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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华原创】The belief of 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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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自丹•布朗《达•芬奇密码》,首先在此表示对原著的崇高敬意。
相信很多小伙伴都看过这部堪称经典的著作,我在高二时就有了将其改编为《神探夏洛克》的想法,经过一年多的酝酿和修改,这部超费我脑力的作品终于完成了……额……十多章(是的,实在难产)。
为了尽量满足已看过原著的小伙伴的好奇心,本篇对原著做了大量的改动,我也N周目了神夏前三季,希望能写出BBC卷福和花生的感觉。此外,我对原著里福尔摩斯推理的方式十分感兴趣,也希望能写出一点原著的味道。但是,毕竟是涉及到我不太了解的宗教领域,场景也变化了,加上我学识尚浅,本篇一定有很多不足,希望海涵,若能提建议,定是感谢。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6-17 17:25回复
    【注意】剧情的衔接大约在四季之后,嗯,华生已经有了小罗莎,但我自动和谐了妹妹“东风”。本文因为涉及到我本人对bl的客观观点,所以会比较“正”(但是这不代表我是清水党的_(:з」∠)_)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7-06-17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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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
      John Watson 被一声短信铃吵醒。
      疼痛不断冲击大脑,他打开手机,看到一条简短的短信:
      冰箱里的除臭剂用完了SH
      他习惯性地回复:OK,I'll get some.
      正当他打算摁下发送键时,他犹豫了。
      等等,我在什么地方?
      黑暗中他伸出手去摸床头灯,把灯打开。他觉得有些眩晕,眯着眼睛打量了环境,发现这是一家文艺复兴风格的酒店卧室。
      床头柜上的房卡写着:巴/黎丽兹大酒店。
      他睡眼惺忪地看了床边的钟。午夜2时32分。
      Fuck…他现在在度假!
      他带着怒气将那些单词删掉,改成了:
      现在是半夜。
      John想不明白,自从来到巴/黎后,那个人基本上每隔几个小时就要发一条短信过来,无非都是些什么“我的骷髅朋友不见了”“我的尼古丁贴片呢”“帮我通知茉莉准备两个人头放到停/尸/房”这些琐碎的事情,虽然John真的已经很耐心地回复了他,并且毫无怨言地帮这个懒癌患者安排妥当,但是这个怪胎还是不分时差地发短信过来。
      John现在有点头疼,他猜测自己昨晚是不是生病了,但他又想不起来,但是这一条短信倒是成了一条导火索:他想要离开贝克街一段时间让自己清净一会,但是某个人一直在不停打扰他。
      于是他破天荒地抱怨了一句:你为什么不自己买?
      短信发送出去了,John叹了口气,他决定暂时先把Sherlock拉入黑名单,那一刻他顿时觉得世界都安静了,便倒头睡了过去。
      你现在需要睡眠,John Watson
      等到了John一觉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晚上9点了。他洗漱完,猛然想起今天的行程安排:参观卢浮宫。他打电话给旅游代理人,但却被告知旅游巴士已经停运,于是他决定碰碰运气,自己去参观卢浮宫。
      John在酒店附近的报刊亭买了一个英文地图,便按照攻略路线坐上了巴士,当巴士行驶过杜伊勒里花园时,John看到了凯旋门。右车窗外,朝南跨过塞纳河,是巴黎的老火车站,往左一瞥,可以看到那灯火辉煌的超级现代的蓬皮杜中心顶部。在他身后西侧,是古老的拉美西斯方尖碑。朝东,透过石拱门,他看到了那座举世闻名的博物馆。
      卢浮宫博物馆。
      当John走进广场时,却发现那儿被警/察封锁了起来,拿破仑广场电子显示屏上打着“本馆今日不开放”的英法双语告示,他好奇地询问巡逻的一名警察出了什么事,那人用不太流利的英语说道:“全巴/黎都知道的事!卢浮宫博物馆馆长被杀害了啊!”
      John吃了一惊,他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他呆站在那儿,盯着那反射着月光的金字塔,还有那忙碌的警/察。他突然之间想起了Sherlock,如果这是在伦敦,他就得做好他的小笔记,乖乖跟在大侦探后面去断案了,但是,
      拜托,今天是可是John Watson自己的假期啊,他凭什么要浪费——用某个人的话说——他少的可怜的脑细胞呢?想到这,他自嘲地笑了笑,踢了一脚路上的易拉罐,打算离开卢浮宫。
      “John !”他听到警/察那边传来一个呼喊声。
      这年头怎么满大街都是叫John的,连法/国/人都叫。
      “John Watson!”
      发现自己并没有听错后,John回头望去,夜色中他突然间觉得那群警/察当中有个熟悉的身影,他踮起脚张望,慢慢看清了那个面孔。
      是Lestrade!
      John向他招手,Lestrade从人群中走了过来。他穿着单薄的黑色外套,看起来有些随意。
      “God!我居然在这里遇见你!”John伸手和他握在一起,“你怎么来巴黎了?苏/格/兰/场开始涉猎国/际/案/件了么?”
      探长无奈地笑了笑,说:“我在休假,老朋友,呃准确说是死敌,叫我来巴黎帮他处理一起案件。”他指了指卢浮宫,John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我听Sherlock说你在度假,一个人的?”
      “嗯…当做是放松心情。”
      “哦老兄,你可是把Sherlock害惨了!”Lestrade 拍了拍华生的肩膀,笑着说:“我听Hudson太太说,你不在贝克街,他快把那儿变成垃圾场和实验堆了。”
      “他就是那样的人…”短信里的不愉快涌了上来,John吸了一下鼻子,补充道:“孤僻的怪人,只有头脑,没有感情,爱炫耀,懒得要死的冷血动物。”(注2)
      “闹矛盾了?我可不建议你在这里抱怨Sherlock的坏毛病,你知道,他的消息比谁都灵通,”
      “come on,我就不信我在巴黎吐口痰他都能知道。”
      “可我就是知道。”
      那冷峻、深沉、幽默的口气,在全世界只属于一个人。(注1)


