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四种性质概括为音色、音高、音调和音强。音色指的是一种独特的音乐特征,是以视觉和听觉感知的,它使声音有了质地上的差别,如木管乐器的“铮铮”、弦乐器的“悠扬”、键盘乐器的“柔和”等。音高指的是一种乐音的立体高度,代表了给定音色的不同发声频率,相邻的音高之间的距离叫做半音,是定音音乐的基本元素。音调指的是乐曲中某些音与固定参考音之间的高低差异,它是表达作曲家对声音的语言性描述,是一种音乐性和表情性的特征。音强指的是乐声的力度,它表示了声音发出的大小,可以通过控制音符的压力来改变音强,从而使乐曲的表情更加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