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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银行和保安公司讨薪,各位兄弟 帮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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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22-12-09 18:50回复
    他曾经固执的等
    如果牵手只是一场浪漫
    今生的相约
    欠一次再见
    已经和眼泪说好不哭泣
    不是说好一起闯出去
    生个孩子。。。
    哪怕咱再离
    拖欠工资第一个月零26天!


    7楼2023-01-09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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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雄县丰源村镇银行的一封公开信(也已经给银行主管短信留言)
      首先感谢各级领导的关怀!
      作为村镇银行,这也是第一次做出正面回应!
      所谓给现金,必须去一趟,我理解的就是有附加条件,比如删除微博,或者舍弃很多我个人权益,或者有其他保障保安公司非法 非理性利益的目的,这个已经证实过一次了!应该没有错!
      问题是,我的工资,依照法律和情理,都应该无条件的结清。这个是劳动者劳动所得,是国家法律绝对保护的个人权力!
      拖欠工资,是个社会性问题,所以希望银行方面,果断且慎重,毕竟是国家职能单位,请尊重法律,尊重劳动者基本权利。
      不允许非法乱纪的行为和人存在于银行的监管之下。
      本着银行一直以形象 信誉为重的原则,处理好这件事情。
      也应该尊重个人的话语权,及其他基本权利!
      此致
      敬礼


      8楼2023-01-11 00:22
      回复
        工资已经收到4200元,克扣款项(也可叫做争议款项)准备申请仲裁 。
        工资问题也算基本解决!
        在此鸣谢:
        省,市各级领导的关怀!
        特别鸣谢:
        雄县劳动局监察大队!
        特别感谢:新浪及其他网络平台的网友给与的超高点击量和大力支持!
        但是 这个故事应该还远远没有结束,
        希望各位网友持续关注,
        微博还将不时更新。
        我的故事因为有你而精彩,
        我们生下来,就是来改变这个社会的,不是来适应这个社会的!
        面对违法分子,面对不公平,不正义,今天你不站出来,明天你根本就站不出来


        9楼2023-01-12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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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争议款项:
          换班,两个安保,每礼拜倒一下黑白班,就必须有一个人打一个连班(24小时)。
          这件事,正常成人一想就明白的,哈哈!
          按照炮暗公司的逻辑,
          13号周日,是我另一位同事24小时连班,
          我是周一早晨8点接班,从夜班倒成白班。
          13号这一天,可以不计我的工资。
          假如干到月底,我的工资应该是2900块钱?
          炮暗公司会计的原话是:13号周日我没上班,就不给我工资!
          14号周一早晨8点是我的准确离职时间!
          这是哪国会计算的账吧?
          其余争议暂且不说!
          就这一项,说白了,不过就是黑心攻丝,耍无赖克扣工资!
          再说通俗点,一个月4个礼拜,每人两个连班,每人工资3000可以改成2800了,问题是不是整数4周怎么办?还得来个加班值闰?


          10楼2023-01-12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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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雄县丰源村镇银行的第二封公开信:
            丰源村镇银行有限公司的各级领导:
            保安公司无论是拖欠工资, 未付清工资(是不是属于克扣待认定)均属于违法乱纪的行为,事实上还存在着诸多违法行为。
            雄县村镇银行既然已经正面回应。作为国家职能部门,就应该本着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精神。不能给违法犯罪分子或者团体留有存活空间。也不能任由违法犯罪行为存在于银行!
            否则,村镇银行的形象何在?信誉何在?
            也应该本着法治社会的基本精神,保障下属员工(保安也确实应该属于银行员工)基本的个人权力不受伤害。
            否则,我们社会的法治精神何在?
            在此,本人希望雄县丰源村镇银行本着(银行是世界级形象 信誉单位)的部门特点,慎重处理好这件事情。
            此致
            吉日


            11楼2023-01-12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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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北京丰台区政府,8小时4000吃政府食堂,过了年来私聊我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3-01-27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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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误工问题(补充):
                所有的巧合看似偶然。其实是必然的、
                我离职是雄县封城前一个礼拜,管控也是最严的时期,所以当时工作也是最难找的时候,封城就是一个礼拜,结束我就阳了,家里也愿意让我恢复一下,这就是两个月的时间!
                拖欠工资就各种方法跑了两个月,过年又准备仲裁,监察,社保,又一个月了。
                一个银行对违法下属公司的违法行为的无视,纵容。
                一个公司的违法,或者说是违背道德良知的做事,究竟会给受害者带来多少无辜的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
                离职的时间很巧,为什么这么巧?
                这里面的原因,明白人想想应该就明白了,知情人怕是比我更明白!



                14楼2023-02-24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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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代通知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因此,如果公司存在非法辞退的行为,而又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一方还可以向公司主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具体条文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这是对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而造成员工的工资损失赔偿,其归责原则是以过错责任原则。
                  仲裁裁决书下达,仅以劳动合同法第40条驳回代通知金赔偿申请,个人觉得不为妥当当庭表示上诉!
                  个人看法,代通知金是对非法临时性辞退的一种误工补偿,也是用工公司应该承担的一种过失责任。


                  17楼2023-03-27 07:21
                  收起回复
                    上诉内容二:裁决书以下图片驳回的这一条申请,严重背离事实!
                    2003年1月11日,本人和保安公司,银行主管,监察大队主管,商讨内容是:给付工资4200元整,剩余款项属于争议款项,可以申请仲裁。并不是裁决书所说,于当日就已经付清工资!!
                    裁决书这一点严重背离事实!
                    仲裁合议庭要求保安公司提交的考勤表,保安公司没有提交!
                    关于每礼拜倒一次班的证据申请人均已提交,2个人每天12小时黑白班两班倒,倒班就必须有一个人打一个24小时连班,这个是最自然的事实推理证据!
                    仲裁庭不予支持,本人也十分不理解!
                    另外,个人认为: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相关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或者驳回证据不足 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不能以陈述混乱为理由驳回!
                    所以表示坚持上诉
                    本微博在前面已经做过相关详细陈述,事实理由已经相当清楚!


                    18楼2023-03-30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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