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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征文】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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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摆爷,吃好喝好...


1楼2010-07-24 13:49回复
    江湖中,有一个地方叫百花楼。
    百花楼是一个很有名气的地方。
    百花楼有名不是因为楼里的姑娘艳绝天下。事实上,百花楼内,找不到一个姑娘,丑的都没有。
    是的,百花楼不是青楼。
    它是,一个闻名于江湖的杀手组织。
    百花楼不同于一般的杀手组织,这里,不是你出得起银子,就能除掉想杀之人。百花楼有一套自己的规矩,因为这套规矩,江湖人对它是对恨又惧又敬。说得没错,杀手组织也有让人敬的地方,的确出奇。
    而我,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五岁那年,我被义父从狼爪救下。从此,我的命,不属于我。只属于百花楼,属于义父。
    我从来没有见过义父的真面目。或许,除了义父自己,没有人见过他的真容。对我来说,义父的真面目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我义父。
    其实,我有机会离开百花楼的,我放弃了。义父给了我重生,教我武功。他没有像别人一样把我训练成一个只听命令的傀儡杀手。我一直觉得很幸运,遇到的是他。虽然,杀手最忌的是有情有义。但我愿意,用我的生命,守着百花楼,守护义父。
    如果,不是绝一的背叛,我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生命的结束。
    那天,星如海。而百花楼内,血流成河。忠心于义父的人无一例外的全部被杀。昔日的手足兄弟,转眼间成了仇人,死于刀下。我在绝一的手下救出了义父,那时,他奄奄一息。绝一是义父的关门弟子,一直是义父得意的徒弟。他,为人冷漠,心狠手辣,是义父所有弟子中,最得真传的人。义父知道,绝一一定会动手的,只是,没想到这么快。
    因为,他不是百花楼的继承人。
    我才是。
    将身负重伤的义父藏于安全之地,再回百花楼时,绝一已经成为了新的楼主。他的能力,远远比我们看到的更强大。他,一直把自己藏得很好。
    那夜之后,百花楼易主。楼主一夜间不知所踪,生死不明;义子青墨亦同时绝迹江湖,生死未卜。
    有人说,百花楼前楼主已在风绝一的毒掌下身亡,义子青墨为救义父亦被杀于荒山之中……
    总之,江湖一时间,传言纷纷扰扰。
    有真,有假。
    没有人再见过楼主,亦没有人再见过青墨。
    而在某座荒山小林中,多了一个叫九月的人。
    那个人,便是我。
    青墨。
    救我的人,叫七月,她是一个郎中。
    她问我是谁,为什么受伤?我一律回答不知道。
    知道得越多,越危险。
    不是吗?
    我不是一个慈悲的人,但我不想连累她。
    只是,我没有想到,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开始。
    我们注定要在一起,相伴相依。
    七月是一个古怪的丫头,她并没有因为我保密身份而赶我出去。
    这点,倒是跟她师父怪郎中有八分相似。
    为还她救命之恩,我答应帮她找到失踪半年的师父。于是,我再次踏入江湖。当然,此时的我,是九月。
    抛开了打打杀杀的日子,悠然随意的笑傲江湖。对我来说,一直是一个梦。
    以前,不是不想,而是不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我的使命就是守护百花楼。可最后,我却没有守住。
    我去义父藏身的地方见他,却不见他的踪影。
    义父只留下一张字条:为父已无碍,墨儿不必担心。保重。
    于是,我寻找怪郎中的同时,亦在留意义父的消息。
    