      IP属地:北京3楼2017-06-17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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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rl…Sherlock!”John惊讶得没闭上嘴巴。
        “所以我不建议你在这儿抱怨,因为他就在这儿。”Lestrade补充了一句。此时John真的很想揍他一顿,告诉他下次一定要把话说完。
        Sherlock裹着那黑色的风衣,一头栗色的卷发在月光下舒展,他双手插在衣兜里,一脸玩世不恭的样子。
        “Hi,John,玩得怎么样?”Sherlock给了他一个僵硬的假笑。
        “not bad——你怎么来巴黎了?”John赶紧转移话题,老天,要是他知道刚才他抱怨他的话,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我为什么不可以来巴黎?再过几个月英/国/脱/欧的那些手续办完了,欧/洲/护/照就失效了,我可不想失去这大好机会。正好某个苏/格/兰/场/探长遇到了点小麻烦,我便做个顺水人情。倒是你——”Sherlock微微皱眉,从下到上将John扫描一遍,然后空气中顿时充斥着凝重的氛围。
        John十分清楚那种“看透人”的眼神,那种将人一览无余的能力。John经常在想,哪天自己为了保护秘密的时候,是不是也该像Irene Adler一样一/丝/不/挂站在他面前。
        “多少毫升?”Sherlock发话了。
        “sorry,what?”
        “我说你喝了多少毫升的酒?哦不用你说,我猜有850ML。你的眼睛里都是血丝,说明你昨晚熬了夜;你的衣领沾了点黄渍,我想那是香槟,不过你身上却有威士忌的味道,哦不,还混合着啤酒;你昨天晚上回复我的话不正常,说明你当时神志不清;你的衬衫后面的褶皱非常多,说明你昨天没有换洗衣物便睡觉了,并且今天起得很晚,你很匆忙地到路边买了个面包片,因为你的嘴角还有黄油。这一切说明你昨天烂醉如泥。”
        “John,为什么一个人会突然不告而别来到陌生的地方把自己灌醉,说着是旅游可是穿着的是衬衫和皮鞋,旅游时连相机都没有带?更重要的是,他又开始有些跛脚了。”Sherlock用质疑的眼神看着他。
        John 恍然忆起自己昨晚好像确实喝了酒,不然他今天也不会头疼得厉害。
        “By the way ,我昨晚已经发短信告诉你我今天要来巴/黎了,不过我想你可能把我拉入了黑名单。”Sherlock无奈地耸了一下肩膀。
        正当John开口打算辩解时,Lestrade打断了他们。
        “很抱歉打扰你们两人,这是我的老朋友,他就是找我帮忙的人。”
        迎面走来了一个矮胖身材的人,身着黑色的双胸套兜装,套装扯得很紧,遮住了他宽厚的肩膀。
        “我是贝祖•法希,法/国/中/央司/法警/察局探长。”那人伸出肥大的手。
        “Sherlock Holmes .”Sherlock迟疑了一下,打量了对方一遍。
        “Oh,Lestrade已经介绍给我了。”
        “John Watson,I’m with him . ”John伸手和他握手。
        “你是老馆长的朋友?”贝祖问Sherlock。
        “嗯哼。”
        “好吧,看在Lestrade的份上,就给你一次机会。听着,我可不希望把法/国这么重要的案子毁在一个英/国佬身上。”贝祖•法希带着质疑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位丝毫没有一点侦探样子的人。
        “看来你在法/国的名气不够大?”John小声地对Sherlock说。
        Sherlock侧头居高临下地看了一眼John,微笑着没有反驳,这倒不是他突然懂得了谦虚,而是因为他觉得这个问题实在愚蠢至极。
        法希哼了一声,“走吧,侦探,我倒要看看你的本事了。”说完,贝祖带着他们走进了广场。
        注1:出自原著《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注2:我和我的朋友Sherlock Holmes 亲密无间地相处了很多年……他对早年生活缄口不言,让人觉得不近人情,甚至是个孤僻的怪人,只有头脑,没有感情。对女性敬而远之,根本不想结交新朋友。——《希腊译员》


        IP属地:北京4楼2017-06-17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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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至今我还是没弄懂手机发帖到底怎么分段和首行空格。没人只好自己水一发咯_(:з」∠)_……石沉大海中……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06-17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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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hh不错的文 马克一个 已收藏 请千万不要弃坑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7-06-17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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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lypsorry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7-06-1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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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油!已收藏 :)


                IP属地:加拿大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7-06-17 23:50
                收起回复
                  加油哇!文笔超棒qwq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7-06-18 00:07
                  收起回复
                    楼楼加油(๑•̀㉨•́ฅ✧ 早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7-06-18 06:15
                    收起回复
                      顶顶楼主!加油哦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7-06-18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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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顶,文笔好棒!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7-06-18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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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篇还是很吸引人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7-06-18 11:51
                          收起回复
                            为丹布朗和神夏点赞!
                            这里美狄亚,楼主更新求艾特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7-06-18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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