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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发完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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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对立,是一种不同于抽象劳动的观念。在几天前我们讨论了具体观念和抽象观念的差别。我们知道抽象劳动是人们在分工的条件下为了交换,迫不得已的把一切特定的具体劳动都反映为一种可以进行比较的同质劳动,这样一个历史必然过程的产物。抽象劳动作为抽象观念,他的具体前设,就是自身所反映的具体劳动。抽象劳动的合法合理的理论正确性,就是他自身的这段贯穿实际经济活动的历史必然性。而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对立呢?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这一观念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出现在哪里呢?无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都是一个相对于对方的观念,如果他们不以对方为自身的范畴,他们就没办法确定自身。在复杂劳动的范畴里,简单劳动是绝对的前提,而复杂劳动自身却只是作为一种特定的不同于简单劳动的抽象劳动,才得以存在于观念中。他之所以是特定的,只因为他将简单劳动作为自己的绝对不可逾越的质的界限。但这个不可逾越的质的界限,即简单劳动自己,实际上也只是一种不同于复杂劳动的特定抽象劳动。这二者都有现实的具体的劳动间的关系作为自己的前提,他们都是反映某个特定的现实具体劳动的产物。这样的反映作为事实存在于观念之外。简单或复杂的劳动总是偶然的诞生于某个具体劳动,他们既可以在这个具体劳动与其他劳动的关系中见到他们自己,也可以在另一个具体劳动与其他劳动的关系中见到他们自己。他们对自身所反映的具体劳动没有质的要求,但这二者却互相要以对方为自身的质的前提。当然,我们也可以假设,质的要求被设立了出来。但被设立为质的界限的具体劳动,其实质只有在对于某一个人的某个特定时刻才是有效的、具体的。具体劳动之所以具体,就是因为他只是被感受着的界限。不同于X劳动小时这样的抽象,具体劳动总是随着感受变动着自身的质。在现实的具体的生产过程中,我们劳动到一定程度,身体的疲劳感或情绪的凝滞感、窒息感加剧,此时的具体劳动的承担者,人类,承担着更加激烈并因而需要处理的感受性。激烈到过度的感性,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杂乱观念的必然产生。人作为反映现实的中介,总是不受控的要将一定的现实以观念的形式加以反映。头脑放空或专注于某事总是一种需要依靠处理这诸多观念才能达到的理想状态。现实中许多胡思乱想都可能影响工作,他们或者使工作变慢,或者使工作停滞,所以人们为了工作,为了生产,就必须在观念上处理它们。在观念层面要维持一个表面上看起来同一的具体劳动,需要花费许多的观念运动,由于这个运动本身就是为了劳动,为了生产,所以他们实际上也就是这一具体劳动过程的组成部分,不可或缺的环节。一句话,就是劳动。而且他们的劳动对象就是人自身,这无疑是在说,哪怕看起来是使用同样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对象的劳动,实际上依然有在面对着一个绝对不同的生产资料(每个人特定的思想)和生产对象(每个人特定的观念、感性)。经过上述的论述,我们应该不难发现,人们想要确定一定时间段内的具体劳动的质,就已经十分困难,而想要确定一种在观念上被设定为某个特定劳动的具体的质,几乎是不可能的。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分,实际上并不是基于具体劳动,而是基于劳动产品。如果劳动产品本身蕴含着复杂的生产方式,那人们当然会将其反映为复杂劳动的产物,但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一项劳动并非生产该产品所不可或缺的,那就无法通过该产品得到表现。但是,“不可或缺的劳动”这一观念本身却只是抽象的经验的产物。作为经验,他显然不可能是把握了全部具体劳动的全部的质的产物。这一观念本身所指的历史前提都只能由历史必然性来产生,而历史必然性所产生的不可或缺的环节,对于人而言总是直接面对着的偶然的事情,无法以任何生产理论的形式将其化为生产的常规前提。到这里,我们依然没有解释,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究竟如何转化为抽象劳动,但细心的朋友应该不难发现,这二者作为观念实际上是缺乏自身的现实基础的。抽象劳动在我们日常的观念中其实是并不转化任何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也并不反映任何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抽象劳动始终以各种特定视角下的各种并未完全加以详实考察的具体劳动为前提,他的存在是为了交换且迫于交换的需要,必然的不得不产生的。抽象劳动作为观念运动的环节,其本身是一种被用来获取财富的使用价值,如果这项使用价值被过度的关注,造成时间、精力等财富的损失,那他就愧对了自身的历史释明。在具体的观念运动中,人们只需要确定自己生产西瓜大概花费劳动时间6,而自己的劳动时间6可以生产x量工资,而x量工资可以购买自己花费劳动时间100才能生产的那么多西瓜,因此这么多西瓜(我其实更想吃蜜雪冰城的甜筒)也只价值劳动时间6,除非别的西瓜卖得更便宜,就行了。在这里提一下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有意义的。“社会必要“这个范畴在各种不同的历史前提下是有各种不同的历史表现的。在商品交换的前提下,社会必要总是以个人需要的形式直接参与经济流通,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也就是每一个人需要某个非特定的对方付出的一定的劳动时间。而某个非特定对方之所以愿意付出这些劳动时间,也只因为他同样需要需要他的人付出一定的劳动时间。这些劳动时间都对应着财富、使用价值,哪怕是货币,作为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他
作为交换价值就是使用价值,就是作为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一定的劳动时间总是与一定的劳动时间相交换,一定的劳动时间总是实现为一定的劳动时间,并且在市场交换的环境中,他是以实现为一定的劳动时间为前提,才产生出来的劳动时间。如果没有劳动时间在他的对面,那他就无法实现自身。虽然需要某物的人并没有特别要求其所实现的某物必须得花多少劳动时间进行生产,但一定的劳动时间通过自身的反复实现,不断互相实现着的劳动时间关系就表现为了各个特定事物的价值。卖者的价格设定总是趋向于实现历史的最大的价值,买者的价格设定则依据自身感性以及自身劳动为自身所创造的财富。再提一下,包括完全的食利者在内,任何不生产价值的劳动,都一定是因为他为某个特定的人创造了财富,所以才能被称作劳动。占有、掠夺都是创造财富的劳动。决定价值量的劳动时间包含不生产价值的劳动时间。无论设定价格的是哪一方,都必须为了交换,始终把自己的各种劳动时间作为前提,挂在观念之中,否则他就不得不为自己的财富没有为自己实现应该实现的价值而懊恼。当然,对于一些人而言,随便花钱也是一种使用价值,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应该认识到他的历史前提当中暂时还没有商品交换。但他的行为本身将成为别人的历史前提。


IP属地:四川1楼2024-05-22 15:51回复
    @🐭🐭的评价是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5-22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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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我可能是过于钻牛角尖了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05-2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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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缘再见了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05-22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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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退吧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4-05-23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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