    4楼2010-07-24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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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百花楼在江湖的地位如日中天。只要你有钱,想要谁的命,轻而易举。这样的百花楼,让人闻之色变。人人自危,不知他们的下一个目标,是不是自己。
      七月问陷入沉思的我,你不打算抢回属于自己的?
      原来,她一直知道我是谁。
      我早该想到,她是一个郎中,一个冰雪聪明的郎中。
      有些事情,不是你不说,别人就不知道的。
      我告诉她,抢是要抢,不过,不是因为它属于我。而是,我不能让义父几十年的心血,付之东流。
      七月笑着说:都说杀手冷血无情,六亲不认。怎么你,一点儿也不像?
      这个问题,很简单。
      我不想当一个被人操控的影子。
      七月被绝一抓了,他们用她来威胁我。
      要我交出义父,同时自废武功。
      我拒绝了!
      即使我再喜欢她,我也不会为她出卖义父。
      我可以为她付出生命,却绝对不会交出义父。
      于是,七月被关在百花楼,下了百日劫。
      百日劫是百花楼的一种毒药。
      中毒之人,每日必受尽蚀心之苦,撕心之痛。百日之后,受尽痛苦的人气绝而亡。
      我眼睁睁的看着七月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依然无动于衷。
      当然,这是做给绝一看的。我知道,只要我表现出一点的在意,七月便会死于他的掌下。
      十天后,我才从绝一手里救出七月。
      此时的她,已气若游丝。
      我问七月,恨我吗?
      七月摇摇头:我知道你不会放下我不管,我知道你看着我毒发作之时,跟我一样难受。我在意你,是因为你的有情有义。如果为了救我,而出卖你的义父。我想,我这一生,都不会原谅你。
      我知道,我没有做错。
      第一次,我抱着她流了泪。
      这么一个灵气的女子,被我遇上了。
      我知道,自己一直很幸运,遇到了义父,遇到了七月。
      当我抱着七月从百花楼逃出来时,义父出现了。
      他带我们回到了荒山小屋,解了七月的毒。
      当七月睁开眼看到义父时,居然笑嘻嘻的叫了声:师父。
      百花楼楼主,江湖郎中,是同一个人。
      他是我的义父,亦是七月的师父。
      这一点,我和七月都没有想过。
      姜,果然是老的辣。
      老实说,看到义父和七月没大没小的斗嘴时,我还真的不习惯。
      却不可否认,这样很温馨。
      让我一时间,忘了江湖,忘了百花楼,忘了血腥。只想,就这样,归隐山林。
      只是,这样的平静不久被打破。
      绝一不知从哪儿得到的消息,一时间,小屋附近杀手不断。
      这一次,他们不会得手了。
      而我,亦打算,替义父清理门户。
      几次派人都没有将我和义父除去,绝一终于按捺不住,亲自前来。
      此时的他,不再是师父的徒弟,不再是我的手足。
      从那夜开始,他不是我的兄弟,而是仇人。
      小屋边,树林里,义父为了救七月,替她接下了那一掌,亦结束了绝一的生命。
      绝一,临终前才明白,不属于自己的,即使强抢到了,也不过是短暂的属于自己。
      可惜,为时已晚。
      义父原谅了他之前的种种。
      人不可能不犯错,只要知错能改,就是值得原谅的。
      义父也走了。
      他是带着笑离开的。
      他说,这一生,为父无憾。
      他把七月交给了我,让我好好照顾她。
      这点,不用他说,我也会的。
      七月将他葬于小屋旁边。
      养伤的那段时间,她经常独自坐在墓前,碎碎念。
      每次,都是念到最后,哭得肝肠寸断。
      半个月后,我,回到了熟悉的地方。
      告诉他们,从此,江湖中,再无百花楼。
      然后,带着七月,游遍天下……
      


      5楼2010-07-24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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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七,我喜欢你的风格……


        6楼2010-07-24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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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这个七月和九月……
          我比较懒,连名字都不想……
          (*^__^*) 嘻嘻……


          7楼2010-07-24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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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亲亲...
            我也是懒,不知道用什么名字好
            随便就敲上去了!!!


            8楼2010-07-24 14:08
            回复


              9楼2010-07-24 14:59
              回复
                我顶啊顶啊....


                IP属地:四川10楼2010-07-24 19:12
                回复
                      说实话,作者写的这种感情颇有点儿纠结,就像有人问你,媳妇和娘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哪一个一样,幸好作者对这种感情的冲突,给了一个交代。
                      虽然最后老头子死了,但依旧能算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我觉得写小说还是尽量不要用第一人称,因为第一人称让你没法站在全局的角度去塑造所有的人物,换句话说,你可能把主角塑造的很好,但很难塑造出一个不下于主角的配角。
                                                                          万屿(道本归虚)评


                  IP属地:山东11楼2010-07-25 20:13
                  回复
                    回复:11楼
                    有空传授一下经验啦


                    12楼2010-07-26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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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1楼
                      嗯嗯~~下回记住~~~
                      只不过这是番外...
                      所以会用第一人称~~~


                      13楼2010-07-2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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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2楼
                        嘿~~~芷若,拜师吧...


                        14楼2010-07-2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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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
                          有沧月的影子
                          干脆写小说算了我当你经纪人


                          15楼2010-08-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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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5楼
                            嘿!!!
                            当经纪人也不是不行.
                            不过我要你签卖身Qi...


                            16楼2010-08-12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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