-03-21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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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狸花猫既然能争取到4月初开服,肯定事先查过法律什么的了,他们都是专业的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26-03-22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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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心里话,我玩过的二游也不少,经过过大大小小的节奏,但是尘白这种河蟹皮肤会等比例退还玩家充值货币的游戏我确实是第一次遇到,以往那些二游遇到河蟹基本就是一个道歉发言,最多补偿个十连什么的,就这个大部分玩家都是表示理解,然后骂大手。就尘白这个玩家群体,人家制作组两年以来做的事情,不说什么绝对信任吧,好歹能对制作组有哪怕一丁点信心呢?但是很可惜,每次节奏基本就是不到24小时就开始滑坡,这么能滑怎么不去国家队为国争光呢?现在我基本都懒得劝什么了,实在担心受怕还是退了吧,玩游戏本来就是来开心的,没必要给自己加这么多负担


              IP属地:云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6-03-22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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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IP属地:吉林9楼2026-03-22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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