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对于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如纳入到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干线铁路项目,仍可以按照原有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财政资金将给予支持,并可以通过合法贷款筹集建设资金。
多位轨道交通行业人士称,12个重点省份城市轨道交通和市域(郊)铁路项目总投资已经超过50%,并落实了续建资金的,原则上仍可以续建;如项目总投资未经超过50%,但经省级发展改革委严格审核通过,并落实了续建资金的,原则上也可以续建。
而在缓建或停建方面,该人士透露,项目总投资虽然超过50%,但存在重大问题的,总投资未超过30%的都应缓建或停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