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伦理学的目标是什么?其目地是确定财产权,制止分争。
伦理学的基础和经济学一样,也是稀缺和财产权。
再举一个实在的例子。
甲,乙,丙,丁四个人在争夺一块土地,这块土地是甲主传下来的。乙,丙,丁都看上了这块土地,四人都认为土地是自己的,他们有不同的主张,无法调和。
并且四人有不同的属性。
甲:黑人,不暴力,人缘差,支持者少。
乙:白人,不暴力,人缘差,支持者少。
丙:黑人,很暴力,人缘差,支持者少。
丁:黑人,不暴力,人缘好,支持者多。
如果我们让上文的四个人ABCD当一下法官,判断一下这块土地属于谁,他们肯定会这样判决:
自由至上主义者A支持甲。
种族主义者B支持乙。
暴力爱好者C支持丙。
群体主义者D支持丁。
人有无数种不同的属性,比如肤色,武力,支持者众寡,年龄,性别,文化,语言,身高,体重,贫富等等无数种属性。每一种属性都可以作为伦理学规范的判断标准。比如种族主义者B的判断标准就是肤色。当B用肤色作为判断标准的时候,他就忽略了人的其他属性(比如武力,支持者众寡等等)。
我们把每个人判断依赖的属性看成是一个范围,叫做【判断属性范围】。B的判断属性范围就是{肤色},C的判断属性范围就是{武力},D的判断属性范围就是{支持者多少}。这个判断属性范围也可以复合的。比如我现在假设有一个人E,他的判断标准是支持年龄更大的人,如果两个人年龄一样,那么他支持肤色更浅的那个人。那么E的判断属性范围就是{年龄,肤色}
(判断属性范围看上去就是集合啊,所以我用了{}符号
)
那么自由至上主义者A的判断属性范围是什么呢?
答:自由至上主义者A的判断属性范围是个空集。
自由至上主义者A不需要人的任何属性就可以做出判断。
BCDE等人的判断属性范围都不是空集,所以他们没有遵守价值中立原则,他们都做出了价值判断。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如果判断属性范围不是空集,那么在该判断属性范围可描述的伦理规范一定不止一种。
自由至上主义者A的判断属性范围是个空集。所以任何判断属性范围都可以描述出自由至上伦理规范。
如果伦理规范不止一种,而我们之前在水果比喻种说过,如果可选择的事物不唯一,则必须做出价值判断。
那我们为什么应该把空集作为判断属性范围呢?因为只有在判断属性范围是个空集的时候,才只能描述出一种伦理规范(自由至上)。如果只有一种规范,那么无需比较就可以做出选择。没有做价值判断,这是价值中立的。
而我之前说过把得出价值中立伦理规范作为目标,那么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把空集作为判断属性范围。
所以自由至上伦理规范是唯一一种价值中立的伦理规范。(以上论证并不详细,较为简略,但是大体非常明确)。
我把判断属性范围为空集,称为“存粹个体”。即把现实中拥有无数属性的人,剥离了全部属性,就是”纯粹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