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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侯卫东,开个另类贴:书中学法律的他违规违纪违法等统计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仅以此贴抛砖引玉。
1、时间:1993,沙洲学院毕业季;身份:预备党员;事件:校内山坡约会,企图发生婚前性行为,被人发现,持械伤人。持械伤人是否“正当防卫”待定,但是持械(床单、避孕套和刀)属于有备,即有故意。事后抛刀属于销毁“器械”,法律专业属于明知。
2、时间:1993,沙洲学院毕业季;身份:预备党员;事件:校舍往操场投掷水瓶等。违反校规故意破坏公私财物,高空抛物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3、时间:1993前;身份:学生干部;事件:利用校纠察队副队长身份,对违反校规的好友蒋大力通风报信,导致校纠察队任务失败,涉嫌泄露学校“秘密”,“渎职”。
4、时间:1993;身份:预备党员、准基层公务员;事件:车站事件。与涉黄录像厅人员发生纠纷,打斗;在警务室与拒不配合公安人员(王)。
待续~~~~~~


IP属地:重庆1楼2023-02-18 12:54回复
    哈哈,有点意思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3-02-18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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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空抛物当初不算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3-02-18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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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真他妈坏


        IP属地:山东来自手机贴吧4楼2023-02-19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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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待


          IP属地:加拿大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23-02-20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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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
            上青林准备修路时,以公房违规贷款。虽是为公,但贷款性质为私人贷款,抵押物为公房,且后跳票副镇长,到下青林安排的原粮食局宿舍后,上青林公房也未退还。基金会管理混乱虽与其无关,但该行为客观上让自己受益而损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为以后基金会事件埋下伏笔。
            上青林修路时,无偿提供资金为交通局曾、朱二家人开办石场牟利。该行为有曾朱在业务开展中给与照顾的需要,无偿提供资金的行为疑为行贿。为及时收取货款给交通局财务科高送“钱”,反而不是“行贿”,那是高索贿,且他拿回的款项是应得的货款。
            同理派出所索要汽油、赞助等性质同上。但其个人出资“借”手机并报销手机费用的行为的性质亦同上。
            高事发,检察院来前,事先准备隐匿相关物品,是明显的“知法违法”。在检察院期间,以专业知识对抗人民民主专政。


            IP属地:重庆7楼2023-02-22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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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完整版,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3-02-28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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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弄女性,一个接一个,因为是主角所以谁也拿他没办法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23-08-06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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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学校还在官场笔记里出现过,不仅90年代喜欢投掷水瓶,我们00年代读大学的时候也喜欢丢,阿姨都没拿我们没办法


                  IP属地:广东10楼2023-12-03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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