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分层过滤,畅通诉源治理解纷渠道。积极在仁和镇综治中心建立“委派调解”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实现全县推广。以“未见法槌+低成本+权威性”纠纷方式,在受理案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调解工作,逐步形成“委托转送+分类调解+在线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对委派调解成功案件,当事人可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及时反馈法院登记立案。坚持诉讼兜底,夯实诉源治理法治保障。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加快构建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坚持将最优质的审判力量和最充足的辅助人员配备到诉讼服务中心前端,调裁团队用20%的审判力量办结80%的简单案件,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8.83天。
分调裁审,完善诉内治理新模式#法院##民生#
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加快构建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2023年,分调裁审案件占比145.99%。坚持积极推行“三进机制”,多措并举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落地生效,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中,每个基层人民法庭下均配备6个基层治理单位,共计26个基层治理单位,涵盖了施甸县所有乡镇范围。
乡镇级基层治理单位有13个,村级基层治理单位有13个,基层治理单位类型分布比较均匀。矛盾纠纷化解主体通过在线咨询、在线协商、在线调解、在线确认等方式,实现网上化解矛盾纠纷便民化。2020年以来,指引当事人网上立案5458件,律师服务平台立案126件,微法院立案116件,电子送达15080件次,为当事人提供线上优质司法服务。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共调处纠纷7416件、调解成功6480件,调解成功率为87.38%;线上线下的诉前委派、法院专职调解为529名农民工讨薪432.2万元,帮助267户农户收回土地租金130.2万元。预警推送,推动基层治理新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处置机制,多部门合力最短时间化解,快速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做实做细。在立案受理离婚案件时,要求当事人填写《家庭主要财产情况报告表》《婚姻家庭案件风险评估表》,通过所填的表及时了解当事人存在的风险,划分风险等级。并在立案后及时填写《婚姻家庭纠纷线索报告单》把所了解的当事人信息及离婚基本情况及时报送乡镇综治中心。对于风险较高的人员,及时与当地综治中心联系、通知村委会做好风险防控。两年来,共制发《婚姻家庭纠纷线索报告单》834份;其他纠纷线索报告单21份。
以案定补,激发多元调解新活力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采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线上+线下”模式,基层人民调解成功后线上推送“一体两翼”中心进行司法确认,运用司法权对人民调解工作给予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实现了人民调解和司法活动的相互衔接。同时,采取“以案定补”方式,调解费用通过解案件补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季度根据矛盾纠纷调解件数及调解效果按照个案补贴标准进行发放,从本院办案经费中列支、报销支付给调解组织或调解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总之,通过长期实践,逐步形成了“诉源治理在前、诉前调解为主、诉讼化解断后”的多方共治新格局,更多的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得到了化解,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诉源治理工作的开展,我院对多元解纷工作进行总结上报的2个社会治理创新案例成功入选法治影响中国典范案例;施甸县荣获2020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范县和2021社会治理创新现代化实践县;我院荣获2020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组织奖和2021社会治理创新现代化优秀组织奖。
分调裁审,完善诉内治理新模式#法院##民生#
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加快构建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2023年,分调裁审案件占比145.99%。坚持积极推行“三进机制”,多措并举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落地生效,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中,每个基层人民法庭下均配备6个基层治理单位,共计26个基层治理单位,涵盖了施甸县所有乡镇范围。
乡镇级基层治理单位有13个,村级基层治理单位有13个,基层治理单位类型分布比较均匀。矛盾纠纷化解主体通过在线咨询、在线协商、在线调解、在线确认等方式,实现网上化解矛盾纠纷便民化。2020年以来,指引当事人网上立案5458件,律师服务平台立案126件,微法院立案116件,电子送达15080件次,为当事人提供线上优质司法服务。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共调处纠纷7416件、调解成功6480件,调解成功率为87.38%;线上线下的诉前委派、法院专职调解为529名农民工讨薪432.2万元,帮助267户农户收回土地租金130.2万元。预警推送,推动基层治理新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处置机制,多部门合力最短时间化解,快速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做实做细。在立案受理离婚案件时,要求当事人填写《家庭主要财产情况报告表》《婚姻家庭案件风险评估表》,通过所填的表及时了解当事人存在的风险,划分风险等级。并在立案后及时填写《婚姻家庭纠纷线索报告单》把所了解的当事人信息及离婚基本情况及时报送乡镇综治中心。对于风险较高的人员,及时与当地综治中心联系、通知村委会做好风险防控。两年来,共制发《婚姻家庭纠纷线索报告单》834份;其他纠纷线索报告单21份。
以案定补,激发多元调解新活力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采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线上+线下”模式,基层人民调解成功后线上推送“一体两翼”中心进行司法确认,运用司法权对人民调解工作给予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实现了人民调解和司法活动的相互衔接。同时,采取“以案定补”方式,调解费用通过解案件补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季度根据矛盾纠纷调解件数及调解效果按照个案补贴标准进行发放,从本院办案经费中列支、报销支付给调解组织或调解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总之,通过长期实践,逐步形成了“诉源治理在前、诉前调解为主、诉讼化解断后”的多方共治新格局,更多的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得到了化解,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诉源治理工作的开展,我院对多元解纷工作进行总结上报的2个社会治理创新案例成功入选法治影响中国典范案例;施甸县荣获2020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范县和2021社会治理创新现代化实践县;我院荣获2020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组织奖和2021社会治理创新现代化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