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不符合逻辑。
女主为了激情可以放弃爱情跟亲情,她偷情不怕伤害女儿,不怕伤害父母,更不怕伤害自己爱人,就足够说明在她眼里激情远胜于爱情➕亲情了。这种女人基本上把欲望看的比情感重的多,后面不可能后悔的。
作者后面有提到,女主是错把激情当爱,所以才会跟苟结婚,那问题来了,既然是这样那么如果有办法保持源源不断激情的话,她是不是依旧不会去想起自己的爱呢?
而且后面女主不是因为跟苟过不下去才离婚的,而是因为“爱的觉醒”,她发现自己其实心里爱的是男主,所以回国才下定决心离婚。
女主对苟可以说是无限包容,有洁癖也能忍受苟一个星期不洗内裤,生意被苟亏空了依旧愿意继续借钱给他去搞工程,甚至大后期打算离婚的时候也不愿意伤害苟,而是想着给苟补偿。
女主是典型的圣母,如果不是他发现了爱男主,她依旧会一辈子跟苟生活下去的。原文里有写,离婚的原因是因为“顾”,而不是过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