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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权利和类的权利的二律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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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动物本能时代的语言,是从躯体的“我”概念一直生长到了动物心理的人权、自由的“唯我论”的。又是这个“唯我”者强制组织了动物群体性的社会。从此,社会进入了只讲一个人的话语的社会语言时代。天子、皇权天授、原罪(前生罪孽)论、仁义忠孝、爱民如子、人权、自由、民主,等等等等,整个社会的语言陷入了个人权利和类的权利的二律背反,完全被世界征服者(或垄断者)操纵,在完成征服者的“唯我”之路上,人类被推入了灭亡的边缘。只有生言及其生命思想,才能超越动物语言的二律背反,才能进入生命主义社会时代,才能从那可以任意胡来的抽象的世界,进入生命的生界。2024.04.09


IP属地:内蒙古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4-09 17:55回复
    类的权利,即全人类权利。


    IP属地:内蒙古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4-10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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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是二律背反,两种认识都是错误的,所以,虽然人民会先被消灭了,但世界征服者也会随即灭亡的。在二律背反上,无论是哪一方的认识,而错误认识的最终恶果都是一样的。这也就是非生命的同一结果。


      IP属地:内蒙古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04-10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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