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确实有值得说的地方。
之前柳青平在客栈侵袭沈柔,沈柔正当防卫刺伤柳青平,重伤,多亏了桑博给他敷药没死。
大家可以看看这件事情的性质,本质上沈柔是正当防卫,没有理亏的地方。
但是,包拯是怎么判的,可能包拯内心里认为沈柔刺伤柳青平有罪,鉴于柳青平也有不轨行为,就两相抵消了。包拯的这一判决,可以说,完全没有对柳青平起到教育作用,反而助长了柳青平的气焰,让柳青平觉得自己应该得理不饶人,所以去贴了一些诬辱桑博和离垢的文字。桑博本来并不在乎个人荣辱,但是看到这斯又大肆污蔑离垢,就前去警告他,而柳青平一心作死,非要把桑博激怒杀死自个不罢休。这种情形下才发生了激情杀人。
那么关键点,就在于包拯前面那个判罚,就算柳青平受伤了,那也是他犯罪过程中被刺伤的,怎么能以这个伤情去抵消其犯罪呢?起码应该把柳青平关押个一年半载的。起码来说他就没有机会马上出去贴纸条,那么过个一年半载,时过境迁,时间也就磨平了心态。到那时候,自然也就不会发生双方激化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