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老子曰。民不畏死。如之何其以死懼之。凡人之不畏死。由刑罰 過。刑罰過則民不賴其生。生無所賴。視君之威未如也。刑罰中則民畏死。 畏死、由生之可樂。故可以死懼矣。此人君之所宜執。臣下之所宜懼之。
【注釋】老子:春秋時期思想家、道教的創始人。姓李名耳,字聃,故亦稱老聃,著《道德 經》五千言,亦名《老子》,爲道教的經典著作。懼:恐嚇,威脅。中:合適,恰當。執: 依據,遵照。
【譯文】老子説:「老百姓不害怕死,怎麽能用死來嚇唬他們呢。」大凡老百姓不 害怕死,是因爲濫用刑罰。濫用刑罰,老百姓的生存就不能指望它來保障;百姓生存 没有保障,就不會把君主的權威當成一回事了。然而,要是刑罰寬嚴適當,老百姓就 會怕死。老百姓怕死,是因爲活著可以得到快樂,所以纔可能用刑罰處死來恐嚇他 們。這是君主所應掌握、臣下所应畏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