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挺火的一句话:“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是电影《第二十条》里的经典台词。让人听了之后非常震撼,也尤为钦佩。但大家似乎忘记了,第二十条并不是现如今才有的,执法者更应该清楚!如果说老百姓不能完全掌握法律条款还有情可原,那执法者知法不用法、甚至执法犯法,就是不可饶恕!更不应该是某些部门借机来教育大众、普法大众,以此来为执法者的不法行为开脱!因为这种行为足可以判定为犯罪帮凶!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违法成本小于违法的获利,如果维权成本大于违法成本,如果执法者可以漠视法律条款甚至操纵法律,又何谈公平公正,又何谈法治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