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改革开放以来济南出台过的3版“总规”不难发现,城市的总体规划总是不断适应城市不同历史阶段的特点和发展方向。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80—2000)》于1983年获批,是济南首个经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性质被确定为“山东省会,以泉水著称,以机械、轻纺工业为重点,适于开展旅游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确定济南是“山东省省会,华东地区北部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也是济南首次被确定为区域中心城市。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年—2020年)》对济南的定位是“山东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环渤海地区南翼的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