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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妇女权益,对“造黄谣”等网络暴力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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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困扶危
近日,辽宁锦州凌河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案称,自己被人在国外网站上“造了黄谣”,感觉自己的人格受到了极大侮辱,尊严遭到了严重践踏。
为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益不受侵害,严厉打击网络暴力行为,严惩不法分子的罪恶行径,凌河公安全力侦破此案。

深挖细查
经查,2023年7月至2024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利用境外某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大量侮辱、诽谤被害人的文字、图片及视频,其内容不堪入目。
凌河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固定证据时发现,该境外账号内所发布的被害人个人照片、视频均来自其社交软件,犯罪嫌疑人藏匿于被害人的好友列表中,“熟人作案”所带来的恐惧感,大大加重了被害人的心理负担。

缉拿归案
在市局网安支队的指导下,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2024年3月4日,凌河公安分局紫荆派出所在盘锦市大洼县将犯罪嫌疑人崔某抓获。

据崔某交代,他因工作业务需要,于2023年与被害人接触并联系业务。因此,崔某与被害人添加了好友。
崔某称,为了满足自己的性幻想,他下载了被害人社交软件上公开的照片和视频,再配上淫秽文字,在境外某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帖,把被害人描绘成卖**,引发大量境外网民关注、评论,对被害人的名誉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经审讯,崔某对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凌河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崔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普法时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应当体现从严惩治精神,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于此类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
警方提示: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罚:
(1)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2)组织“水军”、“打手”或者其他人员实施的;(3)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4)利用“深度合成”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布违法信息的;(5)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
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任何网络违法行为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受到法律的严惩!
图片 | 网络截图素材 | 辽宁网警


IP属地:新疆1楼2024-03-13 16:0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