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移动公司开展了一个流量促销业务,每个月仅需1毛钱就可以获得1G全国流量和最高80G省内流量。
但是移动公司对于用户进行区别对待,在系统上查询手机号如果不在他们的目标库就不给办理,而实际他们人工客服对于用户的咨询,解释并不一致。甚至出现了用户号码不被抽中所以无法办理这种奇葩的解释。
即使用户已经通过10080移动集团客户升级投诉,工信部申诉,四川省通管局申诉,四川移动也依然回复用户根据查询无法办理该业务,而实际情况是,很多用户又可以成功办理该业务。移动公司的最终解释权,真的合理吗?
查询相关法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若移动公司无正当理由设置歧视性办理条件,涉嫌违反平等交易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若"目标用户"标准存在主观随意性,可能构成不合理限制[《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滥用权利设置不合理的交易门槛
根据以上的法律法规可以看出,移动公司人为设置的各种限制性条款不让用户办理享受该服务,是不合理的。但遗憾的是,作为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移动公司不予理会,投诉无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