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友大神们,本人一月份应聘了一家刚起步的小公司,口头约定(小县城试用期一般不签试用合同)上五休二,基础工资加社保,加班算加班费。
一个多月后老板未经商议,改上六休一,如果上五体二扣五百基础工资,加班费一个月总量一百元。
我和另一位同来的同事当即提出不接受直接离职,两位老板轮番与我们协商未果,我们于第二日(本周二)正式递交试用期离职报告。
本来按法律规定三日后就交接走人的,但公司第二日找来的人教了一天人家不来了。现在的情况就是公司扣着不交接不办手续,意思是找着接替我们的人让我们教会,给我整无语了
一个多月后老板未经商议,改上六休一,如果上五体二扣五百基础工资,加班费一个月总量一百元。
我和另一位同来的同事当即提出不接受直接离职,两位老板轮番与我们协商未果,我们于第二日(本周二)正式递交试用期离职报告。
本来按法律规定三日后就交接走人的,但公司第二日找来的人教了一天人家不来了。现在的情况就是公司扣着不交接不办手续,意思是找着接替我们的人让我们教会,给我整无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