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适用房吧 关注:57,438贴子:1,277,222
  • 8回复贴,共1

经济适用房的情况问询一下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申请人是我妈妈和外婆,外婆瘫痪在床脑梗,无民事行为能力,签约时申请人能否购房人(产证)只写我妈妈,外婆作为同住人,5年后买下产权(未来买下这套经适房产权的钱我来出,但是我因为上海有房子了不能作为申请人了),5年后买下产权该经适房产证只写我妈妈名字,因为外婆下面还有舅舅和姨妈,我怕以后不必要纠纷。
5年后买下产权该经适房产证只写我妈妈名字,变更产权以后作为同住人的外婆产权人不写她,这个方案是否可行。
请各位帮忙出出主意。感谢!


IP属地:上海1楼2022-10-05 13:53回复
    经适房可以只写你妈妈产权,但买断的时候据说只能平分产权。但这里的平分怎么分法你要再确认一下,是指经适房的产权人平分,还是所有申请人平分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2-10-05 20:46
    回复
      看了别的帖子,应该是可以的,具体步骤和你说的一样,在买断时重制的产权会自动把同住人去掉。所以一定要在买入时只写妈妈的名字,否则买断重制产权证时只能在原产权人之间平分,不能约定比例,当然也就不能去名字,而且考虑到老人的情况,一定不能有步骤出错,建议去相关部门再三确认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2-10-05 20:53
      收起回复
        买断的经适房,同住人到底有没有份额确实这个问题有点晕!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2-10-07 18:49
        回复
          签约购房合同,产权人写妈妈,外婆不要写,后面拿到产权证外婆名字是记录在产权证后面附页,产权证满五年才能提出买断。万一外婆不在,留好“死亡证明复印件”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2-10-08 13:07
          收起回复
            毕竟用了外婆的名额,以免后续麻烦,建议写协议。


            IP属地:上海7楼2022-10-08 13:59
            收起回复