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福建省献血条例(修订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条例(修订草案)从立法层面完善对献血者的荣誉褒奖、免费用血等优待,强化献血激励措施。此次修订献血条例,是对我省2000年颁布施行的《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的修改完善。
条例(修订草案)明确献血者优先用血权利,将享受免费用血的人群范围扩大至献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明确对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的情形,以及个人可以享受免费游览公园景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健康体检等优待。
条例(修订草案)明确献血者优先用血权利,将享受免费用血的人群范围扩大至献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明确对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的情形,以及个人可以享受免费游览公园景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健康体检等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